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律推导:数出来的交换律
交换律推导:数出来的交换律02 理解乘法交换律我们在一年级学习加法还采用了“点子图”,借助摆棋子游戏,也可以画圆圈表示:左边5颗,右边3颗,一共有多少颗棋子?列式:5 3;换个方向或交换位置看:左边3颗,右边5颗,一共有多少颗棋子?列式:3 5。结果都等于8,得出5 3=3 5。虽都是将两个集合合并起来,但两个加法算式的本质是不一样的。正如张教授所说,交换律只能说明交换两个数的次序后结果相同,而过程是有区别的。—现在教材里提到加法交换律,就是让学生拿两个数来验证一下:5 6=6 5,然后要学生分组举很多例子,归纳出加法交换律成立。至于为什么可以交换,没有从本源上说清道理。回到加法运算的本质自然数的加法,其本源意义在于对两个具有有限基数且不相交的集合A和B作并集A∪B之后,A∪B的基数是A的基数与B的基数之和。加法的本质就是相同单位个数的累加,对于孩子来说,最好的活动就是“数数”,接着数。通过操作活动“数石子”建立数
啃读课题2
加法与乘法交换律不是“可以写出来”的
“正整数加法和乘法的意义及其交换律怎样表述比较好?”针对这个问题,张教授给出的建议就是运用“数数”的活动,用最简单的数学活动来理解抽象的交换律。
01 理解加法交换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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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教材里提到加法交换律,就是让学生拿两个数来验证一下:5 6=6 5,然后要学生分组举很多例子,归纳出加法交换律成立。至于为什么可以交换,没有从本源上说清道理。回到加法运算的本质自然数的加法,其本源意义在于对两个具有有限基数且不相交的集合A和B作并集A∪B之后,A∪B的基数是A的基数与B的基数之和。
加法的本质就是相同单位个数的累加,对于孩子来说,最好的活动就是“数数”,接着数。通过操作活动“数石子”建立数数模型,,先数a颗,接着数b颗,得到a b颗;或者先数b颗,接着数a颗,得到b a 颗。操作过程不一样,这两个算式的本质就不一样,但结果一样,所以a b=b a,这就是“加法交换律”存在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我们在一年级学习加法还采用了“点子图”,借助摆棋子游戏,也可以画圆圈表示:左边5颗,右边3颗,一共有多少颗棋子?列式:5 3;换个方向或交换位置看:左边3颗,右边5颗,一共有多少颗棋子?列式:3 5。结果都等于8,得出5 3=3 5。虽都是将两个集合合并起来,但两个加法算式的本质是不一样的。正如张教授所说,交换律只能说明交换两个数的次序后结果相同,而过程是有区别的。
02 理解乘法交换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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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二年级上册“乘法的初步认识”一节中展示了三幅不同的生活情境图片,引出三个加法算式:3 3 3 3 3=15,6 6 6 6=24,2 2 2 2 2 2 2=14。然后指出:“这种加数相同的加法 还可以用乘法表示。”针对最后一个加法算式,指出用乘法算式可以写为“2x7=14”或“7x2=14”,并同时给出了它们的读法。教材呈现的实际生活情境是单向的7个2相加的和,很难让孩子体会到两个算式相等的合理性。而且,给出结论时还提到:用乘法算式表示为2×7或7×2。也就是从乘法意义上来说,默认了这两个算式是一样的。如果是这样,乘法交换律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
对于乘法交换律,回到乘法运算本质。乘法运算的本质又得回到加法含义上,即“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结合生活情境,要理解2×7与7×2这两个算式的本质是不同的。张教授给出的建议是回到“数数”的活动,画出“石子图”(点子图)
接着文字表述:这堆石子有多少颗呢?可以竖着数,每列2颗石子,共7列。7个2相加,写作2×7,读作2乘以7。横着数,每行7颗,共2行,2个7相加,写作7×2,读作7乘以2。不管竖着数还是横着数,结果都是14。所以2×7=7×2。虽然这两个算式的结果是一样的,但它们表示的意义却是不同的。
课改前,写乘法算式必须遵循“每份数×份数=总数”,2 2 2 2 2 2 2=?,必须写成2×7,表示7个2相加的和,写成7×2就是错误的。课改后,为降低教和学的难度而淡化了这部分要求,7×2既可以表示7个2相加的和,也可以表示2个7相加的和,导致学生对乘法意义理解模糊。现在想想,在教学“乘法的初步认识”时,完全可以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来观察图片(也就是张教授建议的“横着看”和“竖着看”),而且还要给学生讲清楚“横着看”和“竖着看”列出的两个算式表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为我们四年级学习乘法分配律做好铺垫,更好地解释其合理性。
“加法和乘法的交换律”还真不是直接写出来的,而是通过“数数”的活动“数”出来的,这样的推导过程就是为了引导学生逐步经历“数学化”。学习运算律不仅为了计算简便,更为重要的是发展学生对于数与运算意义的理解,培养数学学习的能力。作为教师,不能只做知识的“搬运工”,而应该追根溯源,让学生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