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子如杀子感悟(什么叫惯子如杀子)
惯子如杀子感悟(什么叫惯子如杀子)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这是黄小明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写在前面
“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
“能不能给他一个机会?”
……
这是黄小明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举个例子:甲(17岁)与乙共同在深夜的路边“伏击”一个女孩子丙,接着对丙拳打脚踢,还拿走了走丙的手机——显而易见,甲和乙均涉嫌构成抢劫罪。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的父母百般恳求,希望黄小明可以对甲取保候审。
黄小明特别能够理解父母在面对自己身处铁窗中的亲生孩子时,心情肯定会很焦虑的。
被害人丙的态度十分坚决,不愿与甲的家属接触,只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未成年人”的标签从来不是犯罪的挡箭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注意,此处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免于处罚”!!!
宽容而不纵容,才是法治的理性态度;我们抛开法律的规定,从一般人的角度考虑,一个女孩子在深更半夜被拳打脚踢、被抢走财物,她不是“佛系”,要她心平气和地接受突而其来的伤害,可能吗?
更何况,黄小明审查案件,从不会只考虑某一方的利益,而是全盘考虑——如果甲取保候审了,他会不会以为自己犯了罪认识到错误,他的父母就会帮其“脱离苦海”?如果是这样,对他的从轻处理还能让他树立对他人、对社会产生法律敬畏吗?
“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恐怕是部分父母对待孩子的常态,对孩子极尽宠爱、骄纵之能事的背后,则是“熊孩子”的一篇篇报道。孩子犯了“错误”,必然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味地帮着他们逃避,只能是错上加错,害人害己——因为“惯子如杀子”。
文丨小侯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11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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