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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落俗(落俗全文)

什么叫落俗(落俗全文)小说更加具有张力。它更能反映内心深处的东西,它更能够揭露社会或道德中的苟且。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小说没有散文抒情,没有随笔直接,但是因它引起的思考比任何文体都更加真实。故事虽欲言又止,但故事之外的思考如同抛砖引玉,更加引人入胜。那种极强的情境性,身临其境的思考是小说独有的魅力。近日,我恍然察觉自己已经掉入了无病呻吟的无限循环中,然后自我消耗,思想消磨。痛定思痛,相信小说,重拾小说。小说能够承载更多的矛盾,如社会、文化、内心、人生、人际、善恶、因果等。小说能够将尽可能多的矛盾保留展现在丰富的故事情节中,让作者和读者一同站在故事面前反思,而不是苍白无力地讲道理,或者渲染共同情绪。一旦不破境,人就很容易掉入及时行乐的陷阱,再难把握情绪,而暗流涌动的嘀咕就会变成洪水猛兽的怒吼,完全忘记在世界之中还有另外的可能,完全忘记自己讲述者的身份。好的作品可以带有情绪,但绝不是随处可见、句句埋怨的情绪。近半年

《落俗》

什么叫落俗(落俗全文)(1)

散文很散,随笔很碎。目前,文风趋于稳定,对我而言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警示我已经开始原地踏步,乃至退步。我有自己的评价系统,即翻看一年前的文章,我如果指不出明显的不足,就该感到自责。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2019年冬至今,我写下太多散文和随笔,而且一直围绕着感情题材。对于经历而言,这是自我对话的方式,但是对于文章而言,它会让人陷入一种难以自拔和难以突破的泥淖。一个人端详坐在桌前天天写散文或随笔的思路实在太单一,太过于关注自我心理动态,太过于停留在情绪表面,太受限于毫无想象力的苦恼。这些都是散文和随笔的后遗症。

一旦不破境,人就很容易掉入及时行乐的陷阱,再难把握情绪,而暗流涌动的嘀咕就会变成洪水猛兽的怒吼,完全忘记在世界之中还有另外的可能,完全忘记自己讲述者的身份。

好的作品可以带有情绪,但绝不是随处可见、句句埋怨的情绪。近半年鲜有几篇文章不是悲伤叙事,也少有几篇文章站在上帝视角进行叙事。因此,暂别散文和随笔一段时间,自我悔过。

小说很小。我已经很久没写小说了,不是不想写,而是无可奈何。时至今日,我刚刚有能力构思出几个像样的框架。我深深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扼着我的咽喉,消磨着我的浪漫,灭杀着我的想象力,一半生活,一半琐碎;一半遗憾,一半迷茫;一半过去,一半未来;一半内心,一半外在......

近日,我恍然察觉自己已经掉入了无病呻吟的无限循环中,然后自我消耗,思想消磨。痛定思痛,相信小说,重拾小说。小说能够承载更多的矛盾,如社会、文化、内心、人生、人际、善恶、因果等。小说能够将尽可能多的矛盾保留展现在丰富的故事情节中,让作者和读者一同站在故事面前反思,而不是苍白无力地讲道理,或者渲染共同情绪。

小说更加具有张力。它更能反映内心深处的东西,它更能够揭露社会或道德中的苟且。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小说没有散文抒情,没有随笔直接,但是因它引起的思考比任何文体都更加真实。故事虽欲言又止,但故事之外的思考如同抛砖引玉,更加引人入胜。那种极强的情境性,身临其境的思考是小说独有的魅力。

小说与孤独、痛苦才是绝配。没有时间的人不会感受到孤独,没有思考的人不会感受到痛苦。只有孤独才会让思想发光,只有痛苦才会让人具有智慧。执笔人只有对孤独和痛苦产生饱满的思考,小说作品才会富有光芒。换言之,只有小说才能容纳近乎无限量的孤独和痛苦,如《百年孤独》《呼啸山庄》《月亮与六便士》等。小说中痛苦虽然具体,但是它在读者脑海中消化吸收后形成的抽象的痛苦将会深深烙印在内心,点点积累后会引人通向为人的最高境界,那应该就是博爱和悲悯。

痛定思痛,重拾小说。文章越是高产,说明心里越乱。最近三篇小说虽内容大相径庭,但题目格式却保留一致《落俗的天堂》《死去的浪漫》《雪山上的象》)。一切归零,重拾小说,争取在2021年底完成第一本小说集,暂且名为《落俗》。

2021.7.6

第一章 天堂

曾几何时,地狱在世界的最南端,那里的房屋墙皮掉落,枯萎气象大于生机。天堂在世界的最北端,房屋崭新,闪烁光芒,园内花草葱翠,生机勃勃。人们都在永生中感受时间。

言和风是部落里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言的父亲是部落首领,风的父亲是奴隶。每年的祭祀活动是部落中最为壮观和热闹的节日。当人们在夜幕中褪去后,言和风常常会来到尚未熄灭的篝火旁,模仿着白日大人们的景象。言坚信作为首领的儿子,血脉高贵,一定会进入天堂。

十岁那年,言不慎落水,风不顾一切跳入水中救起言。言觉得高贵血统不能受辱,回家后撒谎说是自己救起了落水的风,部落里人人都夸赞言的高尚品德。后来结伴外出打猎,言会将风斩杀的猎物归于自己。风不争不抢不埋怨不嫉妒。首领去世,子继父业,言操办祭祀一年比一年隆重。果然,最终言老去后进入了天堂。

言拜会天堂管理者,殷勤说着对天堂的祭祀与祈祷。管理者为其安排了住所,这里的住所景观和用品皆一致。言天天待在屋子里实在无趣,便不断串门,向邻居炫耀辉煌过往,人们一开始会客气倾听,后来就不再理会。没了吹捧,没有等级,没有比较,没有高高在上的感受,言在天堂的床上痛苦万分。

风没多少贡献,默默无闻地存活下进入了地狱。这里少有崭新的房屋,大多破旧不堪。风将自己房子一遍遍收拾后,与天堂的房子差别无二。但是邻居在妒忌心下常常丢来垃圾,并想尽方法毁坏它。风随着一次次修复,流程越来越娴熟,主动打理隔壁邻居的房屋,后来是一条街,再后来是地狱全部的房屋。

此时,地狱中景象焕然一新,人们情不自禁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崭新。渐渐地,每一处花园里的泥土中冒出一抹绿色的新芽,这是绿色生命到来的信号。而另一端天堂,枯萎黄叶渐渐遍布了言的院落,逐渐蔓延到隔壁,然后是一条街,然后占领了整个天堂。

在无穷无尽的时间逝去后,地狱反而更像是天堂,天堂反而更像是地狱。一日降下天谴。天堂管理者被罢免。北方的天堂成为了地狱,南方的地狱成为了天堂。风成为了天堂管理者。

风不再将祭祀视为进入天堂的标准,而是观测人能否愿为同伴做出牺牲,是否勤劳,是否不争不抢,不嫉妒不埋怨不起歹心。随着规则改变,风的工作繁忙无比,每日观测着那些曾“救人一命”和“放下屠刀”的人们。

风游历人间,正碰上在湖边嬉戏打闹的一群少年。此时,一群鳄鱼悄然游来,一个叫清的大孩子察觉后,大声呼喊提醒大家逃跑,而鳄鱼闻声赶来,清就此葬身。

在清的回忆里,他从来不具有资格进入天堂。他是一个“坏”孩子,父母无权无势,自己学习各项技术非常缓慢,因此常常被大人瞧不起。唯一的勤劳也常常被人说是贱命。对于那品学兼优的孩子们,清常常出言恐吓,将“反正以后要进地狱,如何如何”之类的话语挂在口边,诱惑着同伴们和他一起潇洒放纵。

他察觉到鳄鱼的危险时,出于本能的呐喊成为了他进入天堂的门票。清来到天堂在风面前忏悔,风认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相信他在这里一定能感受到幸福。事实相反,清在狭小的房屋内回忆着种种往事,万分折磨,那些对天堂的出言不逊,那些辱骂别人的话语萦绕在耳边不止不休,又无法了结,最终清不眠不休,干涸无神,日夜挠墙尖锐刺耳的声音使得墙皮一层层的剥落。

这样的制度运行无穷岁月后,天堂里很大一部分人患上心理问题,他们等待的是命运的报应,而不是天堂的恩赐。在没有高尚道德和情操的支持下,永生是对于自我最大的折磨。有些人开始狂躁,开始破坏,开始想着逃离天堂。

很多默默无闻的平凡人在历经无穷劫难后进入北方的地狱,他们重新收拾起了房屋。此时,南方的天堂已经变成了地狱,北方的地狱又回归成为了天堂。风被天谴罢免。清,日日祈求天谴的报应,却被任命为北方的天堂管理者。

清认为,只有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人才能够进入天堂;只有经得起考验,才能够懂得天堂的珍贵,更能够用心地维护;进入天堂的人要敬畏天堂,敬畏规则。天堂只在人们内心中。只有坚定的意念且知行合一的人才能抵达自己的天堂,才能来到这里。

春是一个部落的夜间守卫,数次与野兽英勇抗争,救助无数弱者,为部族做出过巨大贡献,而且他从未被名利权力诱惑。夜夜值守的煎熬下,他的信仰始终那永生的天堂,此外的所有东西都不能动摇内心。后来,如愿以偿。春符合天堂管理者清的标准。信仰成为现实是一件无上喜悦之事,而在无穷尽的时间中,春开始质疑百年坚守的努力与当下的一切是否值得。记忆开始变得模糊,未来毫无生机。他觉得付出配不上得到,原来一生百年时间太过短暂,根本无法考验出信仰的坚定性。

此后,因坚守信仰秉持百年而进入天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患上空心病。原来,天堂从来不是目的,不是信仰,它只是个过程或环境。

春意识到初心错了,接踵而至的痛苦将会无限蔓延。人在永恒中会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各自待在狭小屋内,不死不活地感受着无聊且漫长的时光。屋外的一切与己无关,不再关心。最后,北方的天堂失去了生机,荒凉感越来越重,南方的地狱却又出奇的热闹起来。天谴将清罢免,让春来到南方担任天堂管理者。

春来到南方,发觉这里的很多人都在开心地交谈,街道上多是喜颜悦色的人。有人虽曾犯下过错,但进入地狱后就觉得报应已了,便能轻松得放下过去,洗心革面。有人虽然并没有把天堂天天挂在口边或记在心上,但是为人和善,助人为乐,人人喜爱。有人虽然平平无奇过完一生,但是心中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

原来,人心是这么复杂。有些人需要的是一个可以结束的报应和一股可以重来的勇气。来到地狱,前世翻章,取悦并放过自己,又为他人带去欢乐。有人需要的是机会,草草百年一生没有等到,也从不埋怨命运,乐之安之,坦然自若。有人需要的是时间,无所谓天堂地狱,仅仅想在时间中坚持自己热爱。春有所感悟,地狱和天堂并没有本质的区分。地狱中能够萌生绿色的枝丫,也能窥探光明,天堂中或许暗无天日,并让人感受绝望......天堂与地狱皆在内心。

无数岁月后,地狱在世界的最北端,那里的房屋墙皮掉落,枯萎气象大于生机。天堂在世界的最南端,房屋崭新,闪烁光芒,园内花草葱翠,生机勃勃。人们都在永生中感受时间。

春又改变了规则。他不知道标准是否先明,也不知道天堂如今处在什么阶段,仅仅知道在他之前有无数管理者被罢免,在他之后依旧无穷无尽,这一切似乎只是时间问题,那么在这无穷无尽的时间中就更不是问题了。

第二章 浪漫

雨夜,苏枕跪在城市尽头的桥上,泪水和雨水和在一起顺着泥浆向桥下的小河缓缓流去。那夜电闪雷鸣,像一名刽子手正在霍霍磨刀,轰鸣声和黑云压迫着整座城市俯首低头。

苏枕俯仰在雨水中凝视着被雷声震得明亮的天空,在漆黑压抑中时常惊现的光亮,感到窒息后的一丝喘息。

次日,阳光刺眼。环保工人叫醒睡了一夜的苏枕。头疼欲裂的脑袋,摇摇晃晃的身子,落魄邋遢的衣装上有着泥浆流淌明显的路线,屁股下面湿乎乎的泥水还没有干。他踉跄回到家中,将衣服直接扔在门外的垃圾筐内。洗漱后又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半夜起床,冷意袭身,裹紧的被褥被汗水泡透,滚烫的身体已经使得他意识产生混乱。

苏枕尽力拿过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上有着一道贯穿全屏的裂纹。微信列表里没有消息,短信和通话记录也是空白页。糊涂的神经中闪过一丝呼喊。

五年前,苏枕是第一次碰见方千。十八岁的年纪,象牙金字塔中的生活,两人形影不离,曾被无数人祝福。两人吃饭有人买粥,有人打饭;上自习一人提包,一人跟随;压马路肩并肩互相踩着对方的影子;踢足球一人守门,一人助跑开大脚……

每逢城市中有演唱会,两人一定不会爽约。在百无聊赖的日子里,篮球、足球、乒乓球赛事也不会放过。苏枕和方千都是牧马人的忠粉,苏枕答应了方千,他们一定会有的。有朋友从远方来,两人一定费心招待。每次朋友会开心着吐得稀里哗啦,安排完住宿后。苏枕与方千借着酒劲,对拼酒量,畅所欲言,越战越勇。第二天,两人醒来四目相对时,互相指责对方不懂谦让,害得头疼。送走朋友,恢复元气仍需要一个星期。

苏枕与方千默契如一人,某一人眉头一皱,眼睛一转,啃了指尖,摸了耳垂,都会被对方迅速察觉,不等思索结束,另一人犹如蛔虫般阐述着接下来的打算。在漫长时间下,思想也几乎磨合一致,一样的生活习惯,一样的处事方式,一样的审美需求,一样的娱乐方式,最重要的,苏枕与方千早已离不开了这诱人的浪漫。

大学毕业后,方千放弃了南方高薪的工作,苏枕东平西凑出了一套房子的首付。两人常常盘算着未来点滴。自此,一切都不同以往。苏枕开始节俭,一点点偿还债务,毕竟面对半生的房贷。方千也很体谅,明白这或许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她从久久未动的储物盒中收拾出了箱底的口红、眼影、面膜等。

两人在楼下小摊吃麻辣烫或小火锅的频率越来越高,去商场吃大餐的次数越来越少。方千的不适应在苏枕的劝说下逐渐趋于稳定。苏枕为了多挣些钱,揽在身上的工作越来越多,应酬也随之而来。回家越来越晚,常常进门就吐,有时连家门口都撑不住,在电梯中倒地不醒。苏枕喝酒住过三次院。后来,苏枕在家再也没和方千一同喝过酒。

方千看着日益消瘦的枕,心生彷徨。这样的日子和未来不属于他们。快意人生,诗意生活皆已烟消云散。

方千放弃了,却迟迟没有说出口。不是千不想陪苏枕吃苦,而是这样生活日日消耗,尽是琐碎,生活的光亮日渐阑珊。两人总是在一座无形的大山下处处计算,处处与自我欢喜做抗争,总是缩回伸出去的手,总是取消已经下好的订单……一次又一次,盼头就这么没了。浪漫已死,输赢皆败。

方千在碎语中时常提醒枕,两人以后不会结婚。街角分别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她的梦境中。方千不仅看不到未来的盼头,也越来越难以感受到苏枕对自己的爱。

是枕的压力越来越大,话越来越少,常常回家后倒头就睡。他们的朋友再来时,两人依旧能够放到来客,只是最后两人只剩沉默的酒杯,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苏枕从医院的病床上醒来,点滴也快打完了。朋友打来电话替方千传了几句话,她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南方,也希望苏枕能够逐渐适应。那样的日子会毁了他们两个人。苏枕所有的目标和原本定数瞬间成了变数,他陷入无限的恐惧,闭门不出,泡面度日。老板打来电话询问旷工的事情,苏枕索性辞掉了工作,麻烦了一位同事打包后直接邮回了家乡。

苏枕把房子挂在中介上,暗无天日的大睡了几觉,偶尔被看房人的敲门声叫醒。没过半月,房子就卖出去了,赔了不到十万块钱。他并不在乎。

回到家乡,苏枕没有向父母提方千的事情,是惨淡泛白的面色出卖了他的状况。为了自由一些,苏枕没有住在家中,在外租了一处公寓,就近又找了一份工作。朝九晚五,没有压力,也不再考虑买房买车的事情,把大城市和牧马人都抛在脑后,只是想着安安静静的度过一段独处时光。

云安的出现为苏枕带来一丝光亮。两人都习惯周末下午坐在咖啡厅靠窗的位置看看书,忙会儿工作。在四五个周末后,苏枕主动与她聊了会儿天,后来一直很默契地出现在咖啡馆,并一待一下午。他会讲着过去的故事给云安听说,只不过故事都省去了方千的影子。

