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文案(书海札记之评说)
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文案(书海札记之评说)我还会认为,之所以有一些生产商和销售商,会对“质保期”和“保质期”置若罔闻、不管不顾不当一回事,一味地昧着良心去干制假售假的勾当,主要还是源自于我们(国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信用体系”;或者说企业或个人“现代信用体系还不怎么健全”;“现代信用体系接近崩溃、蹦坏掉”不无关系;上述这些我依旧会认为,和孔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我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末期,被大家称之为“70后”,自己刚刚才开始学会去购买商(食)品的时候,【备注:在我的少年及孩童时期。】也有忽视(略)过质保期和保质期,因为在那个时候,个人也好(个体经营者),商家也罢(国营商店),本质上还是比较淳朴善良的,根本就没有想到过,要去通过造假、去弄虚作假来获取较为丰厚的回报与利润,他们或她们会认为这样去做是不对的,也是一件十分可耻的事情,况且在那个时候还未像现在这么开放,人员可以到处去流动远不如现在来得
在《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有关于“商品”一词的解释是这样说的:为了交换而产生(或用于交换)的对他人或社会有用的劳动产品。我窃以为,无论何种类型的商品,最为重要的因素与环节,就是“质保期”与“保质期”,而且还没有“其中之一”这样的说法哦。
很可惜的就是,有一些生产商和销售商,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怎么去当一回事,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去蒙混过关,能躲则躲、能拖则拖、能赖则赖,到最后,若是不了了之那才叫一个好呢!
其一就是:有一些商品,明明用文字去表明了“质保期”与“保质期”,可是一旦要去查询生产日期、最佳使用期效、过期是在什么时候、应当要去承担的责任时……不是去采用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文字,会让大多数人都产生歧义;就是去标注在不易被察觉的地方,而且字体(号)写得特别的小,好像做贼一般,就怕被别人知晓。
其二就是:还要去弄虚作(造)假哩,在整个弄虚作(造)假的全过程中,它又可以分成两种情况,情况之一就是在“保质期”上做足各种文章,之二就是某些生产商生产假冒伪劣的商(食)品。
对于保质期而言,某些生产商或销售商,不是在即将到期的商品上,去重新粘贴一张新的保质期,而且就粘贴在已经过期的保质期的标签上,就是扒(揭露)去旧的保质期,粘贴一张崭新的保质期,有些时候还能明显地看到被扒(揭露)过的痕迹哩;更有甚者,有一些食品,还会把“保质期”给提前一天哦!譬如说:在一般情况下,豆腐的保质期顶多也只有3天罢了,我曾经就在菜市场和电视媒体上亲眼目睹过这一幕情况,豆腐的保质期居然被提前到一天,明明豆腐就是今天刚刚生产出来做好的,在显眼的位置会打上明天的日期。
某些生产商去生产假冒伪劣的商(食)品,还添加有违规的原料,而且国家明文规定某些商(食)品是不太适合去添加某一类添加剂的,只要是添加以后,还若是个人长期去食用,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是不好的。譬如说:2008年9月8日至9月11日,甘肃《兰州晨报》等各大媒体就揭露,在“三鹿”牌婴儿奶粉当中就违规去添加有“三聚氰胺”,假若是婴儿长期去服食这样的奶粉容易患肾结石哦,起先生产厂家打死也不肯承认在奶制品中添加过“三聚氰胺”,还采取能蒙就蒙、能骗就骗得伎俩去欺上瞒下欺骗媒体和全国人民,最后经过国家质监局查实,不得不承认确实在奶粉中添加有“三聚氰胺”……
近几年来,关于各种假冒伪劣的商(食)品,可以说是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哦。譬如说:用工业用的盐去冒充食品盐贩卖给消费者;用硫磺熏制过的(生)姜,我曾经还在公交车上,看到过北京移动卫视播放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凡被硫磺熏制过的(生)姜,卖相特别的好,出售的价格也能翻好几番,不过长期使用会让人得癌症,更为严重的还会让人致死;去购买大米的时候,一不当心,就会“被吃药”购进有毒的大米,这些毒大米都是被工业油洗过,闪闪发亮……
