内蒙古巡视巡察公告(巡察公告)
内蒙古巡视巡察公告(巡察公告)意见箱设清源镇政府一楼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12号邮箱县委第一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清源镇18859328826,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巡察公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清源镇、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托溪乡、共青团寿宁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自2022年10月24日起,为期4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
县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清源镇
18859328826,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12号邮箱
意见箱设清源镇政府一楼
县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18859328862,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13号邮箱
意见箱设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县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托溪乡
1885932886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14号邮箱
意见箱设托溪乡人民政府一楼。
县委第四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共青团寿宁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8859328820,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15号邮箱
意见箱分别设团县委一楼、县委编办一楼。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2176006,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ND
编辑:周义铭 校对:林严肃 审核:吴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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