每次聊起感情,苏枕会刻意回避。很多次在搅拌卡布奇诺的空隙,他的意识会变得恍惚。方千一次坐下聊聊天的机会都没留下,化解一下后来的误会,说说过去那些格格不入的梦想和未来去路,就算最后认了结果,随了命,有一句谢谢和对不起作为总结,心里也好受一些。如今想来也是遗憾。

方千在南方遇到了白城,两人相处和睦。白城非常欣赏着方千的谈吐与气质。一座新的城市,新的身份,新的开始,这一切仿佛又回到十八岁,仿佛大学时的梦迟迟得以实现,热衷于演唱会,钟情于陪伴,以及无数次欣赏夕阳的机会。

心头无事,度日安心。只是偶尔,隐隐作痛,看到在商场电梯上牵手的情侣,从电影院出来碰见挂着泪花的女孩儿,在公交车站排长队时,奔跑买水回来的男孩儿.......这一切的主角都不再属于他们。

苏枕带着云安回家。云安指着卧室墙上的照片不停询问,苏枕很开心地讲述着每一张照片的故事,八岁的,九岁的,一直到十八岁,那时的快乐里还没有方千,显得格外轻松。十八岁离家后,苏枕就再没有在墙壁上留下过照片。原来,八岁那年和十八岁,隔着十年,而十八岁与现在,隔着的已是一生。

云安不知道为什么苏枕忽冷忽热,对于自己的脾气从来不会包容和迁就。开始时,她以为这是苏枕的习惯。后来在无数言语拼凑中渐渐明白,他自从离开那座城市后,命运就此偏航,如今他不过是在得过且过。

云安问苏枕以后如何,苏枕告诉云安,两人感觉合适就结婚。合不来也是没办法的事。云安埋怨苏枕丝毫不想为彼此改变一点。苏枕却挂在嘴边,留不住的就不要强求,不合适的终究会分开。云安的理性暂时占据上风,彼此各自走了各自的路。

苏枕再见方千已是半生以后,而半生之前他与云安还有很多的故事。方千与白城的日子迎来了许久未见的琐碎。生活的一切似乎天翻地覆,其实走在哪条路上的风景都很相似。

第三章 雪山象

如今越来越多人开始享受不同以往的生活,自驾旅行,野外徒步,蹦极,出海等等。在漫无边际的无人区中感受自然界的鬼斧神工,在荒无人烟的戈壁感受凌冽寒风的呼啸,在高山,在河流,在丛林,在没有人类足迹的地方去踩上自己的印记。

季叶从大一开始便痴迷旅行,四年时间走下二百座城市。他几乎每周五晚都会从火车站或飞机场的检票口呼啸而出,手里握着一张张前往四海的票。对陌生城市的期待感,对明天未知一切的刺激感深深吸引着他。他从来不抱旅游团,也从来不组队,独来独往惯了。他不想在旅行中为身外之人或事费一点心思。他总是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同学们对他的请求和邀请。很多人常常调侃他是去外面花花世界寻找艳遇。季叶从没有作过解释,也没有恼怒过。

盛夏的毕业典礼结束后,季叶像往常一样踏上旅行之路。不过为了这次旅行,他考虑了半年之久,终于他能借着毕业旅行的由头为大学岁月彻底疯狂一把,而遥远的远方等待着的将是他一生都没能解答的问题。

飞机在双流机场降落,季叶驾驶上一辆租来的越野车决定从318进入雪山地带。当雪山映入眼帘时,他还是被那直刺天空的长矛,巍然屹立的雪峰映射至心扉深处,双眼不敢多眨,心跳的微微加速就已经快让人兴奋窒息。皑皑白雪,群峰簇拥,漫无边际的白,机器的轰鸣和人群的喧嚣从丰富瞬间变为寂静。这就是雪山,这就是青藏高原。

季叶从国道上下来,开进一片平坦区域。导航频频发出偏航提醒,他没有任何顾忌,相信自己的判断。他能在没有手机指引下自由穿梭在偌大的陌生城市,他有着充足的野外生存经验,能够通过星空辨别方位。他为这份勇气和冒险而心生欢喜。长期以来,他总是在贴吧和自驾游交流群中为无数驴友们出谋划策,那些获得帮助的人绝不会将他与大学生产生任何联想。

进入深夜,风声渐渐大起来。季叶裹在睡袋中通过天窗遥望着被月色照得发亮的雪山,震撼灵魂的白色,震彻心扉的月色。在雪山脚下仰望星空,在星光的怀抱中睡去,在雪山的晨曦中醒来,这是无与伦比的喜悦。

疲倦的旅程仅仅让他的神经歇息了四个小时。醒后发动车子时察觉一个轮子被卡在了岩缝中。季叶随即下车,忽然察觉眼前一切早已不是昨晚景象。巍峨雪山的最高峰从自己南边转移到了西边。轮胎在盖有雪的岩石路上拖出了长长的一道痕,心有余悸,暗暗叹息风的魔力。

天已经亮了。季叶用撬棍将轮胎顺利拖出,顺着痕迹就能出去,估计两个弯路后就能到达起点。刚刚拐过第一个弯后,他发现不远处雪山岩壁的凹槽里漏出了一只长长的白色圆柱形物体。随即减缓车速靠近,凹槽里躺着一具偌大的象的尸体。季叶的脑海一阵轰鸣,雪山象?避风象?高原象?他拿上雪铲和长棍下车,小心翼翼地上前查看。

岩壁上方偶尔掉落的碎片逼停了季叶前进的步伐,站在这里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象的尸体。它在低温雪域环境中保存还算完整,依旧能够清晰得看到身上腐烂的斑痕,和翻滚中被岩石插破的伤口。象前腿匍匐跪倒在地,脑袋向右后方侧躺,露在凹槽外面的象牙就是它的左牙,鼻子缩在身下。向里望去,能吃力得看到它的后腿应该刚刚触及岩壁后壁。蜷缩的模样让人觉得有些可怜,而这冷风却依旧一刀一刀得向它刺去。

季叶掏出手机想要拍张照片,但低温致使手机无法开机。天上微微飘落的雪花逼走了想再驻足思考会儿的叶。如果不抓紧离开这里,等雪埋没了车痕,再想出去可就难了。

经过半个小时的缓慢车程,季叶终于赶到当初的空地,顺着记忆中的指示回到了国道。他在补给点吃饭时,与几名游客谈及雪山上的大象时,人人纷纷高声喊叫到,这个小伙子疯了。好心人劝他那或许是做了一个梦,在众说纷纭下,季叶也觉得是自己太累了。

旅馆的老板解释说,这是高原反应。人在缺氧时就会幻想出很多如梦境的东西。这个老板竟然提到了乞力马扎罗山的那只豹子,在看客们面前断定面前这个小伙子是海明威的忠实粉丝。叶在半信半疑中认同了梦的说法。雪山里从来没有四点天亮的情况,风也不能大到把车吹出数公里的距离。

季叶枕着旅店狭小房间的枕头,想象着白天的那只象。如果是真的,它该有多痛苦,又该有多孤独。祖辈基因传承的迁徙路线在它的记忆里是不是出现了错误,或是它厌倦了年复一年的迁徙,不想再去朝圣匍匐祖辈坟墓;或它想体验一下寒冷的感觉,不想在热带的蚊虫中残喘。因此,它决定向北走,它要抵达世界北方的尽头,或是它要抵达世界屋脊的高颠......

这是梦,这不是现实,可它身上因滚落划破的伤痕那么真实存在脑海中。它一定走过河谷,路过山川,甚至几次差点从高山滚落丧命。但是它到底为何在这里,它在等什么?还是躲什么?或是追寻什么?它要去哪里?没有人知道。大概只有它自己清楚。

它本来可以过着安逸平静的生活,跟着象群生活,从幼年到老去。它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会不会想起自己的伙伴和父母。如果没有来到这里,是不是也是谁的父亲或是谁的祖父?

最终,它还是做出了这个选择。它要去雪山。除了它见过之外,谁又能和它共享这份惊奇?在它的记忆之外,象群依旧还是那个象群,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季叶疲倦的神经已经无法供他再做任何思考,昏昏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整理装备出发时,几个爱闹的旅客朝着叶高声打着招呼,“嗨,昨晚上是不是又见着雪山上的长颈鹿了?”

季叶没有理会,开车一路直达拉萨,与布达拉宫合了一张影。坐飞机返程前将车子还给租车行,工作人员检查车辆由于后侧轮胎摩擦严重,扣了叶五百块钱押金。

季叶回到学校,舍友们都已经离开了。他独自在热气腾腾的宿舍里睡了一觉,而那只在冰天雪地中冻死的象一直出现在叶的梦中。

很多年后,季叶与沈雪再回去寻找时,他们连那个凹槽也没有发现。季叶也肯定,那只象从来没有存在过,那只是一个梦。

第四章 夜谈

秋日的晚风嗖嗖敲击着窗户。月亮高挂在天边,皎洁的月色散落在房间里,轻轻照在毛茸茸的地毯上。灯光暗淡得让人昏昏欲睡。沈雪回家后直接上楼埋进天鹅绒的床褥中,柔软舒适的感觉让她心情平稳了许多。

沈夏敲了敲女儿的门,征求同意后,他端着一碗热乎的稀饭来到女儿的床头。“闺女,怎么没吃饭就睡觉了?不舒服么?”

“爸,我没事。和朋友在外面吃了点,感觉很累,就想早点休息。”沈雪侧过身,脑袋趴在胳膊上注视着爸爸。

“哦,朋友?遇到什么困难了么?我家宝贝从来不会没礼貌的,不和爸妈说一声不回家吃饭。”沈夏疑惑的看着她。

“爸,我现在心思很乱。还不知道怎么和你和妈妈交代呢。”

“有什么麻烦事和爸爸说说,也考验考验爸爸。”沈雪本来困顿的神经似乎缓解了许多,急忙从被窝里钻了出来,背靠床头,又伸手勾到旁边的抱枕,拦在怀中。

“我们学院里有个男孩子追了我好久。之前时常送早饭给我,我都拒绝了。刚才和朋友吃饭时,她偷偷告诉我,明天我们出游时,他会当众向我表白。我不知道到时如何收场。”女儿心有所思,尽力用最简洁语言表达清楚。

“那......闺女,你喜欢他么?”

“他人很好,但是缺少喜欢的感觉。啊......我说不上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爸爸,你能帮帮我么?”沈夏静静地看着女儿的嘴巴,生怕漏掉任何一个字,或任何一个细微面部的表情变化。

“他喜欢你,所以他才会坚持着追你。但是你喜不喜欢他这个重要问题,闺女却没搞懂。”沈夏下楼倒了一杯热水后,不急不慢地又回来了,女儿也端过床头柜上的稀饭吃了几口。“如果未来有一天,你碰到了你非常喜欢的人,而你却有男朋友,你选择放弃,对现任公平吗?如果不放弃,你自己能释怀么?”

“啊!爸爸,谈恋爱怎么这么难。”女儿低下头,泪不小心滴落在抱枕上,沈夏安慰着女儿,“没事,这不是有爸爸在嘛!当初你妈妈追我时,我一眼就认定了。”

泪花还在眼眶中打转,女儿昂起头咧开笑脸。“爸爸,你就知道吹牛。我妈那么漂亮,谁也不会相信能够看上你。我妈早都和我说了,是你先追的他。”爸爸羞涩地频频点头。

“这不是重点,咱们就此翻篇吧。爸爸再给你讲些道理,你从小就喜欢听我讲道理,比你妈强多了。最后仍然是你自己做打算。无论怎样,爸爸都支持你。”

“在追求中或恋爱中,许多小恩小惠其实是不值得信赖的,半夜送零食,早上送早餐,心情不好时的安慰,天天的嘘寒问暖,这些事情很容易造成一种自己很幸福、被宠爱的假象。而这些事情,随便一个男人稍微花点心思、伪装一下就可以做到。当然不是说不重要,而是说这些事情更应该是感情最基础的条件。维系长久的感情绝不是靠这些事情。”女儿听得出奇认真,沈夏又抿了口水杯。

“宝贝,你将来会谈恋爱、会结婚,但是我希望之前你要想清楚几个问题:和你携手并肩的那个人,他能给你带来什么?他吸引你的是什么?他有什么优点?同样也反问一下自己。我不希望我的女儿仅仅是凭着房子、车子之类的外在因素选择对象,因为这些东西都不是你们这个年纪能够实现的,它考验的是我们这些做家长的。

我更希望你能真心地认识他,了解他,感受到他的独一无二,珍惜他的稀缺,如品性,三观,上进心,未来的经济能力,稳定的情绪,好的审美,对事业与生活的理解,对家庭的认识,还有宝贝你在他心中的重要性......这些都需要你一点点地去学会做判断。”

沈雪挂在眼角的泪已经干了,在昏暗灯光映照下,能够看到浅浅的闪亮的痕迹。

“为什么爸爸要提这些?爸爸作为过来人培养了这么优秀的闺女,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所以,我也相信有很多和你一样优秀的男孩子存在。在他的背后是家庭教养、读书、求学、历练、自律,运动和自我完善,这都是极具挑战的事情,且付出极大努力才能达到的。我希望女儿有这样的伴侣。你找到的是人生战场上的一个盟友,你需要和他一起携手打怪兽,一起并肩对抗生活的酸甜苦辣。

沈雪听得入迷,似乎忘记了男孩子追自己的事情。爸爸又抿了一口水,反问道,“现在自己有答案了么?”

“谢谢爸爸,我知道了怎么做了。但是,我还有个问题,如果以后我碰到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我怎么办?”

“宝贝,时间不早了,你也太疲倦了。今天早休息,明天晚上爸爸再来给你解答。”

“好的,爸爸,晚安。”爸爸起身拖动窗帘将凉凉月光挡在窗户之外,又将碗和杯子收拾好,离开之前轻轻地吻了女儿的额头。

“小雪,晚安。”

沈雪一早找到男孩子,拒绝并告诉了他自己的想法。男孩很大方地道别,“本来就没什么,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我就不努力了。谢谢这么久以来你的不嫌弃。因为你的存在,我的日子度过了这么快乐的一段时间。”

沈雪再次受邀,却没有一同出游。她回到宿舍,心理涌上一股失落感,拒绝别人的失落,或者是拒绝被人关心的失落。忽然想到这里,心里开始盼着太阳早点落山,晚上早点回家,从爸爸那里获得问题的答案。

那些爱而不得的人,没人愿意盼着出现在自己生命中,因为这种得不到的痛苦比得到后失恋分手还要痛苦。反而言之,也正是有这样的人出现,心中才有念想,不然平平无奇的日子里还有什么乐趣和冒险的想法。这真是一件矛盾的事情!

“爸,恋爱好麻烦呀,结婚是不是更麻烦呀!我能不能不结婚?”