我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末期,被大家称之为“70后”,自己刚刚才开始学会去购买商(食)品的时候,【备注:在我的少年及孩童时期。】也有忽视(略)过质保期和保质期,因为在那个时候,个人也好(个体经营者),商家也罢(国营商店),本质上还是比较淳朴善良的,根本就没有想到过,要去通过造假、去弄虚作假来获取较为丰厚的回报与利润,他们或她们会认为这样去做是不对的,也是一件十分可耻的事情,况且在那个时候还未像现在这么开放,人员可以到处去流动远不如现在来得频繁繁忙哩。现如今只要你和我拥有八仙过海的本领(事),就可以到处去做生意、去卖假售假,更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那个时候,基本上都是以本地人为主,不仅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且还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即便是人不在,商店还在的呀,每天还需要去做生意,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是不敢这样去做的。
我还会认为,之所以有一些生产商和销售商,会对“质保期”和“保质期”置若罔闻、不管不顾不当一回事,一味地昧着良心去干制假售假的勾当,主要还是源自于我们(国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信用体系”;或者说企业或个人“现代信用体系还不怎么健全”;“现代信用体系接近崩溃、蹦坏掉”不无关系;上述这些我依旧会认为,和孔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还主要源自于,在现如今的中国,绝大多数的人都在追逐成功、都渴望自己能获得成功,在追逐成功的道路上,信奉的就是“成功至上”,衡量“成功至上”的主要条件之一,那就是——要去拥有大量的金钱与财富,想要拥有大量的金钱与财富,就意味着要想尽一切办法多多的去赚钱,而且还是越多越好,没有最多只有更多,只要能攀登上金钱与财富得高(顶)峰、只要可以立马能赚到大把的钱,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也包括制假售假在内,其他的一切都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此时就会受到众人的大力追捧与尊重,更会被认为是个大英雄,既然“已经成为英雄”,就“莫问英雄的出处”,别人也不会刨根问底地追问些什么哦,与此同时,这也是“最好、最有效的除臭剂”,正所谓一俊遮百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上述这些还算不得什么哩,更有甚者,在一些极其极端的功利主义者的眼睛里面,和极其极端的功利主义企业,为了能赚到大把的金钱、为了走上金钱与财富得高(顶)峰,可以置社会道德风险与人民的身心健康不管不顾,伴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更可以雇佣水军大打出手,相互抹黑、相互指责、相互造谣……的风气是十分猖獗的,更会用起诉与反起诉来遏制对方的发展,要把对方搞臭、搞坏,搞得对方精疲力尽,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那才叫一个好呢!
在目前的中国,即便是有斗输掉,法院审判“我”真的侵犯过别人的名誉权,【备注:是指个人和企业。】也包括企业之间侵犯过彼此间的名誉权,最多要求“我”停止侵害,在公开的各大媒体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据实赔偿一定的损失,如若还有精神损害的,还要给一些精神抚慰金,罚款最高的金额也不会去超过人民币50万元哦。在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当中,除去对于严重中毒事件,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外,对其他相关食品问题,一般也只是处以500元、1000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款,最低也就罚个500元了事,多少有些隔靴搔痒的味道在内!
