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侵权事件:那些轰动一时的侵权作品
作品侵权事件:那些轰动一时的侵权作品2014年9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1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包含光线传媒在内的被告方应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此外被告共同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而作为原告的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2013年3月,《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识产权,武汉华旗在诉状中要求认定《人再囧途之泰囧》四大出品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侵权,同时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1亿元。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2006年5月,庄羽告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她的《圈里圈外》一案,由某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郭敬明的《梦》对庄羽的作品《圈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小编就想到了娱乐圈,作家圈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
于正的《宫锁珠帘》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2006年5月,庄羽告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她的《圈里圈外》一案,由某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郭敬明的《梦》对庄羽的作品《圈》进行了抄袭;郭敬明和《梦》的出版方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庄羽20万元和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
2013年3月,《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识产权,武汉华旗在诉状中要求认定《人再囧途之泰囧》四大出品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侵权,同时赔偿武汉华旗经济损失1亿元。
2014年9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1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包含光线传媒在内的被告方应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此外被告共同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而作为原告的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