“让我猜猜,今天你拒绝了他。你不喜欢他,拒绝他,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这件事情又引发了你这么多的感慨,说明宝贝你开始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了。你的担忧其实不是对伴侣或者未来的担忧,而是你对自己的担忧。宝贝,你要自信,你要努力变得更加优秀,要保持温柔,要善良中带有锋芒,然后大大方方,体体面面地去面对那个踏着七彩祥云来接你的人,那时的幸福才是最踏实的幸福。”

沈夏站起身拉开窗帘,指着对面正在家庭聚餐的邻居,“你说不结婚也没关系。你看外面,饭香四溢,欢聚一堂,围坐一团,有说有笑。如果你到了我们这个年纪,感受不到孤独,又能忍住不哭,那就可以。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只是期盼着我的女儿能够幸福快乐。我的爱是狭隘的,我的偏爱也只有你和妈妈才能得到。”爸爸的眼神中向女儿传递着爱意。

“真到那一天,我一定会后悔的。”女儿对刚刚冒失的话有些羞愧,“我也会和妈妈一样幸运,找到像爸爸一样优秀的人。”

沈夏端起水杯正要离开。女儿叫住他,询问昨晚的答案。爸爸没有再坐下,端着水杯依靠在卧室门框边上。

“时间真快,夜这么深了。咱父女俩长话短说吧。比如我喜欢你,早上我给你发消息,中午我给你发消息,你隔了很久才回我,甚至不回我。其实我心里明白,因为我对不喜欢的人也这样。今天那个男生的行为也是想在你这里获得一个明确的回应。宝贝,你之前肯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当你察觉自己不喜欢他时,你更应该直接回应他,而不是出于礼貌的含糊。那这和暧昧有什么区别。”

“爸,我知道了。”女儿的脸上浮现一抹羞愧,两手指缠绕着画着圈圈。

“爸爸当然希望女儿爱着的人,也爱着女儿,但这需要偌大的缘分。爸爸虽然厉害,但是无法看到女儿的人生剧本。如果在未来你爱上了一个不可能的人。当然无论是谁,爸爸都会支持。最终哪怕没有结果,哪怕悲痛欲绝,你始终都是我和你妈妈的小宝贝。与其我天天担心你碰上,不如祝愿你在那些经历中总结出自己的信条,拥有一双发现属于你人生美丽的慧眼,然后继续开心生活。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可以丢掉爱一个人的勇气和对爱的信念。

“谢谢爸爸。”小雪那快速运转的脑袋又要罢工了,便一下子扎进了天鹅绒中,还是睡觉来的舒服,“爸爸,帮忙带个门。”

余生很长,不仅仅有爱情这一件事。下一次,我盼着你能请教我一些其他事情,比如怎么做饭,比如你最近读的书。

“好的,爸爸。晚安。”

“晚安,小雪。”爸爸悄悄地关上了门。

夜里,沈雪做了一个梦。遇见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男孩子拒绝了自己,梦里哭得稀里哗啦,醒来时枕头也是湿的。大概,这样的事情在谁的身上都要经历几次。

第五章 尘埃

汽车在乡间小路上飞驰而过,扬起的灰尘笼罩着整个路面,两侧的树叶上盖满着一层厚厚的积土。

下午四点,沈夏正在写工作简报,一通老家邻居的电话迫使沈夏放下了手头工作。“母亲在院子喂鸡时摔倒了。”邻居常常在太阳毒意渐消后串串门,见到沈夏母亲躺在鸡窝旁,玉米粒子撒了一地,就抓紧吆喝了在外面树下乘凉的乡亲们,一席人将她送去医院。

沈夏没有向领导汇报,飞快地跑出办公室开车离开。领导打来电话得知缘由后,提醒沈夏路上注意安全。沈夏在市里工作,离家一个小时的路程。母亲去的医院在就近的县城上。为了节约车程,沈夏驶下乡间小路上抄些近路,没有走绕远的国道。

沈夏赶到医院后,姑姑、伯伯几个亲戚已经在病床外面等着。医生说是脑血栓。送来得还算及时,已经注射完药物,剩下就看后期恢复。沈夏站在床尾,看着带着呼吸机、安详熟睡的母亲,又想起父亲,泪不住得流,咬着牙,没有发出悲痛的抽噎声。

沈夏父亲在沈夏上大学时,因为癌症去世了。他开始只是感觉肺有些疼,一想到挣的钱不容易,孩子还在上大学,以后找工作、结婚、生子都要用很多钱,就没舍得去医院检查。在村诊所买了一些消炎药吃,就算过去了。

后来,他常常在夜里疼醒。母亲不忍心老头子强忍着疼痛,就给沈夏打去电话。沈夏从学校请好假回家带着父亲去市里做检查,那时已经到了癌症晚期。家里本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所有的存款加起来也不够几次化疗的费用,而且沈夏是老俩儿好不容易才供出来的大学生,怎能让他以后背负这么重的债。

三年前,沈夏考上大学,父亲骑着摩托车去县城送他坐车。那是沈夏的父亲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自己的孩子终于可以走出土地,去大城市生活。哪曾想到这份欢喜没能坚持到沈夏毕业。

沈夏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给父亲做手术。他向老师和同学们打了欠条,筹借了五万块钱,可是还没有等用这些钱,父亲就去世了。在前一天晚上,父亲开口说话已经非常困难,依旧拉着沈夏,死死攥住他的手,“回去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是咱老百姓唯一的出路,你要考研,要考博,要出人头地。”这么简短的几句话断断续续说了十分钟,沈夏也紧握着父亲的手,注视着父亲的面庞。老父亲皮肤上的褶皱挂满在嶙峋瘦骨上,太阳晒的黑色与白色刺眼的床单格格不入。“我会的,我会的。”沈夏泣不成声,父亲吃力地抬起手擦了擦他面颊上的泪。

第二天,沈夏陪着母亲在家待了一周后才回学校。从此,沈夏再也没打过游戏,再也没参与任何集体的娱乐活动。有课时上课,没课时就上自习室。独来独往,度过了大学最后一年。

大学毕业时,沈夏凭借努力成功保送了本校的研究生。这成为村子里人人传颂的励志故事。所有的婴儿降生在这个村子起,父母就已经替他们物色好了榜样。

读到研三时,沈夏渐渐意识到努力和天赋根本不是一码事。有些事情靠努力可以实现,但有些内容自己根本无法理解。肯吃苦和肯学是院里师生一致对沈夏的评价。大家都认为沈夏在未来一定也能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像过去那样攻坚克难,比如成功考博。

随着考博临近,沈夏开始情绪低迷,开始莫名其妙的彻夜失眠。每日的痛苦感觉越来越强烈。一旦碰到无法解决或理解的问题,心态瞬间不受控制,会轻易地奔溃。

很多次,沈夏在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会莫名流泪,但每次想到父亲的话,沈夏不得不重新坚定信心,想到所有关心他的人给予他的期望,这是恩情似山的厚望,这也是他的命。在这种学习状态下,沈夏落榜了。但是,沈夏凭借着七年的所学所获足以应付一份好工作。考虑到母亲的原因,沈夏放弃了留校的机会,考取了家乡市里的单位。工作还算轻松,工资也能应对自己生活和赡养母亲。

几个小时后,沈夏的母亲睁开了眼。沈夏焦急着与她对话,母亲神志清醒,对话流畅。沈夏松了一口气。母亲侧头看了看坐在床边的沈夏,泪缓缓得淌在枕巾上。

“儿子,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你父亲。他问我你怎么样了。我说你可出息了。不过,他以为你还在读书。我瞒着他,没告诉他,你已经工作了。”母亲回忆起六年前,沈夏趴在父亲的床头痛苦流涕的绝望,心尖尖上生生得疼,这孩子从小就懂事,就好学,他这是什么命呀,生在我和老头子家受这等罪。

“妈,爸在那边会体谅我的。”沈夏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当初考博的日子至今都是一段梦魇,从未间断的梦,从未安心的梦,从未安稳的夜。那满眼的血丝,父亲梦中的嘱托,充斥着汗水味的学费,摩托车的汽油味,这些竟成为沈夏的原罪,而努力学习更像是救赎。

无数个混乱意识常常涌入沈夏的脑海里,浇地时的水腥味直往嘴里里灌,场院里扬起呛人的糟糠直往鼻子里钻,雨天冲刷的鸡屎飘满整个院子,烈日炎炎下齁咸的汗水直往眼里流......即使是这些使人不悦的回忆依旧是沈夏心里的慰藉。土地装载着他整个童年,没有抱负,没有命运,没有永远都越不过的层级,没有厚望,没有失眠,没有如山一般的压力。

在漫长日夜的煎熬中,沈夏常常感受到一股漂泊在人世间的无助感,明明有最爱的爸爸妈妈,他们却用毕生的辛苦将他推开,推到遥远又富贵的天边。正是这些期望让沈夏在无法回避的痛苦中煎熬,堕入那无休无止的轮回,宛如地狱。

母亲恢复得很成功,半月后便办了出院手续。沈夏执意要接母亲去市里住。母亲一再拒绝,“在家里有人照应,邻居和亲戚们天天来串门,有人说说话,自己也不闷。真要到楼上去,房门一关,我可受不了。”

沈夏体谅母亲的难处,临走前挨个拜访了村里的邻居和亲戚,他们很客气,也很热心,让沈夏回市里放心工作。

沈夏离开村子,汽车在乡间小路上飞驰而过,扬起的灰尘笼罩着整个路面,两侧的树叶上盖满着一层厚厚的积土。尘埃挂在高高的地方,一场风来,或一场雨来,都会使它纷纷落地,回归泥土。

第六章 飞蛾

云昱的运气一直很好。

云昱是在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家庭殷实,打小就读于市里最好的小学,最好的初中,后来在一所普通的县城高中仍旧考取了名牌大学,最后又分配到高中县城工作。一直到昱得知女儿恋爱后,那道年少时的关卡仍在心中隐隐作痛,久治不愈。

云昱的妈妈是一位全职家庭主妇。每天为昱做饭,辅导作业,接送上下学。放学后,云昱就会坐在后座上向妈妈滔滔不绝地讲着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这一场景时常惹得路人欢笑,他从不会关心会有谁听去了他的秘密。

三年级那会儿,大院里搬来了一户人家,是从外市调任过来的领导。家里有个和云昱一般大的小女孩。当晚,他在大院里玩耍时立马发现了那张新面孔。她正蹲在一颗的树下用石子画来画去。小小年纪的云昱仿佛有了心事,惴惴不安。回到家中急忙向母亲打听小女孩的事情,得知她的名字叫何兰。

第二天放学时,小女孩还是在那颗树下画画,瘦小地缩成一团,像一只谁都不愿搭理的小刺猬。孱弱的身子在一阵阵急促的热风中晃晃悠悠。她的妈妈一直陪在她身边照顾她。云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连着好几天都梦见与何兰一起蹲在树下画画。紧接着,爱玩的云昱主动地退出了大院游戏团队。

周末午后,烈日炎炎下的汗水淌个不止,云昱跑到小卖部买了两支“大火炬”冰淇凌将一支送给何兰。她抬头望着这个阳光却陌生的小男生有些羞涩,没有说话又低头继续画着画。何兰的妈妈微笑着走过来,“小兰,他是想和你交朋友,你怎么能这么不礼貌呢。”何兰方才起身垂着头接过冰淇凌,转身跑到另一处树荫下。云昱递出大火炬时,一阵微风吹过何兰身上的香气,他从未感受到那么快的心跳,那么奇妙的感觉。

“你是谁家的小孩,这么懂事。”小兰妈妈打断了云昱的愣样儿,那慈母笑容都快将自己手里的冰淇凌暖化了。云昱指着最北边的胡同,“那个胡同第二户就是我家。阿姨,你们在哪住?”

“我们在一进门右边胡同第三户。我家小兰很害羞,有些不礼貌,但是她不是存心的,你别难过。以后有空可以和小兰一起玩儿。”云昱听到阿姨的邀请,心里瞬间乐开了花,更值得高兴的事情接踵而至。何兰的学籍办完了,周一就能上学,两人在一所小学。云昱强烈要求妈妈以后要多和小兰妈妈聊聊天说说话,并多次强调以后放学时,一定要和小兰妈妈一起去。

云昱的反常越来越多,妈妈摸不着头脑,便向丈夫唠叨了一遍最近的事儿。晚饭时,爸爸开玩笑道,“你是不是喜欢上小兰了?”昱的小脸噗得红成了番茄,小眼睛一转,若有所思,像个深沉的大人一样,“以后我要娶她当我老婆。”爸爸听闻笑得前仰后合,摸了摸昱的头,“我儿子真有出息,人家可是何局长的闺女,能看上你这个臭小子?”云昱有些受挫,有些难过。他并不是因为没得到爸爸的支持而难过,而是爸爸竟然觉得自己配不上小兰是因为她爸爸是个局长,这和她爸爸又有什么关系?

“我还是云主任的儿子呢。再说,我会通过自己努力实现的。”云昱稚嫩的语气中有那么几分认真,可是在大人们的眼中,仅有的几分认真终将会在时间中悄悄的散去,如同一场过家家。昱的妈妈给了当爹的一个眼色,“爷俩一个也没点正样儿”。

后来三年,云昱与何兰坐在各自妈妈的后车座上,小兰总是紧紧握着妈妈的衣角,依旧不爱说话,心里装着不计其数的小忧伤。云昱经常一会儿瞅瞅小兰,一会儿主动和小兰妈妈聊天,无数次将小兰妈妈逗得哈哈大笑,有时小兰的嘴角也会微微扬起。这样的日子在昱的心中种下了一颗无比幸福的童年种子。

上初中后,两人各自骑自行车仍旧一路上下学。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两家关系要好,再加上有权有势的背景,从来没有人敢议论什么。平静日子往往不会太过于长久。初三那年,何兰因病去了省城住了很久的院。闷闷不乐的昱只要做完作业后就会坐在大院里的一颗树下发呆。路灯的光与他擦肩而过,洒在地下一个孤零零的黑影。

一天晚上,云昱抬头呆望着路灯下不停扑棱的飞蛾。不一会儿,一只闪耀着黄金色彩的飞蛾围绕着路灯飞来飞去,他并没有发现有个驼背的老头儿已经站在了他面前不远处,“小伙子,有什么能帮你的么?”

“爷爷,这大半夜,要吓死个人呀!我怎么没见过你。”昱打了个激灵,缩回目光看向眼前的老头,光仿佛穿透不了他,漆黑的衣服和漆黑的眼眸透露着诡异。“你当然没见过我,我是和飞蛾一块来的。”老头沙哑的声音载着历尽世间沧桑的厚重。

“什么意思,神经兮兮的。没事的话,我就走了。”云昱根本无心理会这个怪老头儿,站起身要回家。

“你不知道我,我却知道你的事。你喜欢的女孩生了场重病,你一定很担心她。我告诉你,她现在有生命危险。”

“生命危险?你怎么知道的?我该怎么办?”云昱神情迅速变得严肃,焦急地听着老头儿的答复。

“说来话长,总之我能帮你。她能活下来,但是以后你要离开有她的城市。”老头儿悠长的声音令人难受无比。

“为什么?”昱脱口而出。

“为什么?为什么?”老头儿突然发出怒吼,“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不给我一碗汤喝,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说着说着,声音弱了下来变为成了一阵啜泣。

“我凭什么信你。”昱听不懂这莫名其妙的话后转念一想,现在社会上这类专门骗人钱财的算命先生多不胜数。于是,老头儿和云昱打了个赌,明天大院里会下一场瓢泼大雨,唯独这颗树下滴水不沾。说完后老头儿消失了。云昱根本不会相信,但次日寓言却被应验了。

晚上,云昱又坐在这里继续注视着雨后的那群飞蛾,当那只金色飞蛾出现时,老人也出现了。云昱急忙站起身,双拳紧握,目光如炬,“爷爷,我信了!爷爷,我要她健康。爷爷,帮帮她,让她活下来。”

“我救她,需要你的一件东西?”老人语气非常平和。

“什么东西?”

“你的命。”老人突然发出尖锐刺耳的呐喊,震得昱的脑袋嗡嗡作响。

昱现在完全相信了老人的能耐,最后还是咬着牙,“好,我答应!”

老人忽然诙谐地笑起来,一惊一乍,“哈哈哈,我怎么可能要了你的命呢?我是为了救赎而来的,待我行完这件善事就失忆了。碰见你这个痴情种,你也算我半个恩人,何乐不为。”云昱根本听不懂这些胡话,也不想听这些臆语。

“她下周四回来,你们道别的时间可不多了。”老人的身影和声音逐渐消失在夜幕中。

何兰下周四果真回来了,云昱每天下午会把整理好的笔记带给她。何兰每次都会轻轻说一句谢谢。随着小兰虚弱的身体日益转好,云昱知道自己还能待在这儿的时间不多了。何兰虽耽误许久学业,但自小聪慧,考取市里高中依旧不在话下。

云昱在中考结束后的晚上又见到了那只飞蛾。“如果我不离开,会怎么样?”他心里有些不舍。

“不仅你俩不会在一起,而且她一辈子也不会幸福,请不要怀疑你自己,更不要质疑命!”老人不急不慢地交代着答案。

“能不能放过我们?”疲倦的昱恳求着老人。

老人闻言又喜怒无常地骂骂咧咧,“你以为是我想?不是!不是我要分离你们,是你自己!不是我主动出现的,是你让我出现的,明白么!和她在一起,你敢赌么?你不敢赌!那么,不如成全了她,然后你换座城市重新开始,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云昱听明白这些话,默默回了家,心中决定要去南边县城高中就读,爸妈相信云昱的选择。他依旧不负所望考取了名校。毕业时,他放弃了保研名额,选择回到高中县城从事了一份闲适的工作。

每年春节,云昱都会在大院里陪爸妈过年。偶尔碰见发小就会闲聊几句,多多少少能听到一些有关何兰的消息。她考到了咱市里的一所大学,毕业那年她爸工作又有调动,但是何兰选择留下了,不过再也没来大院。现在在哪里住,大院里没人知道。发小们也常常不解并询问他坚持了这么久的喜欢为何一夜之间戛然而止。云昱每次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时间长了,大家也渐渐地明白了,逐渐地也没有人再关心他们的结局。

云昱最后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在一个秋天,那天的确是一个好日子,鞭炮声响彻每一座城市。发小打来电话,“云昱哥,今天我碰见一个结婚的龙门,上面名字是'沈夏和何兰',你说是她么?”

