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生二孩都需要什么手续?瑞安全面两孩知多少
汶上县生二孩都需要什么手续?瑞安全面两孩知多少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答: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预计2030年我国总人口为14.5亿人。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同时,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赋予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内涵。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什么重大意义?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3、实施“全面两孩”的政策是否意味着要取
从2015年年底开始,“全面两孩”成了一个热词。微信朋友圈被各种“段子”刷爆,足以体现人们的关注度之高,特别是适龄的夫妇们,都想及时得到准确的信息:生二孩和生二胎有什么区别?“独生子女费”还能领吗?男方能不能有护理假……
记者就每个家庭关心的“全面两孩”问题做了梳理,邀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权威解答。
1、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40多年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伟大成就,有力促进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如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安全正面临新的挑战: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3、实施“全面两孩”的政策是否意味着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答: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预计2030年我国总人口为14.5亿人。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同时,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赋予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内涵。
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4、“全面两孩”为啥不叫“全面二胎”?
答:“全面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如果夫妻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除病残儿等特殊情况外,再生育就属于违法生育了。
5、生育两个子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夫妻。
本地户籍的夫妻可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孕情证明等材料,到计划生育管理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在登记完后可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
非本地户籍的夫妻可携带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孕情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等材料到其现住地的镇(街)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二孩生育登记暂缓办理)。
而对于“二孩”已经在2016年1月1日后出生但没来得及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妇,只要符合国家“全面两孩”新政,这些夫妇可以到相应计生办进行补办。
6、“孩儿爸”有“产假”吗?
答: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也就是说,无论生育第几个孩子,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享受上述福利待遇。
7、《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还能领吗?
答: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及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仍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依法享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和扶助优待等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即2016年1月1日及以后,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国家就不再鼓励,并且不再发放相关的证明,同时也就不享受以往的相关优惠政策。
8、哪些夫妻可以“再生一胎”?再生育审批手续怎么办?
答: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可以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病残儿鉴定结果、双方两寸合照3张等材料到计划生育管理地计生办办理相关再生育申请手续。
9、哪些情况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答: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10、申请再生育的规定适用于流动人口吗?
答:夫妻双方均为流动人口的再生育审批应当由其户籍地审批。我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户籍地的再生育审批证明,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本市户籍人口相同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11、育龄夫妻避孕节育要求方面有什么变化?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12、母婴保健服务能跟得上“两孩速度”吗?
答:从本市目前母婴保健服务资源配置情况看,能够基本满足生育政策调整以后的需要。据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助产技术优势资源面临挑战,大的医院分娩压力加大;二是高危和危重孕产妇的数量会出现增长趋势,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工作任务会更艰巨;三是高龄孕产妇比例的增大,将会对出生缺陷的控制提出新的挑战。
13、“高龄”女性备孕要注意什么?
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市将新增潜在生育人群10.5万人,其中35岁以上约占60%。这些“高龄”女性如生育二孩,孕前要到妇幼保健机构做好产前评估。目前,瑞安市妇幼保健院设有再生育门诊,每周二下午提供再生育咨询,符合再生育条件、35岁以上的“高龄”夫妇可以前往咨询。
为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我市实施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凡是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在准备怀孕前,可以到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镇街计生办领取《瑞安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卡》,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罗阳大道1168号)参加免费检查。
14、晚婚假是否已取消?
答:根据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
本网所有文章均采集自网络,如涉侵权,请发邮件至邮箱83403330@qq.com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