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基本法的管理引导
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基本法的管理引导当然这绝不是说要鼓励代理人都成为销售精英型的主管,而是要真正给属员复制个人的销售技能,切实地辅导团队,团队成员定将回报主管。既然是主管,主要职责就是管理。踩着维持考核的边缘,对团队毫不付出或者少量付出,指望属员自然晋升,来推动主管向上发展的案例,即便有,也从来不具有说服力。主管是表率,有样学样,主管天天维持考核,下级主管和属员也必定维持考核,而维持型架构,也就是刚好符合对应职级的人力和FYC的要求,其实是很危险的。下级主管,缺一元钱的FYC,上级主管立刻维持不住,打个形象的比方,下边人打喷嚏,上边肯定感冒。2、《基本法》是一台提款机,但一定是“你”努力建造的提款机,它也只会保护建机的人。相比较制度利益,产品佣金收益来得更为直接,所以90%的人才会想尽办法提高销售技能,为自己(短期)创富,但如果从事寿险多年,一直采用单兵销售方式,这条路会越走越窄,也许我所见到的保险代理人都太过普通(这20年
不管你对保险行业有多少非议,对代理人的体制有多么不看好,最近20年,没有《基本法》对营销团队的制度吸引,客户的投保体验会更差。当代理人朝不保夕,对明天没有希望,还怎么对客户做好经营和服务。
《基本法》是寿险营销团队的薪酬分配体系,本质上与一般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并无二样——一家企业如果只让你拿死工资,没有浮动收入,没有管理收益,没有与总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谁都是前途渺茫的。所以不要说什么保险公司像传X,我们的家谱(Family tree)还是金字塔结构呢?还不是延续了几千年吗?
- 营销团队运用《基本法》的四个应有的基本态度
1、《基本法》中的管理利益,是制度统一下的管理利益,让“行政”因素变得更少,更显公平。
区别于企事业单位、传统民营企业,《基本法》列明了所有代理人的收入项目,人人享有平等获取的权利。不会因为代理人跟上级关系如何,在职级上会有什么“意外”变化,一切都是自己努力的成果。
2、《基本法》是一台提款机,但一定是“你”努力建造的提款机,它也只会保护建机的人。
相比较制度利益,产品佣金收益来得更为直接,所以90%的人才会想尽办法提高销售技能,为自己(短期)创富,但如果从事寿险多年,一直采用单兵销售方式,这条路会越走越窄,也许我所见到的保险代理人都太过普通(这20年至少也接触了近10万名代理人),至少我很少见过能够连续多年让业绩持续飘红,并且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有个别“纯粹的”销售精英做到了顶点,也无法大面积地证明直接销售比做团队更为持久。前期,建管道肯定比挑水要来得慢,但对于一个有意愿终身从事寿险的保险代理人而言,建管道才是终极目标,也来得更为安全、持久。
3、《基本法》不养懒人,但《基本法》可养老。
踩着维持考核的边缘,对团队毫不付出或者少量付出,指望属员自然晋升,来推动主管向上发展的案例,即便有,也从来不具有说服力。主管是表率,有样学样,主管天天维持考核,下级主管和属员也必定维持考核,而维持型架构,也就是刚好符合对应职级的人力和FYC的要求,其实是很危险的。下级主管,缺一元钱的FYC,上级主管立刻维持不住,打个形象的比方,下边人打喷嚏,上边肯定感冒。
当然这绝不是说要鼓励代理人都成为销售精英型的主管,而是要真正给属员复制个人的销售技能,切实地辅导团队,团队成员定将回报主管。既然是主管,主要职责就是管理。
4、《基本法》已经被无数的寿险农村/城市团队运用并证明,它对于团队建设的稳定和对公司整体业务突破性的贡献。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当代理人自己的团队,搭建成金字塔式的稳定架构(远远超越维持考核的架构标准),下级架构即便发生波动,都不会对上级产生致命的影响。试想,我们见过收入为0的主管吗?我们见过收入为0的业务人员吗?我们见过睡着觉收入过万的主管吗?我们见过睡着觉收入过万的业务人员吗?当下属不断复制主管的管理技能的时候,管道的力量就此形成。
- 《基本法》的管理引导
做通准主管的思想工作前,先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消化大部分问题是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多数问题一定是向下消化或平行消化,绝不是向上消化,团队或者更直接地说团队主管失去了主动消化和排毒功能,早晚是一具病体,带病出行,只是看你有多少年潜伏期和什么时候发病了……
四句老生常谈的道理:
做主管要懂得(会)舍与得的关系。
做主管要珍惜伙伴,视如手足(因为是你找来的,不是他投靠来的)。
做主管尽量少找借口,凡事必有因果,也许主管便是那个“因”。
想做大主管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去打造,这点儿时间每个人都有。
1、在增育的管理和培养方面,大家不如把自己当成纯粹的新干部。
①销售经验我们还行,育成经验则太少。
②销售心态尚有,育成心态却难免浮躁。
③人在,阵地就在;人没,阵地早晚尽失。切勿好了伤疤忘了疼,频繁地在育成上挫败,不反思总结,即便再增员,结果也依然如此,最后将把准增员当成临时创富的工具。
2、《基本法》是公司一款最好的产品
业内人常讲,“《基本法》是公司一款最好的产品”,但是仅仅局限在宣导字面意思。如何把产品卖给代理人,让代理人把《基本法》当成常销、长销“产品”,业内从没有真正给出一个更直观的认识。
现在我来给你。
想想你讲险种时,是如何激励客户的?若把代理人当客户,那么客户认为什么是好产品?
让我们举例几家公司曾经主打的年金险,以其中主要的险种特点做一类比,来得到我们想要的答案。
这种类比与我们日常的思维方式反差较大,我猜很多人可能都没有看懂,让我们简单做一解释——
如果在产说会现场,让客户接受年金险,是不是必须把以上的“每年的年金返还”、“60岁返本后的收益”、“万能账户、投资渠道、利差益”、“返本/超越本金”、“保险合同”、“总保费”这六项内容向客户说明呢?这也是我们做产品计划书时,必须要跟客户沟通的重大利益。
既然如此,通过类比的方法,我们也找到了《基本法》里面的这六大项:近期利益、远期利益、获得方式、安全性、保证、成本,所对应的“产品条款”就是《基本法》中的核心构成要素。
只要你能往下多深入思考一层,就能找到“《基本法》是公司一款最好的产品”的实质性答案了,而不再是停留在这句话的表面了。
《基本法》在团队管理当中的重要引领作用,需要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行政管理者和外勤主管,从一开始,就要有长远打算,才不会为眼前的小利或者障碍束缚手脚。如果团队已经走上了“弯路”,停下业务发展,重整旗鼓,显然不可能。就要在日常的管理当中,不断渗透和纠正,重塑对于《基本法》的管理定位。尤其对于外勤主管更是如此,行政管理干部有所谓的任期限制,而外勤主管却没有。归根结底,团队建设是外勤主管自己的事情。
既然是你自己的事情,你不花心思,谁来花心思?
现在,请保险代理人们每天都聚焦组织发展,这不代表不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销售。既然我们每天强调客户经营,今天请你经营你的属员,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你的人”。而且,你要有你自己的规划,这也是从长、短期都为自己和属员考虑的最务实的规划——既然明确了方向,便只顾风雨兼程。
除此以外,保险代理人请勿有其他非分之想!@祺道馆的保险哲学#保险基本法##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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