“是她,祝她幸福。”云昱挂掉电话,泪划过眼镜的鼻托,咸咸地流进嘴里。

那晚,云昱蹲在凌晨街头的路灯下。街上零零散散的人在盛夏夜幕下都像是丢了魂魄。树叶在微风中摇摇晃晃,知了声渐强渐弱,路灯亮的多,灭的少,两侧楼层的灯灭的多,亮的少,小城的夜安静得令人孤独。

云昱抬头呆望着路灯下的一群飞蛾,仿佛回到年少时的那些个夜晚,金色飞蛾却没有再出现。原来自己就是这群飞蛾中的一只,本以为可以舍弃性命、奔赴烈火,到头来却只是在灯下无休无止的徘徊彷徨。为火赴死和绕灯而活都是两难。他也曾有那么一瞬间凭借冲动愿为爱献出生命,却又不敢未来永远在担忧顾虑中度日。这只飞蛾围着路灯不停打转,今生今世再也难寻到火,也难以面对北边那座城市和有关那座城市的回忆。

次年,云昱在相亲中认识到一位温柔善良的女孩。买房、买车、结婚,对于他的家庭也不是一件难事。成家后,家里很快就添了一位小公主。云昱盼着闺女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成长,取名单字一个“安”字。

“云安,云安,今生今世,平平安安。”爸爸高举着小公主,未来又充满了无限的光芒。

第七章 听雨

沈夏回到市里后,每晚都会给母亲打去电话提醒母亲吃药。母亲嘱托他用不着打电话这么勤,自己已经痊愈了,别再耽误了工作。他请假后,压下了很多工作,连着熬了好几个大夜才弄完。喉咙发炎,口腔溃疡,牙龈疼,烂嘴角,鼻子上又长了几颗粉刺,这顿火将他烧得不轻。每天既要和工作争分夺秒,又要和自我疼痛感做抗争。项目文件审核通过后的周末,沈夏在家里大睡了一天一夜。

沈夏凭借高学历、肯吃苦、肯钻研的优势在工作中的成绩迅速展现出来,得到何局长的重视。沈夏对待同事热情,工作任劳任怨,从不推辞。开始时,同事们以为他只是做做样子,后来明白沈夏就是这么个人。当沈夏偶尔在工作出错时,领导和同事们会耐心地分析给他听。沈夏的谦虚和上进使得他的能力肉眼可见地提升。何局长越来越重用沈夏,偶尔也会在生活中麻烦他,比如那个改变沈夏命运的晚上。

沈夏开车送喝断片的何局长回家。开门的人是何兰,那是沈夏第一次见何兰,自己瞬间丢了魂魄。白色蕾丝花边的连衣裙,清澈的眼神里像是空灵的梵音,消瘦的脸庞略显稚气,中分的长发垂到腰间,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又如高高在上的圣女。那双纤细葱白的手给沈夏递去了一个水杯,刚忙活完的他木木的坐在沙发上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从未有过的感受,所有入耳的对话充满着回音,如同梦境。

何兰在父亲嘴里听说过沈夏的事迹,名牌大学研究生学历,既帅气又有才气,工作能力强,踏实干练,而眼前这个满脸通红的“小孩儿”让她忍不住笑出了声。小兰妈妈从卧室收拾完来到客厅连连感谢小伙子。沈夏频频挥手嘴里只会说着,“没事,没事,不打扰。”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向母女两人道别后匆匆离去。何兰回到屋里一边写会儿毕业论文,一边看看考编的书。

论文答辩的那天,何局长在一纸调令下去了西边的市。何兰选择留下并成为了一名高中教师。刚入职,楚楚动人的何兰招来了无数的相亲介绍,稍微一打听就知道她是何局长的千金。每天接受的相亲信息比她的工作通知还要多。不喜言谈的何兰便以已有对象为由拒绝了同事们的好心,从此整个世界安静下来,却显得格外冷清。何兰时不时会想起云昱,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为什么不来找自己?何兰很多次问自己年少时光的事情是不是一个梦,一个刻在记忆深深的梦。

偶尔,爸爸也来与女儿谈及对象的事情。二十三的年纪本不着急婚姻,但爸爸深知小兰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从不会主动与人交流。年龄对于她而言仅是时间而已。如果不改变,她将被这个世界抛弃在孤独的角落。在爸爸的百般劝说下,何兰礼貌性地见了几位相亲对象。那种尴尬的场景对于兰如坐针毡,痛苦不堪。看着对面人的嘴巴不停地张合,自己却听不到一丝声音,这是小兰一项从未透漏的本领,她可以无视任何不想听的声音。爸爸再次询问时,小兰第一次向爸爸松了口,“如果还要我相亲的话,上次来咱家的沈夏,行么?我想和他说话。”

何局长有些吃惊。这么久以来,女儿第一次主动提及对某个人有好感。何局长与妻子商量,“沈夏这个孩子很优秀,品行也很好,只是家庭条件贫苦,农民出身,父亲去世,母亲也刚生完一场大病。如果真成了,是不是委屈咱女儿了?”妻子劝道,“咱女儿喜欢就好,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兰的身体状况。如果真去了哪个有权有势的人家,婆婆和丈夫也不知道会怎样对她。她本来打小就是心里有事不说。真到那一天,她心里更难过。”何局长同意了妻子的看法,向沈夏透露小兰的想法。

那晚,沈夏彻夜未眠,一束刺眼的未来之光照耀着他无法安心。第二天沈夏跑去商场用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三身衣服。周末约着何兰吃饭。小兰注视着对面这个憨厚的人,有一种莫名其妙说不出来的喜悦。他说的每一个字,何兰都能听见。

沈夏会给小兰讲读研时外面世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北方的冬天,南方的雨季,西北的天空,西南的山。小兰会不经意间露出微笑,这是她久违的微笑。逛街,吃饭,看电影,游乐场,散步成为了两人消遣的方式。时间一久,何兰也习惯了沈夏的存在。

秋天很快来了。两人在河边散步,一阵微凉的秋风吹来。沈夏脱下外套披给何兰,何兰一把抱住了他,脑袋扎进了夏的胸膛里,淡淡的香皂味道真让人心安。天黑得格外快起来,或许是因为发香的麻醉,或许是因为河中流水的催眠。沈夏在无数纠结后,缓缓低下头,轻吻了小兰。一吻定终生的爱情是沈夏今生最大的幸福。

第二年春,两人迈入婚姻的殿堂。婚礼走廊两侧风景迥异,一边是西装革履的城市居民,一边是粗衣粗布的父老乡亲。凡是遇到巨大反差的事情,人们就会产生想法,就格外能猜,并且也格外敢讲。好在何兰有一项“选择性失聪”的本领,她偷偷告诉沈夏,沈夏为此非常惊奇。

婚后,两人住在沈夏租的公寓中。年底,两人买了房。丈人出了大部分,两人补了剩下的部分。房子装修完,沈夏要接母亲来住,母亲拒绝了很多次。他好几次打去电话向母亲夸赞小兰,她有多么温柔,多么体谅,“你们两人相处的肯定会很好”,但是母亲依旧坚持不掺和他俩的生活。

次年春天,何兰怀孕了,而母亲身体不明缘由的直线下滑。沈夏一边要回老家照顾母亲,一边要照顾着小兰,忙得不可开交。小兰体谅丈夫的辛苦,主动提出回娘家待一段时间。年后,单位里的工作不是很忙,沈夏请了一个月的假,搬回老家照顾母亲。母亲去世的那个早晨下了一场大雪,下午孩子出生了。他抱到孩子已是第二天的事情了,为女儿起名“沈雪”。

沈夏在老家先将母亲发了丧,骨灰盒暂时与父亲埋在了一起。转年春天,他回来把父母的骨灰盒起出来安葬进市里的公墓。自此,沈夏再没回过家乡。几十年后的村子里,仍旧流传着夏的事迹。只是人们早已忘记夏的模样,仅仅记得这么个名字。

何兰被一阵雷声惊醒,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起身拉开窗帘,看着外面被闪电劈得明亮的天空。十年前也曾有这么一场大雨,那时的何兰躺在病床上,昏迷了整整十天。她梦见了一道漆黑的大门,门里走出一个男人让她回人间去,“人间若有人惦念你,你可再回人间一趟,仅此一次。”随着时间消逝,何兰早已将这个梦忘得一干二净。

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里,苏枕也见到了地狱漆黑般的大门,当时他躺在城市尽头的桥上承受着失恋之苦,朦胧意识中门上浮现着一句话,“回人间去,再活一次”。但是,那已经是二十年后的事情了。

何兰回到大院,云昱每天下午都会来送学习笔记。六年的时间,他是唯一走进何兰心里的人。何兰知道他喜欢自己,但是她太不善于表达自己,只是暗自想想未来要和昱过一生。

中考后,云昱从这座城市忽然消失了。何兰鼓足勇气去询问昱的父母后,得知昱去了南边的县城读高中。她相信昱肯定有难言之隐,相信他会回来找自己。这么一等就是八年。他没来找小兰,小兰也没去找他,这大概就是成年后的默契。

娶何兰,这是云昱见她第一眼就有的想法。青春期的单纯喜欢成为一种执念,终其一生都不敢再去面对。云昱无法解决忘我的喜欢和未来隐忧的自私之间的激烈冲突,最终他选择了逃避。见她一眼,就想娶她;娶她就要在未来承受“失去她”噩耗传来的可能。明白这些事情时,何兰已经站在了婚礼的舞台中央。

何兰结婚的消息让云昱有所释怀,曾经想过结婚的人,即使最终没能在一起,其实在脑海里已经过完了一生。后来,何兰与云昱此生没再没再相遇过,而云昱再见何兰时,那也只是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有关云昱的事情,小兰没有向沈夏提过只言片语,但是沈夏能感受到妻子的心事。每当见到妻子面容沮丧时,沈夏就会为她讲一些有趣的故事,或小笑话,或做做鬼脸。每次都能将她逗笑了,这是何兰今生最大的幸福。自己喜欢的人都有着这项了不起的技能。曾经云昱可以,现在沈夏也可以。小兰有时会怀疑,沈夏是上天派下来接替云昱的使者,这谁又能说得清楚。

沈夏听到屋内动静醒来,以为是婴儿床里的小雪。何兰披着薄衣,胸前插手,站在窗前,注视着外面。沈夏从背后缓缓地搂住小兰,两人在夜幕中一言不发地端详着雨夜。何兰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了几口气,心情渐渐恢复了平静,雨也渐渐小了。小雪偶尔发出咿咿呀呀的叫声。

第八章 卡布奇诺

云昱结婚一年后,云安出生。夫妻二人婚后生活不冷不热,相处中基本无话可说,妻子也几乎没见云昱的笑容。婚前婚后的生活,对于昱的那份孤独没有产生太大改变。

云安出生后,两人分房一年时间,最终妻子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云昱同意了,房子车子统统没有要,都归了妻子。他只提了一个要求,女儿跟他。昱告诉妻子,此生不会再找其他女人,让女儿陪在身边也没那么寂寞。妻子相信云昱的话,因为他唯一的优点就是自己认准的事情根本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妻子看来,这就是一个能让人发疯的优点。

云昱只想陪着女儿平平安安,开开心心地长大。那年云安两岁,对于母亲的记忆近乎没有。云安迈入婚礼殿堂时,也没见到过妈妈。云安知道不是妈妈不想见她,而是不想见爸爸。云昱的父母得知离婚的事时,云安已经上了一年级。老伴儿两人常常在夜里提起何兰,又为钻了牛角尖的儿子惋惜痛心。

妻子回到娘家后,不到两年,与另一个离异的男人组成了新的家庭。两人的日子甜蜜如初,幸福美满。离开云昱将是她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

云安的家长会一直都是云昱到场。每次云安看着别人有妈妈疼爱时,心里难免失落,但只要想起爸爸,所有的难过也都一扫了之。

爸爸对云安既疼爱有加,又教导有方。很小的时候,云安就非常懂事,主动打扫家务,帮助其他小朋友,学习刻苦,有很多好朋友并与他们分享自己的快乐,因此在学校和小区里,从来没有一个小孩儿称她为没娘的孩子。

父亲与云安无话不谈,但关于恋爱的事情,云昱只字不提。云安隐约间能够体会到父亲的反感。初中时云安已经落落大方,惹人喜欢。很多男孩子争相追求云安,无一例外都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整个学业阶段,云安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云昱从没有碰到像父亲一样爱自己的人。

等工作后,云昱第一次向她提及谈恋爱和结婚的事情。这样的话题从爸爸嘴里说出来格外别扭和难受。云安深知未来的生活不会一直在父亲的疼爱中度过,渐渐留意起身边的异性们。回到县城工作的第二年,云昱得知女儿恋爱的消息时,心里有一份开心,又有一份不舍。

苏枕和云安的分手没有让苏枕有什么过激的感觉,但是对于初恋的云安而言,心中愤懑不已。别人的初恋都是刻骨铭心,而她的恋爱更像是一场走马观花似的游行,就像是一节精彩但迟早要结束的课。

苏枕重回单身生活,晚上一个人在公寓里听听歌看看书,心情悠闲,何必非要招惹情爱之事。竹篮打水一场空,看开了,一个人的幸福也是幸福。苏枕的父母偶尔会打来电话叫儿子回家吃饭,苏枕从不拒绝,因为爸爸的厨艺是他少有的念想。

苏枕在长时间与方千恋爱后,完全不适应和其他陌生女孩子聊天。哪怕现在单身,仍旧隐隐觉得有种偷情的罪恶感。告别了云安,枕没有再去认识其他女孩。家里安排的相亲,枕一场没见。

咖啡店照去不误,依旧是原来的座位,依旧是每个周末。当云安再出现时,人们已经脱下棉装换成了轻便的短衣短裤。那天午后是三十七度的高温,苏枕正在此避暑看书。云安穿着一身连体碎花裙,脚踩高跟鞋,不显妖艳的淡妆,描得细长的眉毛,闪闪发亮的睫毛膏凸显着眼睛精致无比。苏枕抬头看着云安,“又来看书了?请坐。”

“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云安一屁股坐在对面,有些不甘心地质问枕。

“喜欢啊。”枕的语气仍旧不温不火。

“那我和你分手,你不会挽留一下?分手后,你不联系我么?到现在为止,你都没有找过我?”云安憋着的一口气全部释放出来。

“我是一个很讨人厌的人,离开我,你去找更合适的人过更幸福的生活,不好么?我不想打扰你,也是认为你适合更好的人。像你这样的女孩儿,离开我应该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吧。我不是那种不依不饶的人。”枕不想再在感情中做任何努力,一颗随缘的心无欲无求。方千的离开改变了苏枕,不仅磨灭了他对爱原本的信念,也摧毁了他对人最基本的信任。

“呸呸呸,不准胡说。我决定了,我要帮你。”云安重返咖啡馆,仿佛是在打一场必胜的仗。她要拯救自己的心上人,这位眼前人。

苏枕举手示意,点了两杯“卡布奇诺”,第一杯给了云安,第二杯留给了自己。枕每次搅拌咖啡时都会保持着安静,云安早早就观察到了这个细节。他忽然抬起头,神经兮兮说起结婚。

“上一次你也去过我家,大概有些了解。我家,普通家庭,父母厂里的工人。买房,家里能付首付,房贷咱俩还。车子,二十万以内都可以。彩礼随便要。工作,我辞了这个,再找下一个都可以,月薪六七千左右。”苏枕不需要费心组织语言,说出来流畅且耳熟。之前和方千说过类似的话。

“没什么。我的家庭也一般。我爸从小把我带大,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我就是他的全部,他只希望我们的婚姻能够幸福。”云安无比坚定。

“如果我们结婚了,我会对你负责并对你好,这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责任感和担当。还有,我不想欺骗你。你是我第二个女朋友。这辈子我一共喜欢过三个女孩儿。和前任谈了五年,买房准备结婚,最后却没了她的音信。到如今我都不知道原因,或许是因为贫穷,或许是其他问题。这么想来,我倒是挺感激第一个女孩子,她和你一样漂亮。在我喜欢上她不久后,她果断拒绝了我,而不是像前任,走的时候要了我的命。”苏枕一遍搅拌着咖啡,一遍保持着平静语气讲述着一个和自己无关的故事。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一扇不是为自己开的门,敲一遍就好了,再敲,会很没有礼貌。非要进屋,会丢了性命的。”

云安望着略显憔悴的苏枕,有一种莫名的爱慕之情。或许,云安爱上的是他的沧桑谈吐,是他眼中的冷峻,是他充满故事的成熟,像极了父亲驻足阳台仰望夜色的模样。

云安回想起过去苏枕讲给自己的那些故事,后面应该都有一个叫方千的女孩。而她是谁,她又是怎样的人,云安一点不关心。她下定决心,她要好好爱苏枕,竭尽全力的去爱他。

苏枕带着云安又回到家里吃饭,苏枕的爸妈乐开了花。苏枕的爸爸做了满满一大桌子饭菜。妈妈一边在骂着自己儿子不懂人事,这么好的姑娘不知道珍惜,一边又夸着云安的善良与漂亮。一家人其乐融融,仿佛这辈子就在这一桌子饭中的欢声笑语中度过。

分手后那天晚上,云昱安慰趴在怀中痛哭的女儿,“如果你真心喜欢他,他也喜欢你,那就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在此之前,多给自己留一些时间,考虑清楚是否愿意做牺牲多的那个人。以后可能很累,但是竭尽全力地爱一个人,最起码此生不会有太大的遗憾。如果一个以为不会走,走了不追,一个认为会挽留,留不下不回,那么到头来就真的没有以后了。无论结果如何,爸爸会永远支持你。”

