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河西公证小课堂)
民法典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河西公证小课堂)根据《民法典》(1152)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具体到本案例,小刘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当小刘父亲去世时,他的配偶也就是小刘母亲也已去世,那么剩下的继承人就是他的父母和子女,也就是小刘的爷爷奶奶和小刘。而经过调查呢,当时小刘的奶奶还健在,并且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小刘奶奶也有权继承小刘父亲房产的一部分。后来奶奶去世了,属于她的份额就又转给了她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小刘的叔叔和姑姑。所以小刘、小刘的姑姑和叔叔,这三个人都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河西公证处公证员庚秀丽:独生子女并不一定能直接继承父母的遗产。最近市民小刘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小刘是独生子女,在他母亲去世后,父亲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小刘的父亲也去世了,他想要给这套房产办理继承公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公证员查询之后发现,他
河西公证小课堂
继承之
独生子女篇
2023年5月28日,河西公证处公证员庚秀丽走进都市报道节目进行普法宣传,就独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后能否直接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为主题,解读《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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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独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后,能直接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吗?
河西公证处公证员庚秀丽:独生子女并不一定能直接继承父母的遗产。最近市民小刘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小刘是独生子女,在他母亲去世后,父亲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小刘的父亲也去世了,他想要给这套房产办理继承公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公证员查询之后发现,他的叔叔和姑姑也需要一起来办理公证,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民法典》(1152)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具体到本案例,小刘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当小刘父亲去世时,他的配偶也就是小刘母亲也已去世,那么剩下的继承人就是他的父母和子女,也就是小刘的爷爷奶奶和小刘。而经过调查呢,当时小刘的奶奶还健在,并且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小刘奶奶也有权继承小刘父亲房产的一部分。后来奶奶去世了,属于她的份额就又转给了她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小刘的叔叔和姑姑。所以小刘、小刘的姑姑和叔叔,这三个人都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这种情况在继承关系中时有发生,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在遗嘱里面对其财产进行一个明确的安排;二是在继承开始后,尽快取得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以便于顺利办理继承手续。
来源:河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