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洗钱反洗钱概念(三分金融系列之反洗钱篇)
简述洗钱反洗钱概念(三分金融系列之反洗钱篇)三项主要工作目标:02FATF做什么?FATF被戏称为“胖F”,是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称为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它是西方七国(G7)为专门研究洗钱的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截止目前,FATF组织共有39个成员(包括37个国家和欧盟、海湾合作委员会2个区域性组织)和20多名观察员,其成员国遍布各大洲主要金融中心。其制定的反洗钱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特别建议(简称FATF40 9项建议),是世界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
三分金融系列
反洗钱篇
一、揭秘FATF
01什么是 FATF?
FATF被戏称为“胖F”,是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称为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它是西方七国(G7)为专门研究洗钱的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
截止目前,FATF组织共有39个成员(包括37个国家和欧盟、海湾合作委员会2个区域性组织)和20多名观察员,其成员国遍布各大洲主要金融中心。其制定的反洗钱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特别建议(简称FATF40 9项建议),是世界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
02FATF做什么?
三项主要工作目标:
●FATF通过扩大会员、在不同地区发展区域性反洗钱组织和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密切合作,促成全球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网络的建立。
●监督并检查FATF成员执行“40 9项建议”情况。通过对成员的评估、成员自评估等方式,监督并检查各成员执行“40 9项建议”的情况。
●关注和检讨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发展趋势,并及时修订“40 9项建议”,以有效控制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
03 中国与FATF
●2007年6月,中国正式成为FATF成员国。之后的五年中,中国不断完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体系和规制,2012年,中国取得FATF全会认可,顺利结束第三轮互评估程序,成为第13个全面到达FATF第三轮互评估标准的成员国。
●2018年FATF对中国启动第四轮互评估。2019年4月,FATF向全球发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第四轮互评估报告FATF对中国反洗钱工作提出五方面的问题:
1️⃣相对于金融资产的规模,反洗钱处罚力度不足;
2️⃣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有待提高;
3️⃣法人受益所有权信息透明度不足;
4️⃣执法司法部门侧重洗钱上游犯罪,相对忽视洗钱犯罪;
5️⃣在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定向金融制裁决议方面存在缺陷。
2023年-2024年,中国将持续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机制体制,并着手准备第五轮FATF互评估。2024年12月将接受FATF组织的现场评估,以期重新评级并发布后续跟进报告。
二、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
针对2019年4月第四轮互评估报告FATF对中国反洗钱工作提出第四项问题“对自洗钱不单独定罪,不符合国际标准,侧重上游犯罪,而相对忽视洗钱犯罪”,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持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
●2019年,最高检要求在审查7类洗钱罪上游犯罪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的线索和事实。
●2020年7月,最高检《“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的力度,切实转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
●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191洗钱罪,上游犯罪本犯“自洗钱”入罪。
●2020年11月,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就打击洗钱犯罪的要求、司法认定标准以及协作机制作出规定。
●2021年3月,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6件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2022年11月,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多次专门召开反洗钱部署会、推进会。2021年7月,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深化推进反洗钱工作方案》,将反洗钱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三、关于《三年行动计划》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