半年后的一个午后,云安穿着一身连体碎花裙来到咖啡馆,站在苏枕面前。

第九章 西南与南

季叶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家公司任职。父亲早年白首起家打下了千万资产的钢铁工厂,季叶从小就在优渥的家庭条件下长大,但他从未沾染上任何不良喜好或生活习惯。从小爱看书的习惯让季叶感知到外在财富在人生中发挥的局限性。季叶因此倍加珍惜大学时光。阅读和旅行是他用来看世界的方式,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季叶的精神自由。回来后,季叶被父亲任命负责几个项目,从小耳读目染生意场上的事情,他很快便能驾轻就熟地完成任务。季叶最期盼和成就感的不是项目的成功,而是一年一度的是篮球赛。

金秋十月,市工会发布了一年一度的篮球赛报名简章。以往自家企业和大多数企业一样都会请外援,而今年季叶向父亲特别申请了将外援经费交给自己,保证打出好名次。得到同意后,季叶召集齐大学时校队里一起打球的朋友。毕业三个月后为了篮球,天南海北再聚首,这是一件很刺激也很疯狂的事情。

篮球赛开幕仪式,沈夏作为嘉宾出席。沈雪嚷嚷着要跟随去看帅哥们,父亲便依了女儿的请求。沈雪第一次遇见季叶并不是在开幕式上,而是在一场打进加时焦灼的比赛中,季叶全力拼抢的认真劲儿深深吸引了沈雪。那场比赛在季叶的一记绝杀中获胜,瞬间燃爆了全场。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季叶朋友八人行云流水的配合,得心应手的默契使得球队在一周时间中脱颖而出,过关斩将闯进了决赛。

决赛时,沈雪死拉硬拽上妈妈一起去看球。沈雪在观众席喊破喉咙似的呐喊助威,偶尔的一惊一乍,让何兰心生嫌弃,质疑起女儿是否是亲生的。回到家后,何兰向沈夏抱怨闺女性格越来越外向,一天到晚和一个小孩儿似的。沈夏并不在意,“女大十八变,咱闺女开开心心不挺好么。”

“咱闺女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小伙子了?”何兰若有所思,完全能够察觉到闺女的异样。

“不用咱们猜,闺女有想法肯定会来找我了解情况的。我父女俩可是最好的朋友。话说回来,这几天你的面色差了许多,记得多休息,别太劳累,沈雪这孩子也是不省心,还带你去看球,莽莽撞撞的。女儿的事情,我来操心就行。”

“老毛病,平时不碍事,医生也说不用那么在意。活一天赚一天。我这替女儿操份心也是做母亲应做的事。”何兰对沈夏十年如一日的关怀暖意无比。

沈雪被季叶迷得头晕转向。果不其然,晚上沈雪就拉着父亲进自己房间,一个劲儿地打听场上7号的名字。沈夏无奈的答应后,向组委会询问情况。7号是季老板的儿子季叶,和沈雪一样大,从省会大学毕业后刚进入自家公司任职。组委会又通过个人关系打听了其他事情,季叶的品性非常好,尚且还没有女朋友。

沈夏做出较全面的思考后,回到女儿房间继续谈心。“我打听完了,但是告诉你之前我想啰嗦几句。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毫无底线,记得注意保护自己,别让爱情的荷尔蒙冲昏了脑袋。如果有悔之莫及的一天,可别怪爸爸今天没提醒你。”爸爸用指头戳了一下沈雪的额头,沈雪眼睛冒着光听着爸爸的消息,“他叫季叶,和你同岁,季氏钢铁的少公子,省会大学毕业,品性很好,还没有女朋友。”沈雪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太好了”。

尚未进入冬天,沈雪穿着长裙踩着秋风要去与季叶见面。季叶的父亲知道儿子反感相亲,便告知他去见一个客户,并嘱咐季叶不要提任何项目的事情。

沈雪早到一步,坐在靠窗的地方看着远处驶来一辆红色法拉利。季叶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勾勒出健硕的轮廓,黑色的西裤,修长的身材,简单的发型,干净又干练。沈雪暗自估量,这样的公子哥一定有着不少前任。不过在交谈中发现季叶竟然谈过恋爱,沈雪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沈雪因为没有遇到心动之人,所以也没有任何恋爱经历,但是绝对不要低估女孩子看偶像剧总结经验的实力。解决起恋爱问题来,个顶个的高端玩家。

季叶面对爽朗的沈雪挺有好感,回家后主动征求父亲将接下来和她对接的项目交给他做。父亲看出了季叶的想法,会心一笑,交代了事实。此后,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多。

沈雪向季叶表白那天,季叶也准备向沈雪表白。两人不约而同地拿出礼物,气氛突然尴尬起来,紧接着就是一阵两人的放声大笑。季叶先开口,“那咱俩就算是正式交往了?”

“嗯嗯,那就有请季先生发表获奖感言。”

季叶右手双指举过头顶,像极了小学生宣誓,“咳咳,在未来的时光里,季先生要格外疼爱沈女士,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不能违背沈女士的意愿,更不能引起沈女士的不良情绪。如有发生,季先生甘愿领罚。”

沈夏笑得合不拢嘴,“哪里整得,还挺有模有样的。”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时间悄悄流逝,分别时满怀不舍。

随着了解深入,沈雪发现叶是一个极其孤僻的人。很多事情都喜欢一个人做,她曾见过叶车上的一张地图,画了圆圈的城市近乎占满了全国。有几本的游记本子散落在车座后面,里面充斥着满满的孤独感,荒野上自己围坐篝火,雪山里独望星空,森林中独自漫步,无人区里驾车一骑绝尘……沈雪决定以后她要陪季叶再干一遍这些事情,让两人的共同记忆覆盖过他一人的孤独。

季叶提起一些旅行见闻时说起了那只雪山象。沈雪将信将疑,季叶也备受困惑,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各请了一周的假,驱车又去往了那座雪山。结果围着雪山转了两圈,也没有找到原来的凹槽。沈雪看着季叶难过的表情,那是她第一次在他自信且孤傲的面庞中感受到失落与无助,是沈雪的安慰让季叶放下了执念。回归生活后,季叶再也没有提过雪山象。

春天的一天早上,何兰看着女儿发来季叶的新郎装,满心欣慰,自言自语,“真是一个帅小伙儿”。忽然在一席困意中沉沉睡去,何兰又梦见了那道漆黑的大门,梦中的她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三十多年前自己曾来过这里。不过,这一次春为她打开了大门,指引她去往天堂的房间。

何兰有些慌张,“自己还要多活几天,因为女儿要结婚了”。

春说道,“人间的悲欢离合都是如此,一件件的期望才会有一次次的痛苦,遗憾在什么时候都会有的。你的善良会让你得到一碗孟婆汤,可以消除使你难过的记忆。”何兰没再执着。

何兰去世时,沈雪正在与季叶挑选婚纱。得知消息的沈雪在婚纱中失声痛哭到无法起身,季叶只好将沈雪抱到车上直奔医院。

冷气的白布从头盖到脚,沈雪跪在母亲的床头,“妈,你还没见女儿穿婚纱呢?妈,你还没抱外孙呢?妈,你怎么能走呢?”一声声的妈喊得人们无比心酸。季叶蹲下身安慰着沈雪。

何兰的父母不忍白发人送黑发人,见了一眼女儿的遗体后去了殡仪馆,又在那儿待了一天一夜,直到女儿入土后才离开了这座城市。沈夏每日也是强忍着眼泪,在领导和同事面前不能太无拘无束。直到送走了所有友人后,那晚沈夏独自回到墓园趴在何兰的墓碑前,哭得一蹶不振,老天也是哭下了一场冲瓶大雨。

沈夏与季叶的婚礼顺延了一个月时间。婚礼时一扫丧气,高朋满座,热闹非凡,只是舞台上空出了一个母亲的座位,是沈雪执意将母亲的照片放在上面,以此告慰亡者灵魂。沈雪和季叶深深地鞠了三躬,在席的客人有的喜极而泣,有的难过流泪。这场大婚没有格外的隆重和花哨,完全是一种安静且不失浪漫,稳重也朴实无华的风格,这是季叶的意思,也是沈雪的想法。

当晚新娘新郎进入婚房后,叶一股脑地躺在床上问沈雪,“度蜜月,你想去哪里?”她也不知道去哪里,随口说了句,“西南和南。”沈雪没等到回音,再看向季叶时,季叶已经响起了浅浅的呼噜声。

第十章 小魔王

苏枕和云安结婚的那天,也是方千和白城结婚的日子,不过他们互不知道。分别后,两人奔向了不同的人生。白城看着漂亮的新娘,他愿意付出一切去爱她,苏枕看着披着洁白婚纱的云安同样愿意为之付出一切。如今安静幸福的表面下曾是波涛汹涌的暗流,在积攒几十年后再次袭来时依旧威力无穷。

方千人间蒸发后,苏枕回到家乡县城,每天晚上会将两人的聊天记录一遍一遍地翻看,明明知道所有的消息回复是感叹号,却依然长篇大论的发送。方千在无数次看到微信添加好友的红点后,注销微信后换了新的账号。苏枕越想忘记,却越难忘记。这世间没什么比看透了却放不下的感觉更糟糕的事情。直到女儿长大成人,苏枕依旧做出了那个莽撞又糊涂的决定。

苏枕暂时撑了过去,方千同样也拼尽全力才熬了下去。方千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从零开始一步步打拼,这是莫大的勇气和决心。父母劝她,“既然分手了就回家找份安逸的工作,这里有亲人和朋友,他们都能够很爱很爱你”。执拗的方千深知故乡无法栖息自己的灵魂,毅然决然地去了南方大城市。

方千极强的工作能力使得她在较短时间内就在公司脱颖而出,各种奖项和奖金拿到手软。老板越来越放心将大客户交于方千对接,而方千也是因此认识的白城。白城作为白氏集团的少东家打理着对外业务,而方千正是与白氏集团业务对接的项目负责人。在第一次谈判时,白城被方千的魅力深深吸引。凭借着这份好感,白城点名要与方千合作。随着不断的交流与接触,方千对白城渐渐生出了好感,然后两人公开了恋爱关系。

刚与白城恋爱时,方千总是在梦里与苏枕相遇。有人说,每梦见一次分别的人,说明对方正在遗忘自己。一天晚上,方千独自大醉了一场,抱头跪在床上,呕吐不止,从食道里涌上的胆汁呛得鼻涕横流,眼泪不止。她朦胧望着苏枕的电话号,没有选择拨通,而是趁着醉意摁下了删除。自此,两人再关联。总要有人当一段感情的罪人,总要有人被指认为负心汉,方千从来不在乎这些。流言蜚语从来不会击垮她,她怕的是平静如水的生活,那会要了她的命。

白城非常疼爱方千,方千对白城也关心有加。方千辞去原来的工作,在白氏集团任职高位,她的能力完全弥补了她普通的出身。公公婆婆非常欣赏这位儿媳妇,她总是保持着热情,仿佛有着无穷的能力。她能够凭借一人之力将家族内众多关系处理妥当,也能将自己负责的业务超额完成,在公司里积攒了很高的人气。

两人结婚那天,轰动了半座城市,但依旧难以波及到远在北方的小城,也难以传到正在当新郎的苏枕的耳朵里。方千享受着奋斗、荣誉和尊重带给自己的充实感,这是她想要的生活。实现人生抱负的幸福感绝不是所谓钱、车、房等物质能够比拟的。方千遇见白城是自己修来的福报,白城也欣慰着自己能够娶到如此美丽动人且干练的妻子。两人共同出席酒会时,听别人夸赞妻子已是白城习以为常的事情。两人眉眼之间透漏出无比的幸福,宛如神仙眷侣。

白城与方千的孩子出生在婚后的第三年,白城为儿子取一单字“兴”,既预示着白氏集团兴旺发达,又期盼着儿子高高兴兴地成长。这位混世小魔王到来的同年,何兰的爸爸妈妈因病相继离世。尚未从丧妻之痛中走出来的沈夏忍痛又送走世上仅存的两位亲人,沈夏每每想起妻子的安静与恩情,岳父岳母的赏识与关照,悲痛之心油然而生,泪水止不住地流。如今即使已身居高位,却也临近退休,以及剩下自己孤零零地面对着死亡。

白氏集团的业务比较稳定,贷款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口碑在业内占有一席之地,但是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国际交流密切,公司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方千和白城夫妻二人丝毫不敢松懈,近乎完全扎根在公司中,呕心沥血地开疆拓土。

白兴的成长则需要依靠保姆和奶奶照顾。每周也就只有周末下午,夫妻二人会陪孩子度过,这样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白兴上初中。初中后,白兴开始结交了很多朋友,开始不着家,也不再愿意与父母共度周末。那段时间公司效益不景气,迎来大坎坷,夫妻两人常常熬夜工作后睡在公司,白兴却拥有了大把大把夜不归宿的机会。

白城不是非常在意白兴的学习成绩,但是也没有完全舍弃。夫妻二人商量后,将他的零花钱和学习成绩挂钩。当钱不够花时,白兴就会努力学习上一段时间,当月成绩明显上升。方千也是希望孩子能够拥有一个开心快乐的童年,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在未来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已经很幸福了。

白兴刚进入初中表现出来的叛逆,在母亲眼中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直到初二那年夏天,方千偶然发现了白兴的胳膊肘内侧的一串纹身才感觉事情不妙。当时方千并没有说破,那时白兴的脾气已经变得暴躁,常常摔门而去。方千时常极力劝导儿子,儿子总是一副不关心、厌倦交谈的样子。方千越想越担心,随即与白城商量后请了一位私家侦探调查儿子。

当方千看着传来的一组组视频时,气血上头,直接昏了过去。白城急忙摁住人中将妻子唤醒,安慰道,“儿子的事情,我来处理。看我不收拾这个臭小子。”视频中,白兴在夜店里抽烟,喝酒,撒钱,和女招待们玩一些下流游戏,还有一些难以言表的事情。

白兴回家进门后,父亲拿着棒球棍正坐在沙发上奇怪的很。白城让他过去坐下并将不堪入耳的事情告诉了白兴。白兴得知父亲不会饶了自己,正要起身逃跑,被父亲一把揪住扔在沙发上,“你小子现在无法无天,看你干的那些事情,你不害臊,我都害臊。这么多年看把你惯得,就是欠打。”一棒球棍结结实实地打在白兴身上,白兴抱头缩成一团,连着又是几棍,“嗷嗷”的呐喊声惊动了爷爷奶奶,他们急忙下楼拦住了白城。

白兴爆满泪花的眼睛中既有愤怒,也有蛮狠,就是没有悔悟。他咬牙站起来,一手扶着不敢走路的屁股,一手捡起书包摔门而去。“有本事走了,就别回来。”白城还没有消的火儿又数落了自己母亲一顿,解完气回到房间后,又在担心着儿子会不会不再回来。

白兴在一个朋友家住了一周。最终方千和白城皆不忍心。方千主动联系到儿子住处后将他接回了家。当晚,方千敲开儿子房间的门,儿子正在打游戏,完全没有理会母亲。方千等到很晚再来时,儿子躺在床上正在刷着爱情文案的短视频,白兴也很好奇爱情是什么感觉。

方千坐到床边,“儿子,你现在这样子会毁了你这一辈子。咱们这么好的家庭,你只要稍微努力一些,未来就有一片大好前途。而你现在的放纵是在透支你未来的幸福。我和你爸爸也做了反思,他让我代他向你道歉,打你时出手太重了”,母亲有些疲惫,“之前一直没有时间陪伴和照顾好你,是我们做父母的不对,但是这一切也都是为了以后的你。”白兴听到这些话很受动容,看着母亲那忧愁的眼神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妈,我知道了,我会学好的。”

“妈相信你。”方千离开房间后,白兴继续看着一段段感人视频,那些爱情故事的确令人向往。白兴暗自发誓未来一定要寻找到自己的真爱。为了爱情,告别喧闹的欲望,告别琳琅满目的霓虹,在所不惜。但是人生中很多事情从来没有回头路。逐渐地,白兴很少再与那群富家公子们鬼混在一起。

进入高三,白兴借着班级里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始学习,聪明的智商是他无比优越的天赋。成绩从倒数向前不断地提升,他并不在意具体的分数,更不关心大学的好坏。最后,还可以的成绩对父母也算有了交待,但只字未提报考学校的事情,自己决定了一座北方沿海城市的大学,只是因为那里离家远一些,又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

邮递员摁响门铃,正在家里办公的方千开门后接过通知书,当看到无比熟悉的校名后,恍惚间产生了错觉。二十多年前,她也拿到过一模一样的录取通知书。当初是欢呼雀跃的欣喜,如今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第十一章 富贵