对于“某些实力雄厚的个人与企业”而言,只不过是在太岁头上动用一点土,九牛一毛罢了,说不定花掉这些“小钱”,就可以达到阻击、乃至于消灭对手的目的,就算只能狙击到一段时间,也是好的一件事情、也算是一个胜利哦,还不用去承担社会道德的风险,何乐而不为之啊?!不去做才是最大的一个傻瓜呢,只有最傻最傻的傻瓜,才不会去采用这样的竞争战略与战术。再者说来,你若不肯去采用,自然也会有别人会去采用啊,你不去采用,你是个谦谦君子,就会成为别人嘴里的一块鱼肉、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别人(坏人)与不良的企业,就会成为刀俎,与其让别人事先成为刀俎,还不如“我”领先一步成为一把锋利无比的刀俎才好呢,因为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必然会遭殃嘛。于是乎,我们已然走入这样一个怪圈,不断地重复着、变着花样地演绎着,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又或闪亮或粉墨登场,刚刚开始做的时候,或许还会披一小块遮羞布,一旦成为老手与高手以后,也无需穿什么遮羞布,正所谓经济学上的“劣币逐良币”!
这个社会的某些不良疾病、所干的各种坏事情,也包括把制假与贩假算在内,你和我皆是有一份的,谁都是难以逃脱其间的。也许有人会斩钉截铁地大声对着我驳斥说道:“‘我’又没有参与制假、贩假的行动,你又凭什么也要把‘我’牵扯在其间啊?!”……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哩,说道:“满口的饭可以随便吃,满口的话语却不能随便去说、去脱口而出!”或许您真的没有参加制假、贩假的行动,但保不齐您也有看到过类似的情况、也曾购买过类似的物品,当您碰到此类事件时,亦有可能会不举报、不打假、听之任之,更会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因为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使然,更是老的、糟粕的文化把你和我教育成这个样子,你和我的冷漠对待,从而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层出不穷变着花样地发展,您难道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与‘我’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的吗?!”……
为了避免此类坏事态的不断发展与演变,你和我就要果断的放弃对于“成功至上”的绝对迷恋与崇拜,更要对“成功至上”与“金钱至上”大声地说一声拜拜,因为在你和我的漫长人生道路上,“成功至上”并非是个人与企业唯一的、仅有的选择,也并非是唯一可以行走的一条华山路,你和我还有多种路可以走、会有多样的选择。
从现在开始,你和我都要去争做一个恪守信用的人,让恪守信用的人,和具有良好品质的个人与企业,不仅能受到大家的尊重,还能给予某些极大的便利与好处,让那些做尽坏事、不恪守信用的人、丧失天良与良知的人,遭受到大家及同行业的责骂与唾弃,让其没有生存的土壤,尽管很难,也不太容易做到,但须知晓,只要人人都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铁杵也照样能磨成针!
一旦还出现有这样的人与这样的企业,不管其人是怎样的人,背景有多么的深厚,不仅要罚没得倾家荡产,还要去株连与之相关的各类人员和企业,从此像这样的人与企业,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不单单是这个样子,国家既要去加快推进个人以及企业建设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信用系统”,还要去发挥各个阶层舆论监督的力量,提升他们或她们的监督能力,来一个全民动员与监督,让国家逐渐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档案社会”,要让那些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离不开档案,在这个档案当中,都要把“信用体系”变成核心竞争力,既要让“没有信用体系”或“信用体系失效”的个人与企业,寸步难行,还要让这样的个人与企业,去吞下自己酿造的苦酒哦。一旦这样的人与企业发现自己寸步难行时,自然就不敢再去做坏事。
国家还要从上到下的去加大、加强法制建设的力度,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法》、《反垄断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种法律,增强对各类违法的制裁与惩罚的力度,使之具有更大的威慑力与震慑力。最好能去做到让个人与企业既不想去为、也不敢去为,若要想之、做了,不仅要让他们或她们倾家荡产,还要让他们或她们永世都无法从事曾经违法乱纪过的行当。光光靠我个人上述所说的舆论监督与自制(控)力,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是其中之一,也是远远得不够的,人性不单单是靠不住的,也是最不牢靠的,因为世人皆会存有一份小小的私心,在这一份小小的私心之中,“自私自利”也是在所难免的,你和我唯一可凭靠的,依我之见还是好的制度与法律。
路漫漫其修远兮,有很长的路要走,真可谓是任重道远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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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倌侠客居(陆伟)写于2016年08月19日星期五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