云安和苏枕迈入婚后生活。两人在小富即安的日子里非常幸福。平时,每晚两人都会携手走在县城的公园内感受温柔舒服的晚风,周末会相约一顿美食。苏枕时不时送来的小礼物,让云安开心好久。云安也很照顾苏枕的生活。做饭刷碗,洗衣拖地等家务,苏枕总是抢着完成。云安能感受到苏枕对自己深深的爱。

两年后,是苏枕的爸妈说起抱孙子的事。苏枕才想起来两人世界已经度过了两年,征求了云安的意见后,第二年冬天迎来一个新生命。苏情,这是妈妈为女儿起的名字。

云昱非常疼爱自己的外孙女。夫妻工作上班时,云昱常常主动来看孩子。随着苏情一天天长大,她发现了一个秘密,姥爷见了自己会开心地笑,但平时总是闷闷不乐。后来询问妈妈和爸爸未果。苏情便猜测一定和姥姥有关。可是后来,爸爸也开始闷闷不乐,这已经是苏情高中时的记忆了。

苏情从小参加亲人的葬礼多过婚礼。小学二年级时,苏情第一次知道葬礼的事情,那次是姥爷妈妈的葬礼。人们相聚在一起,响彻天地的哭声痛彻心扉。那一次也是苏情第一次见姥爷哭,那么伤心的哭。跪在坟前,鼻涕从脸一直连到了地上,眼泪使得整个眼睛都肿了,苏情不知道为什么生命的来来去去很正常,为什么这么不舍。

那次,云昱回到大院,守孝一个月,也陪着父亲待了一个月。云昱每日最多的事情就是坐在大院的树下。仿佛又看见了那只金色飞蛾,却迟迟没有等到过那位老人。

云昱离开要接走父亲去南边一起生活,父亲没有同意,他说他不舍得离开住了一辈子的地方。后来,云昱父亲又平静地生活了四年。苏情六年级时再次跟随着爸妈来到市里参加了姥爷爸爸的葬礼。再后来,初二时是爷爷的,高二时是奶奶的丧礼。

到苏情考入大学时,自己的亲人就只剩下了姥爷和爸妈。她常常暗下决心要好好陪伴他们。人生苦短,世事无常。大学刚上第一年后,苏情听到父亲离家出走的消息,整个人都蒙了。

苏情给父亲打去电话,苏枕告诉她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要去寻找个答案。相同的回复也告诉过妻子云安,“我想去南方找个答案,关于方千的。其实,这一辈子见不见无所谓,但我就想知道个答案。答案能让我豁达,让我心里好受度过剩下不多的日子。”

云安哭道,“说什么胡话呢?咱女儿才上大学,咱们还久着呢。”

苏枕有些惋惜,有些坚毅,“我见过春了,他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带着答案去见他。”

苏枕离开的晚上,云安在梦里也遇见了春,春证实苏枕说的是真的,也告诉她做好离开人世的准备。醒后,一股莫名的伤心扎在云安的心尖儿疼痛不已,实在难忍,便放声痛哭。

苏情无法理解,父亲为什么会为了二十年前的一个执念而万所不辞。妈妈明明也很爱爸爸,为什么还是无法让爸爸释怀。当初是被抛弃,理应是最心安理得,最问心无愧的那个人,为何到头来却成为最痛苦,最虐心的那一个?如果兑现一个年少承诺必须要靠无数痛苦之事才能实现,那这样的付出还有意义么?

苏情安慰着妈妈,让爸爸去吧。其实这样也很好,总比憋在心里难受强。云安的白发一天比一天多。姥爷知道这件事时,保持着沉默,一言不发。

二十年的音信全无,苏枕对于方千的感觉和模样早已模糊不堪,而就是在近半年,方千年轻时的模样越来越清晰,那些当初两人相处偶然间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很多记忆开始从潜意识中往外钻,那晚倾盆大雨滴落脸颊的感觉,当初夜夜独处思念方千的感受,一股股涌来的无限思念让苏枕痛苦不堪。

苏枕联系了几个以前常玩的同学,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方千的近况。方千和当初人间蒸发一样,而且持续了二十年。苏枕决定第一站去往方千的家乡,他并没有直接找她的父母,而是在院子里凑在下棋的老头堆儿里,说了点小谎,询问出不多的事情。“方千现在混得很好,回来都是开红色的越野车”;“车标有四个字母,反正我不认识”;“今年见她时,他儿子也很大了”;“具体干什么,我们不知道,也从来没听她父母提过,不如你直接去问她父母吧。”苏枕谢绝后,买好票去往了南方的车票。

苏枕漫无边际的走在陌生城市的街头,他开始时并没有联想到可以在互联网直接搜索名字。当时他正躺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思索着该如何寻找,他理清了一根线索,方千如今开的应该是牧马人,那么日子一定很好,在当地也能算小有名气,直接打听肯定不合适。如果有新闻报道,岂不是也能大体知道她从事的工作。

苏枕立马坐了起来,急忙在手机上输入了城市和方千,引入眼帘的报道惊呆了身为普通人的苏枕。一项项罗列的称号不计其数,那久未谋面的容颜再一次映入眼帘。在就近的一篇报道中得知,她是白氏集团的高层领导。

次日,苏枕站在集团对面的公交车站旁,注视着进出的人。她不想给方千带去不好的影响,也不想打扰她的生活,她只想远远的看她一眼。早晨上班时间没有看见,中午下班时间又没有见到,直到晚上十点后,看着大楼里最后一个办公室的灯熄灭,苏枕知道是她。方千要出现了。

苏枕借着夜色,来到大楼一侧的停车场,在那里也发现了人们提到的那辆牧马人。他站在一颗树后看着方千一席黑色礼服,脚踩高跟鞋,闪闪发光的耳环在灯光下格外耀眼,波浪发型在微风中颤颤巍巍,一手端举着手提包,一手摁着车钥匙。在灯光映照下,苏枕看到了方千的容颜,一位近五十的人,丝毫没有显露出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苏枕忽然释怀了。当年她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绝对不是不是现在和自己过着枯燥无聊的生活。牧马人的红色尾灯离开了,苏枕从树后走出后蹲在路沿石上,没有再抬头。

牧马人在出口处停顿了一下,方千接到保安的电话,交代一个可疑人员在这里一天了。刚才又出现在停车区。方千通过后视镜看到了蹲在远处的人影。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但是方千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苏枕,又和保安开玩笑说,“没事,不用赶他,说不定和咱公司哪个员工闹家庭矛盾呢。”方千按捺情绪却依旧控制不住眼泪,连忙用抽纸擦拭。

方千脑子里想了无数种场景,却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她安静了一分钟,挂挡开走了。她清楚刚才苏枕明明有机会叫住她说几句话,他却没有。既然选择了不打扰,肯定有他的道理。或许,只是来看看我。

苏枕低着头沉默了五分钟后,没有回宾馆,直接买上票回家了。而方千回到家中直接跑进淋浴间,打开水龙头,蜷缩在淋浴中咬牙痛哭。一别二十五年,坚持了二十五年了,为什么不再坚持下去。

苏枕回来后,拖着疲倦的身子一股脑的躺在沙发上,没有和任何人说话,没有理妻子,也没有理会苏情。苏枕在睡梦中安静地离世了。

他从春手里接过了那碗失忆水,选择消除了有关方千的所有消息,然后迈步进入了大门。

云安不愿承认,但心中早已接受了这样的结果。人们纷纷说她命不好,但是她依旧表现出乐观,每晚依旧坚持着去公园里跑步,独处时听听歌和写写作。

苏枕临终前的决定也点醒了云安,她心中有了一件如同苏枕寻找方千一样重要的事情要做,她要最后为父亲做点事情。

第十二章 答案

龙凤胎季山和季雨的到来是在季叶和沈雪婚后第二年。季山比季雨早来到人间三分钟。就是这三分钟,当哥哥的为妹妹付出了一生。长大后,妹妹常常询问爸爸他们名字的由来,“你们妈妈的名字有一个‘雪’字,雪是由雨和山组成。因此,哥哥取了‘山’字,你便取了‘雨’字。咱们一家四口人紧密的在一起。妈妈和你属于天气,哥哥和我代表风景。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山上的树叶都是焕然一新的美景,也是盼着咱们家庭美满幸福。”

季山从小特别疼爱妹妹。无论什么东西,他都能够先想着妹妹。季雨为有一个爱护自己的哥哥而感到暖心和骄傲。季雨在富裕家庭中长大,并没有养成公主的毛病,脾气温和,大方得体,从来不会和哥哥争吵。在爷爷的工厂里时,她也会很有礼貌的向各位工人师傅问好,人见人爱,人见人夸,围绕在季雨身边的永远都是止不住的笑声和乐趣。

到小学时,两人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写作业,一起做游戏,两人都会争先恐后地向母亲讲述学校里发生的事情,你一言我一句,世上最幸福的家庭也就如此。

沈雪生完宝宝后,季叶便推掉公司很多外派出差的工作,主要工作是管理车间,以此多陪伴母子三人。家里的越野车也换成了商务车,周末时常常一家四口到郊区或湖边野炊玩耍。

沈雪在单位里的工作不算繁忙,平时辅导作业的事情由妈妈完成,偶尔爸爸也会参与中来,但是孩子们更喜欢听妈妈讲题,爸爸也很少再执着于辅导他们作业。

两兄妹到初中时,关系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产生了距离。季山喜欢和一群男孩混在一起打球,季雨更喜欢跟女同学们在一起喝奶茶,聊微博,谈八卦。沈雪与季叶进行了沟通,谈心是帮助初中生成长的重要途径,爸爸担任起与儿子沟通的任务,妈妈也主动与季雨聊天。

兄妹两人与父母无话不谈,到高中时仍旧如此。季山已经成了一位帅小伙,爱慕他的女生多之又多,时常会在桌洞里收到匿名的情书。他记得爸爸的一句话,“不要在高中以爱情为由为代价去葬送更加昂贵的前途,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会做出这样愚蠢的决定”。季雨也成为了一名亭亭玉立的大美女,苗条身材,漂亮的眼睛像一股清泉,葱白的长腿惹人多看几眼,而纯洁的气质让人又不敢生半点非分之想。追求季雨的男孩子要比追求哥哥的女孩子数量少,不是因为魅力不足,而是因为有哥哥在,没有人敢跨过红线追求季雨。妹妹也从未遇到心动之人,六年算是平稳地度过了。

季雨从小在哥哥的疼爱下长大,哥哥似乎已经成为他心中的榜样。她独处时常常考虑未来遇到的人一定要和哥哥一样优秀,要比哥哥更优秀,更疼她,更爱她。季雨不想亲人的爱盖过陪伴自己一生的伴侣的爱。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兄妹二人享受着最好的教育,他们不负众望,从未停歇过上进的脚步,尤其是哥哥。

季山从小就担任班长,常常作为学生代表在国旗下讲话。中学时,经常代表学校或市里参加比赛,屡获金奖。到大一竞选学生会时,季山凭借口才和实力成功竞选,从大一干事到大二部长,再到大三校学生会主席。个人事迹享誉学校,组织领导能力极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年年奖学金从未落过。大三下学期末,学校特例给他了一次硕博连读的机会。季山将在未来成为一名学术新星,甚至大咖。凡是认识季山的人都会这样评价他。自小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谁又能预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将会监狱中度过毕业季的夏天。原本的大好人生,一夜之间全都烟消云散。

进入大学的季山征求了爸妈的意见,“如果碰见喜欢的女孩子,完全可以勇敢追求,但必须要好好对待女孩,并且保护好她”。季山虽然之前在爸妈那里听到很多道理,但是仍旧对于爱情和异性有种距离感。如果仅是耳红面赤的生理反应,这种低俗的欲望被人不齿。如果是生活伙伴或精神伴侣,就必须要在恋爱中磨合培养,可是谁也不确定最后的结局。如果是灵魂伴侣,季山根本无法想象那将会如何。

季山的第一任女友是隔壁学院主动追季山的女孩子。她与季山相处了一个月就提出了分手。季山宛如一个工作狂,在繁忙的工作不愿抽身。缺少陪伴,自然就会迎来众多感情危机。季山慢热温和的性格从不会生气、吵架,女友抱怨时就会安安静静地听着。季山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情,便做出了挽留。坚持了一个月后,最终还是以分手告终。

第二个女朋友是双方日久生情走在了一起。由于学生会活动开展频繁,多部门经常往来接触。两人相似的性格和脾气,既是学霸,又是工作强人,而“少说多做”也是两人共同的理念。他们常常在上午八点半出入行政楼,又常常在晚上十点走出图书馆,一来二去,打打招呼。随着不断接触下,两人在大二上学期走到了一起。事实往往又非常寒心,在一起和不在一起的生活之间没有发生任何质的变化。两人太过独立,自习时各不打扰,散步回宿舍时聊得更多的也是组织里的工作。两个人的无聊在日子里被无限放大。女孩向季山提出了分手,季山在理智下没有太多的难过,只是感觉生活少了些的陪伴,有些孤单和失落罢了。

第三个女朋友是偶遇邂逅的一见钟情。周末季山在图书馆的古典小说的书架间翻看书籍,忽然抬头间,被一个长发飘飘、一席白裙的女孩儿的勾住了魂魄。清澈的眼睛,清澈的双眉,清澈的嘴唇,清澈的脸颊......一切都变得清澈起来。季山就隔着一个书架静静出神地望着。半小时后,女孩儿放下书离开图书室。季山悄悄过去拿上女孩儿刚看的书,书香气仿佛和女孩的香气融为一体。季山赶忙在图书馆下楼的电梯中询问到女孩的名字和微信。两人围绕着书籍聊天日益增多,延展到生活和价值观念,彼此好感飞速上升。一个月的聊天铺垫,季山表白成功了。最终,女孩在学期末被迫提出了分手,季山表示理解。女孩的父母不同意女儿留在离家很远的外地,两人将互相的爱慕和欣赏统统留在了心底。此后,女孩备战起家里的考试,季山继续忙碌起开挂的大学生涯。两人互删微信后,季山再没去过图书馆,两人也再未相遇。

即使在大学最后一学年,仍然有人向季山大胆表白,有人偷偷送去匿名情书,但是季山没有再接受任何爱意。他有些抵触这些不成熟的恋爱。一个个的陌生人变得熟悉,好不容易走进心里,又要一点点地将她们重归陌生,最终祈求遗忘,这真是世间最为痛苦的事情。

这些人中,苏情是很特殊的一个。苏情与季山是同班同学,她几乎每天都会听到季山的事迹,她在季山光芒的感染下暗自喜欢着季山。仅仅是自我想念,心头也会涌来一股欣喜之情。有些人不需要在一起,仅仅是出现在生命中。对她而言,就已是天翻地覆。

苏情知道非常多的女孩子喜欢季山,自己的这份喜欢无异于九牛一毛,想要与季山恋爱更是痴人说梦,胆敢表露,定会被同学嘲笑。苏情早早明白,她可以明目张胆的想季山,却无法明目张胆的喜欢季山,更不敢声张。但是命运的剧本总是离奇无比。所有的转机发生在大四那年春天,一切都变了,苏情万万没想会是那样的相遇。

苏枕的事情对于女儿产生莫大的影响。她开始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夫妻之间的亲情产生怀疑,一时间又无法解答心中疑惑。她曾经一直认为父母恩爱如初,他们对自己的爱也是永不改变,但一切在父亲那场出行后全都改变了。

大三下学期,苏情对季山的喜欢也在悄无声息地发生了改变。她发现自己不再像个小迷妹,也不再那么单纯,对季山的抗拒感远远大于过去的好感。她在班级中变得沉默,不再主动回答问题,也很少积极参与集体活动。苏情以为只要一毕业,她此生再也不会与季山有一缕联系。

第十三章 玩笑

北方夏日常伴有雷雨天气。一朵云彩坠入凡间足以淹没一座小城,而就是这么个普通云朵自南向北坠落在一座平平无奇的小县城,弹指间转变为了一场轰鸣不止的暴雨。

云昱受到苏枕寻找方千未果去世的事情刺激,神志偶尔失常。恰逢雷雨天气,云安担心父亲独自在家害怕,骑着电车向家赶去。忽然一道亮光从右侧驶来,灯光打在身体上时,紧接着一阵轰鸣的巨响。云安滚到了闪烁着红色光芒的积水中。脑袋落地时瞬间失去了记忆,另一道亮光又突然潜入意识中,春从漆黑大门后走来,“回去吧,再看一眼女儿。”

云安醒后,苏情的脑袋正趴在身旁的床单上。临床是父亲,侧躺面对着自己,那一张饱经沧桑的面庞在睡梦中格外安详。云安吃力地抬起右手抚摸着孩子粘稠散着雨腥味的长发,泪水从眼角两侧滚滚淌过,痛快淋漓地哭了一场,“以后在这世间就只剩你们爷孙俩了,记得要幸福。”

心跳仪成为了一段直线。苏情打了一个激灵醒来看着仪表,心里痛苦万分。葬礼与死亡对于苏情已是常态。姥爷的爸妈离他而去,姥爷精神开始恍惚;父亲的爸妈离他而去,他也没能坚持多久便追随而去,姥爷频繁精神失常;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爸妈竟然在自己二十岁的年纪也弃之而去。

苏情整理母亲遗体察觉到母亲湿润的眼角,她感受到了母亲的不舍。苏情守着姥爷,咬着牙往肚子里咽泪。苏情一手牵着姥爷,一手拿着院里的手续,一个人扛着无比的痛苦,回家为母亲办完丧礼。

姥爷意识频繁混乱,但是生活依旧能够自理。云昱常常将苏情当作女儿。苏情在家中听到姥爷对云安的呼唤,就知道是姥爷在叫自己。

葬礼三天后,苏情决定带着姥爷回大院住。苏情学业尚未结束,还面临着为期一年的课程。临走前一晚,苏情又来到母亲房间,在床上蒙着被子痛哭了一顿。脑袋清醒后,苏情将母亲桌上尚未合页的书放进书柜时发现了角落里摆放着的日记本,淡绿色的封面泛着浅浅的黄。她联想到母亲有写日记的习惯。于是,将四本日记放进了书包中,明日一同带走。

苏情返校出具证明办了走读,每日陪着姥爷在大院中住。每天早晨,苏情会为姥爷做好中午的饭,晚上早赶回来照顾姥爷。第一个月,苏情给门卫大爷送去一条烟,请求帮忙关注一下姥爷,不要私自离开大院。后来,大爷知道苏情的情况后,什么东西也没有收过,而且比以前更加地上心。

秋日晚上,苏情想起日记。一人坐在桌前安安静静翻开第一页与母亲对话。本子里记录着很多有关姥爷的故事,苏情大都对这些事情不知情。妈妈不想让姥爷重蹈覆辙,尤其在父亲去世后的那段时间,云安更加频繁地寻找线索。

苏情看着坐在院子里盯着月亮的姥爷,不知该不该向他分享母亲的成果。几个喘息之后,苏情决定还是一人先翻读一遍日记。

姥爷的离婚和终身不娶是因为一个叫何兰的老太太,但是她在二十多年就去世了。何兰是姥爷童年时的玩伴,就是在这个大院里,后来姥爷不明缘由地离开了大院。何兰便嫁给了农村出身的沈夏。苏情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却怎么也记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于是网上搜索。她一脸吃惊地看着人物简历,沈夏竟然是现在市里的大领导。

他们在婚后一年生下女儿,名叫沈雪。现在在市里一所高中担任教师。云安的日记中有交代,妈妈曾去过学校见过她,详细记录了十几页的谈话内容。忽然一阵电话声打断了苏情的思绪,是门诊通知她明日去拿药。时间已经不早,苏情合上日记,到院里提醒姥爷休息。

白兴高考完向母亲强烈邀功,爸爸也心生欢喜,便为他买了一辆保时捷跑车。一百万的花销对父亲而言无异于九牛一毛。方千告诉白兴,“那里是我的母校,很多曾教自己的老师如今都成为了领导。我已经和他们打了招呼。如果你不学好,他们将严厉惩治你。”白兴满口答应下。

新生报到时,白兴就开着拉风的保时捷,可谓是风光无限。第二周加了一个跑车交流群,常常和社会人员外出飙车,时常也会约着学校里的漂亮姑娘一同感受刺激。过完大一,白兴意识到这样不行。如果大学就这样混完,自己绝对不可能遇到自己的爱情。他开始去上课,做功课,去图书馆。即使一如既往的不爱学习,最起码自己在学生群体的感染下逐渐有了学生的样子和气息。

大一那会儿名气实在太大,直到大二下学期,还是有许多女孩子主动找白兴蹦迪唱K泡吧。花钱大手大脚的白兴依旧照单全收,在激情与刺激中肆意挥霍。他一边执着于寻找爱情,一边努力背驰于爱情。直到大三下学期,他在图书馆门前出口处丢掉了魂。

季雨和同学们有说有闹地走出图书馆,依旧是长发飘飘,依旧是高挑身材,依旧是笑靥如花,依旧是“回眸一笑百媚生”,但是她和她们不一样。白兴不知道哪里不一样,只知道自己的魂儿被勾走了。季雨的一颦一笑在白兴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连着两晚都出现在自己的梦中。回想起来她笑起来的眼中仿佛带着光亮。

这个纨绔子弟没有四处打听,而是在图书馆门前从早坐到晚等待她的出现。而季雨连着三天都是在图书馆后门进出。白兴却坚信自己一定能等到,终于在周六早上他遇到了一人前来的季雨。

白兴红着脸上前主动征求做朋友,季雨并未理会这个来者不善的男孩子。白兴便保持距离跟在季雨身后,又坐在季雨不远的自习桌上偶尔看看她。季雨学习时,他就会昏昏欲睡。连着好几天睡醒时,季雨已经离开了座位。他每天都会在整个图书馆寻找她,因此白兴练得一项本领,能够在满座的自习室中一眼认出季雨。

下雨时,白兴会带两把伞来。吃饭时,白兴会主动打饭。天热时,白兴跑到两条街外买星巴克。那段时间白兴所有的朋友都觉得他疯了。表白那个秋意绵绵的夜晚,白兴没有找任何朋友帮忙。自己从中午开始忙碌,亲自在操场旁人迹罕至的小花园里用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摆出了两个人的名字,两侧缠绕着无数根霓虹灯。在火热攻势下,季雨最终被白兴感动。

两人开始交往,季雨依旧是去图书馆看书或吃饭时聊会天。白兴看来,这般生活实在无聊,便带着季雨夜店蹦迪,但是季雨不喜欢烟熏火燎的闹腾氛围,白兴便将酒柜里的酒都送了朋友,从此很久没再去过。白兴因为季雨变化了很多,他的生活开始围绕着季雨转。

白兴约着季雨看上新电影,这竟然成为二人唯一的共同兴趣。只要有新电影,白兴就约上季雨。初春,两人在一场午夜电影结束后住进了一所高档酒店。那是白兴这么久以来这么执着于喜欢一个女生,他下定决心他要给她世上一切的美好。好景不长,当月季雨并没有在意,等到第二个月时季雨感觉身体不适。白兴陪同她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告诉她怀孕了。

晴天霹雳不仅震惊了季雨,更震惊了白兴。一时间,他们两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大四,还没有毕业,而且他俩是否能够结婚,是否要奉子成婚,是否要告知父母……一股脑的事情都塞进了脑子。

季雨知道爸妈或许能理解并原谅自己,但是自己将会面对父母的疼爱愧疚一生,而且此事若让姥爷得知肯定会心疼不已。她甚至不敢告诉哥哥。最近半年内,季雨一直瞒着哥哥和白兴在一起。如果季山知道,哥哥肯定会为了自己报复白兴。但是白兴对自己的确挺好的。这之间的矛盾又该怎么调节?!

白兴的痛苦也不亚于季雨。他不敢向爸妈打去电话,妈妈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大学没毕业就要考虑结婚,而且还有了孩子。家族里的老人们会怎么对待他?说不定白氏集团接班人的位置也会因为一时轻率和鲁莽而付诸东流。

两人第二天见面时似乎达成了一种默契。两人没有说话,一脸素颜的季雨走在前面,两个黑眼圈的白兴跟在后面到医院,又等到出院。白兴终于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季雨,她的果敢与勇气,她的魅力与知性,她的认真与担当。白兴知道他已经错过了此生注定不会再遇见的女孩。那日之后,季雨再也没有理会白兴。

白兴每每想起那日面色苍白的季雨,常常从噩梦中惊醒。整宿整宿的失眠使得白兴近乎发疯。他不想让朋友们知道这些事情和看到自己的狼狈,便去往很远的酒吧买醉,常常因为撒酒疯被保安打个半死。

随着天气转暖,白兴从路沿石上醒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晃晃悠悠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回学校,回宿舍,回去睡觉。

第十四章 灰色

白兴阴差阳错来到母亲曾就读的大学上学。刚入学时难得呼吸到如此自由的空气,纵情酒色,乐于冒险与刺激,在声色犬马中及时行乐。大二后,白兴意识到如此沉沦会消磨掉自己的意志,毁了未来。于是,逐渐回归到学校生活,有了学生模样。

一切都在大三那年有了转机。初春相遇是命运对白兴的眷顾。白兴的梦境时常会重回那个午后。他第一次见到季雨时,一见钟情、非她不娶的感觉如电流般贯穿了整个意识。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如今他却一手葬送了属于他们的爱情,还有那个可能会降临这个世界的生命。

白兴醒后习惯在宿舍阳台上抽支烟,忙着打游戏的舍友才不会关心这位富家公子风流倜傥的心事。许久以来,白兴都不敢面对婚姻,面对父亲这个角色,甚至此刻心里有了些释怀和轻松。还有不到三个月面临毕业,拿到毕业证便回到家族公司,锻炼几年一定能够担任要旨。想起这些,白兴好受许多。

刚分手那段时间,白兴坚持每天给季雨送早饭,想办法靠近季雨求得原谅,但是季雨没有给他任何机会,平时也很少出宿舍。季雨的精神开始发生变化,时间一久,失眠,暴食,莫名流泪,生活的一切节奏都不同以往。

季雨每天无数次告诉自己要振作起来,要一个人抗下这个痛苦,不能让父母哥哥亲人们担心。白天学习时走神无法集中注意力越来越频繁,整宿失眠越来越严重,无奈只好通过安眠药入睡。

第一次深度入睡,季雨能清醒地感知着自己的梦境。在一片荒芜中伫立着一座泛着黑光的大门,季雨跑了好久才抵达门前,但是大门紧闭。她环顾四周,寂静中透着冷意,黑暗中让人心慌。季雨蹲在门前悄悄哭起来。

第二天的梦,季雨又来到了这里。门上浮现着一段话“珍惜人间不多的日子”。季雨莫名其妙地看着这几个字,相同的梦境怎么会重复两次。何止两次,第三次也是如此。门后,春走出来摸了摸正蜷缩一团季雨的头,“现在难过就难过吧。你真正到来的时候,孟婆汤会让你忘记你想忘记的痛苦的。”季雨没有抬头,没有理会,她觉得是幻听,依旧瑟瑟发抖的哭泣。

第四次,季雨的梦又是这里。她仿佛被围困在迷宫中,所有的梦境都逃脱不掉。不过,这一次她鼓起勇气与春对话。“你是谁?这是哪里?”季雨知道这是梦,害怕毫无意义。

“我是春,如今天堂地狱的管理者。这里是鬼门关,也是人间的出口,天堂的入口。”春沙哑附有磁性的声音极具魅力。

“小时候,我听过你的故事。几千年来就没有改变过管理者,或者规则么?”季雨能够清晰检索自己的记忆。

“自从我改了规则后,至今没有换人。天堂地狱不再分南北,这道门后你既可以去往北方,也可以去往南方,那仅仅是个地方而已。恶人将在永生中折磨煎熬。善人也将在永生中感受幸福。行善之人可以在进门之前获得一碗消除记忆的药水,俗称“孟婆汤”。在时间面前,在永生面前,所有物质都将是尘土云烟,所有的激情褪去都将只剩安宁,所有的人物退场就只剩下自我的独白。

“那这样对恶人并不公平,他们要为自己的一时之错背负永生么?”季雨脱口而出。

“小姑娘,你可真善良。当然不是,能不能放过自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并没有惩罚他们。有的人一百年就释怀了,有的人一万年还在忏悔。有的人会来求我给他一碗孟婆汤,凡是开口的人,只要去人间渡化别人,我便能满足他们的请求。”

季雨还想继续询问,但现实肉身已经苏醒。第五次进入梦里中间隔了两天。“前两天我比较忙,托了好多梦。一直到今天才来,抱歉。”春谦虚地说道。

“春,我能感受到我的心在被抽空,生活中所有的乐趣都在消失,冰淇淋不再甜,欢愉的笑声变得刺耳,美食仅仅成为一种饱腹填充剂,书中的文字仿佛蚂蚁一般在我脑海中游走,我好痛苦。”季雨瘫坐在地上,抱头苦苦挣扎。”春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我杀死了自己的孩子,他本应该来到这个世上,而不是死在来的路上。我这样的人一定要下地狱。”

“如果在以前,你会下地狱,你该万死不辞。现在请别这样说,你会得到孟婆汤。你是一个善良的姑娘,小时候你常常替同学打抱不平,中学时你很努力,同学们对你的评价都很高。大学你也没有纵欲,沉迷物欲。你是一个好女孩。”春叹了一口气,“你是一个好女孩,你该好好活着,我也不想见你。可是你总在召唤我。我虽是规则的制定者,但也是执行者,我无能为力的事情也很多。”

毕业论文开题那天,哥哥约着季雨回家吃晚饭。季山察觉一些反常后,来到卧室想与妹妹聊聊天。

“哥哥,你还记得妈妈给咱们小时候讲过天堂地狱的故事么?”季雨已经躺下准备寻找春谈心。此时季山进来,妹妹便询问道。

季山纳闷地回忆道,“言因为自身的富贵脾气将天堂变为地狱,风因为勤奋努力和善良将地狱变成了天堂,后来又出现了清。天堂和地狱在时间中都能够互相转变,卑劣中孕育了高尚,光明中又潜伏着黑暗。”

“哥哥,最近我一直在做噩梦。妈妈讲的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如今天堂的管理者还是春。”季雨认真说道。

季山不知道妹妹怎么了,大概是毕业论文的事情导致的精神压力太大,“妹妹。你在说什么胡话呢?你太累了,不要被毕业吓到,好好休息,好好准备。哥哥相信你。”季山万万没想到这成为兄妹两人最后的对话。

一周后,季山正在整理着证书,连同升学的资料一并打包。此时手机响起,是辅导员。接完电话后的季雨整个人懵在原地好久。回过神来的季山挂着满脸的泪水冲出宿舍楼,向外狂奔。

季山坐在出租车后排泪水一直没停,整个人都像是在梦游,好几次狠狠地将自己的胳膊掐得发紫,确定这不是梦。他一路狂奔到医院寻找太平间,发疯似的问着护士尸体的具体位置。季山是第一个来到医院的人,看着妹妹泛白的容貌,依旧那样美丽动人,更像是一位睡美人,冰冻的睡梦人。

父母随后赶到后,沈雪已经泣不成声,她告知父亲一定要查明原因,但女儿是投河自尽,自杀无疑。季叶面目冰冷,静静坐在太平间外的长椅上流泪。此时,冷静下来的季山联想到前些天妹妹的反常行径,断定其中一定有隐晦。他记起季雨的身份证曾在卧室书桌上放着,匆忙回家又折回,在医院自助仪器上看到妹妹就医记录,他咬着牙要寻找线索。

白兴已经打包好好行李准备回家。此时两人分手已经两个月了,自己也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他相信季雨离开他之后也能够很快好起来。他想尽快逃离,曾经带给他幸福的地方,如今却如同地狱一般。他不想再与这座城市、这座大学、这里的一切在发生任何关联。

沈夏没有声张,更没有向学校或市里施压,他相信法律会给予公道的判处。医院太平间走廊的尽头,沈夏在回忆中感到一席累意打了个盹。家人再寻来时,老人已经安静离世。

沈夏来到黑色大门前,孙女季雨和春都正在等他。姥爷问,“孙女,走的时候受苦了么?”季雨微笑着摇摇头,她接过春手里的孟婆汤递给姥爷。姥爷拒绝了,“我这一辈子很幸福,离世时也没有遭任何罪。没什么遗憾,更不需要遗忘什么。”三人一起进入了门内。

沈老前辈的葬礼轰动了整个市里,送行的队伍站满了几条街。季叶和沈雪只好将女儿的去世悄悄压下来,向学校做好了嘱托。当务之急先处理父亲的葬礼。

沈夏下葬的第二天,沈雪和季叶又将女儿悄悄地葬在了沈夏一旁,女儿的葬礼也没敢声张,一家三口人为其送行。父母还在等法院的调查结果,而此时唯一知情人就是季山。

愤怒过后,季山异常冷静。他独自安静地坐在河边,与潺潺流水静默对视,兄妹两人过去开心的一切一帧帧地浮现在脑海中。为了妹妹,他甘愿付出一切,自己的未来又算得了什么。

最终,季山在太阳跨越地平线前一刻下定了决心。那一刻,他背后空无一人,面前是占满了来自全世界的敌人。

第十五章 尘土

苏情听闻沈夏去世的消息,她非常纠结是否告诉姥爷,但是她不确定姥爷是否知道沈夏与荷兰的关系。一直到晚饭结束,苏情也没有开口,姥爷拿着板凳安静地坐在大院里呆望着路灯。

苏情远远望去在老头儿的孤单身影中心里无限悲凉,她嘱咐在外乘凉的老人们帮忙关照一下姥爷,自己回到家中继续翻阅母亲的日记本。

何兰和沈夏的女儿沈雪成为教师后,在一次活动中与季叶相识,正是现在季式钢铁的董事长。何兰目瞪口呆思索着这个庞大的家族势力,两个父辈是政界和商界的大人物。自己不敢相信当初姥爷和何兰在一起,如今会是怎样的局面。

苏情翻到日记的最后几页时,更是令她目瞪口呆。沈雪和季叶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妹妹叫季雨,哥哥叫季山!苏情难以置信地惊呼道,“季山是沈雪的儿子!”她紧紧盯着这个名字,脑子嗡嗡作响,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出现了。

“我喜欢的人季山是何兰的外孙,姥爷就是因为季山的姥姥而终身抱憾。”忽然一种心力交瘁的疲倦感涌上心头,这是命运安排吗?

第二天,苏情向姥爷嘱咐了自己晚上有课,没办法回来做饭,让他先和门卫一起吃。姥爷点点头。

当苏情听到下课铃声时随即离开教室,其他同学向东走回宿舍,只有苏情要从西门坐公交车回市中心。天气闷热,苏情还是选择穿过一条树林的小路,抄点近路节约些时间。这条路对苏情而言很是熟悉,心里惦念着再坚持几天课,熬过这段时间的闷热就可以毕业了。

此时,白兴醉醺醺地从西门进校向东走去,正巧与苏情打了个照面。两人互不认识,苏情有意贴着最右边行走。毕业季,校园里多的是这些醉醺醺的学生。

月亮褪去亮度,苏情刚刚能辨别出路径。季山从路旁的一颗树后走出,手里握着一把西瓜刀,脚步平稳踩在路上树叶吱吱作响,忽然晃晃悠悠的白兴感受到有人在背后拉了一把,还没等转身,低头看去时,一道泛着银光的尖刺从胸膛处露在眼前。酒精麻痹不足一秒,便响起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苏情被吓了一跳,急忙回头查看,这次把她彻底吓傻了。

乌云正巧散去,狡黠的月光洒在季山诡谲的脸上,冒着寒光的眼神,勾在嘴角的弯曲笑意,极力地控制身上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季山呼出一口长气,淡定地拔出刀来,夜色下红色的血一滴一滴的顺着刀尖往下流,地面瞬间成了一滩血池。季山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紧紧盯着还在抽搐动弹的白兴。白兴狰狞的眼神从开始不可思议,到痛苦,再到疲倦,最终缓缓闭上眼。

苏情怔在原地不知所措,却不自觉走上前去,整个人都在颤抖哆嗦,“季山,你,你杀人了。”季山抬起头看着自己的同学,“嗯,我知道。苏情,我没想着走。等他死了,我就自首。”

“打120吧。他还有救。”苏情手忙脚乱的从口袋里翻出手机。

“苏情,打110吧。他已经死了。”苏情看着流向自己脚底下的血,逼着自己一步步地后退。

警察到了,将季山扣进警车里,一名女警察请苏情跟随到局里做目击证人 。苏情交代家里有一位糊涂的姥爷需要照顾,警察登记好信息告知她明天再来做笔录。苏情回到家中看着姥爷已经休息,自己偷偷躲在淋浴间,在紧张害怕中随着淋浴痛哭起来,季山怎么会杀人?他是一个魔鬼。

苏情永远都没想到自己会以目击证人与杀人犯季山对话。沈雪刚刚因父亲与女儿先后的葬礼伤心过度,卧床不起,面容惨淡。当派出所通知此事时,沈雪直接昏了过去。保姆发现后,急忙联系了季叶。

季叶按流程出席了必要场合,一时舆论四起。领导丈人去世,儿子是杀人犯,媒体又爆出了女儿自杀的消息,这些负面信息的涌来使得季氏钢铁在几天内轰然倒塌,面临破产。季叶每日一遍处理集团的破产流程,一遍忙碌着儿子的刑期减免。最终,季山被判十年的那天,季氏钢铁也宣布正式破产。

方千得知儿子被人谋杀死在学校中,泣不成声。连夜和白城赶到学校,校长院长担心闹事,纷纷客气接待。方千的私人侦探在方千赶到前已将事件调查清楚。

“方总,您儿子与季雨发生关系后致使季雨怀孕,季雨堕胎后患上抑郁症,不久在自我折磨中轻生。市里领导沈夏守在外孙女太平间外当天去世,哥哥为妹妹报仇,杀害了白兴。他们的母亲沈雪接受不了这些事情,如今重病不起。”方千满脸痛苦听着这个字字滴血的故事掩面而泣,“这是我上辈子造的孽呀!”

方千后悔儿子所作所为,她与白城商量,自愿将自己财产转交于学校用作大学生公益宣传,白城表示赞成。方千向法院上诉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减免,她愿意谅解季山,不能再给这个家庭带去灾难。但是,方千见到季山时,在那恶狠狠的眼神中感受到了恐惧。

“你要记住我,是我杀了你儿子。你要恨我,你更要恨你自己!不然他的死不值得,”季山的话语很平静,完全不像一个毛躁的年轻人的语气,“我不需要你的恩惠。我认罪,我也悔错。这十年牢,我会一天不落地坐完。”

方千在巨大心理压力下辞去公司一切职务,又与白城离了婚,没人知道她的去向。只要听说在西南一处大山中生活,这算是退隐山林的一种方式。白城回去后继续照料公司,在连续噩梦折磨下也依赖上了安眠药。很多次在夜里想起与方千并肩作战的夜晚,想起儿子成长中调皮捣蛋的欢乐,快五十岁男人的泪说流就流,哭完心里会好受许多。

季叶为季山送行那天,闷热的天气终于下起了一场大雨。他回到家中时,雨停了,天边出现了一道彩虹。此时沈雪已经无法起身,医生建议静养,不要再受刺激。季叶将沈雪的床推到窗边指向绚丽的彩虹,沈雪漏出久违的轻松,吃力地说道,“彩虹那边的世界,会幸福么?”“会的。”

说完一句话仿佛就耗尽了沈雪全身的元气,在疲倦中她遇见了春。当时他正在与云安交谈,云安见后高喊了几声雪姐姐。

“云安,你怎么会来这里?”云安又指向前面,季雨、沈夏牵着手站在不远处。沈雪急忙跑向他们,却总有一段距离无法逾越。春咳咳嗽几声,“你们很快就能团聚,回人间和爱人告个别吧”。

沈雪再张开双眼时,季叶正在用手撩着沈雪额头上的乱发,“叶,我不能再陪你了,我实在扛不住这些痛苦,原谅我的自私。你要好好活着。”沈雪渐弱的呼吸根本不足以支撑说这么多话。季叶看她难受的样子,频频点头让她放心,别在这个世间遭受额外的痛苦。

沈雪努力抬起眼眸,窗外的彩虹早已散去。她想念起半生里无数个温馨与艰难的瞬间,曾经面对风雨交加,心中总盼望遇见彩虹。如今如愿以偿,一切又将随之消失。尘归尘,繁华转瞬散尽,土归土,幸福转念落空。无常如此突然,突然如此无常。

有时候,这座城中有喜欢的那个人在,便觉得这座城市都是暖的。有时候那个人离开了,整个城市都空了。季叶不想再待在这座空荡荡的城市,他去监狱探监与儿子作了告别,他要离开这里,希望得到儿子谅解。季山请他放心,自己能够照顾好自己。

命运真是无常。它能够赐予一副极好的牌,却不知道在哪个转角收回,留下一人赤条条面对世界。选择死亡,没人说是懦弱,而选择活着便是极大的勇气,至于如何活着,那都是一种伟大。企业的破产,岳父的离世,妻子的离世,女儿离世,儿子身陷牢狱。赤条条一人的季叶与尘世做了了断,最终削发出了家。

第十六章 悲悯

苏情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工作,用父母留下的钱在大院里开了一个便利店,既能照顾姥爷,又能赚点钱贴补家用。

在外孙女悉心照料下,云昱精神逐渐好转,面色红润,记忆越来越清晰,但是他依旧称呼苏情为云安,不过苏情早就习惯了。老人常常还是会在院里大树下静坐一天,有时他能扶着拐杖小憩一会儿,有时能够看上一下午蚂蚁搬家,有时常常望着在风中缓缓飘动的树叶,直到晚上路灯亮起后便自觉回家睡觉。

每年苏情父母忌日,苏情带着姥爷去苏枕和云安的墓前祭拜。他不知道该和女儿说些什么,便远远地在一旁看着。有时候也会在墓园里随意溜达,到处走走。

自从苏情得知日记本书上的事情后,也是在季山入狱后,她每年清明都会带着姥爷为何兰与她的家人们扫墓。何兰的墓碑左边是沈夏的墓地,右侧是沈雪的墓地,后面是季雨的墓地。云昱站在他们的墓碑前看着黑白色的照片每每注视好久。前几年,云昱没有流泪,越靠后的几年里越控制不住眼泪。

住在西南大山的方千和出家的季山再也没有与外界联系过,包括他们的死亲人们皆不知晓。季叶是在儿子入狱八年后的一个雨夜,独坐禅房听雨时,溘然长逝。方千是在儿子离世五年后的一次大暴雨中,死在了泥石流中,没了尸骨。

十年很快过完。苏情一直没有结婚,和姥爷相依为命一路走过了这十年。季山在她心中的感觉远不同于当初的喜欢,但是他还是盼望着能够与他共同生活。

苏情在日历本上划掉最后一个日期。“姥爷,明天何兰的外孙要出狱了。”

云昱平静地说道,“那咱们去接他。”苏情诧异着扭头看向姥爷,那么坚定的眼神与语气仿佛等这句话等了十年。

早上的太阳刚刚升起,还没有那么刺眼。苏情扶着云昱在监狱门口等着,注视着,期盼着,眺望着。季山走出狱门满脸惊讶地望向苏情,曾想过一万遍今日情形,却没想到唯一等他的是一个并不熟悉的大学同学。

苏情交代老人是自己姥爷。云昱握着季山的手,“孩子,你受苦了。眼睛像你的姥姥,鼻子和脸庞却不像。”季山满脸困惑,苏情催促起上车再聊。

“看到你平平安安,我就满足了。”语言忽然停顿了一下,“我不在了,你们两个一定要好好活着,好好过日子。”

正在开车的苏情紧接将话岔开。一行三人回到大院,云昱没有再去院里独坐,而是向孙辈两人不停地讲故事,讲起大院里的故事,讲起自己和父母,又讲其何兰和她的爸妈。谁曾想恩怨纠缠过后仅剩这点血脉。

当晚云昱在梦里说起胡话,“谢谢春宽限十年。如今看着外孙女和小兰的外孙能在一起,我也很满足。”苏情听到姥爷的动静,起床查看无恙后又回房睡了。

次日早晨,苏情叫姥爷起床吃饭时,久久没有动静。那时云昱的身子已经凉了。姥爷一生没有什么朋友,葬礼非常简单。下葬时,苏情征求季山的同意,安葬在何兰墓的不远处。

丧礼结束,苏情将日记递给季山。季山一夜读完,“造化弄人。咱们竟然有这样的恩怨。”

苏情道,“白兴的母亲叫方千,你们应该见过。她和我父亲有过一段恋情。父亲曾一意孤行去南方寻找她。回来后不吃不喝,身子一日不如一日,没多久就去世了。”

“这算是报应吗?”季山皱紧眉头,眯着眼看向苏情。

“这怎么说?爱而不得就要有报应?我爸就要落寞而死,我姥爷就要孤独一生,那对我一面未见的姥姥,对我妈公平么?还是说,白兴的死是方千的报应,你的牢狱之灾是沾染鲜血的报应,那季雨的死呢?是一时选择不慎和脆弱的报应么?你妈妈呢?你爸爸呢?你姥爷呢?他们又是什么样的报应?”语言愤愤不平,越来越急。

季山深深吸了一口烟,闭眼放空混乱的脑海。“或许,老天更想告诉我们,那些爱而不得的人,最好一辈子都不要碰上,不然此生注定坎坷难捱,比如云昱姥爷,还有......其实也包括我们每一个人。

季山又点一支烟,吐出一个烟圈,苏情望着它渐渐散去。两人讲述完长辈们的种种过去。苏情放下寻找爱情的执念,事过不追,仅仅满足于日子的安宁,感动于每个转瞬即逝的幸福,这也是季山的想法。

季山留在大院与苏情一同料理着便利店,每逢周末便外出做些公益,少年宫,敬老院,健身广场都有他两人的身影。

一个诺大的城市,孤零零的两人没有结婚,没有领证,相依相靠,携手并肩,悲喜共渡,将人间仅存的爱意小心翼翼地保留在心底。

当人们不再寻找爱情,不再执着于婚姻,仅剩下爱人本能时,便能在爱情之上看到另一层境界,叫作悲悯。

后记

辛丑年夏,《落俗》写完。始于六月中旬,终于七月中旬。日更一章,孕育一月,拙作方成,这是我第一本写完的中篇小说。之前夭折过三本小说《林一》《心城》《侠缘》。《林一》写完上部,却没了尾声。《侠缘》写完十章再没坚持下去。《心城》更离谱,没有过万字便已杳无音信。或许和它们真得无缘。

最近我在读《穆斯林的葬礼》,霍达先生在后记中讲给编辑的话很受感触,“请接住她,这是一个母亲在捧着自己的婴儿。那一刻起,婴儿脱离母体,剪断了脐带,来到了人间”。无论本作品多么拙劣,对我而言也是一番大心血。如今再读,我仍旧愤愤不平。动情之处,实在太多。虽没有泪目之夸张,但心却始终不得平静。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小说的魅力,文学的魅力!

我在无数作品中见到太多的人性,而看多了更容易让人迷失。打破此境,还需反求诸己,种种阅历和思考终将引人到更高处,也是文中最后一言——“悲悯之境”。死亡和泥土是人生肉体的归处,我相信悲悯将是人灵魂的归处。何为悲悯。该问题仍需要我用漫长的岁月去感受,去觉悟,去解答。

写《落俗》,积攒许久以来阅读的书。我站在一位位巨人的肩膀上大胆尝试这部作品。《落俗的天堂》借鉴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和《蜘蛛之丝》;《死去的浪漫》和《落地的尘埃》借鉴余华的《活着》;《雪山上的象》借鉴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父女夜话》借鉴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金色飞蛾》借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夜里听雨》借鉴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卡布奇诺》《西南和南》之后故事均为顺叙,分别是苏枕和云安、季叶和沈雪、方千和白城、季雨与白兴、苏情与季山之间的恩怨故事。

写《落俗》,对心脏和精神都不是很好。不论富贵贫贱,在命运的洪流中人人自危。沈夏的农村出身、求学之路及上进奋斗;云昱的退缩、逃避与坚守;苏枕的分手被甩、婚姻妥协与隐忍;季叶的旅行、理想与爱妻顾家;白城的专一、容忍与溺爱;季山的宠爱与复仇;白兴的猛烈之爱与放纵。每个女性身上都充满着独特的女性之美,何兰的敏感、沉默与善良,方千的激情、野心与自我实现;云安的包容;沈雪的知性与乐观大方;季雨的爽朗与完美主义;苏情的痴情、经历与觉悟。

写《落俗》,每位主人公都承载着不同程度的悲剧。人的期望高于现实,求而不得,人就会痛苦。人的期望低于现实,轻而易举,人就不懂珍惜。随着时间推移,对恋爱的憧憬和对婚姻的期待会被生活寸寸消磨。《落俗》中的悲剧各色各样,幸福婚姻也不过就沈夏和何兰,沈雪和季叶。恋爱或婚姻无非两种常态,要么有人甘愿牺牲,要么互相折磨。生活中从来没有纯粹的浪漫,要么降低要求感受其中部分浪漫,要么在自我幻想中沉溺浪漫。

写《落俗》,也是涤荡心灵的过程。它能够静心,能够明志,能够调节好理智与冲动之间的矛盾,把握好人生的关键。恋爱和婚姻是人生大事,亦是难事。爱与被爱,喜欢与被喜欢,追求与接受,放手与坚守,哪个不是难题?但是,宇宙能量是守恒的。所受的痛苦,无论是自己作的,还是别人给的,终将以另一种方式呈现在后来,比如这本小说,以及未来的惊与喜。

写《落俗》,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创作本身就是一个很玄妙的过程。写完前三章时,我根本没有后面的故事情节,但隐隐约约中有话要说,所以前三章的人名均为单字,第三章的父亲甚至没有被赋予人名。最后牵强附会地融为一个整体。因此文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天堂与人间联系问题,众多女性角色刻画不够细腻等等。如今版本仅算初稿,就此定论。我在写《落俗》,其实《落俗》也在写我。既有痛苦的痛觉,又有艺术享受的满足感。

《落俗》是我的第一本中篇小说,这是落俗的“我”的幸运,也是我的“落俗”的幸运。我愿将它献于每一位被情所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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