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官法的思考(检事漫谈检察官)
关于检察官法的思考(检事漫谈检察官)真是欲说还休,欲辩已忘言。我有时候也会想这个问题,我怎样认识作为检察官的自己?检察官们怎样认识这个群体?公众又是怎样的一个印象呢?每一个职业理当有其鲜明的底色、非常的印记、独特的气质,以及与众不同的辨识度,比如救死扶伤的医生,教书育人的教师,我们会想到“白衣天使”“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等意象,而且会得到普世的认可。提起隔壁公司的同行,我们会第一时间想到:“本院认为——。”但是,对检察官职业特征的抽象概括,或者归纳总结,却往往让人力有不逮。
编者按:检察官有怎样的“底色”?又有怎样的“亮色”?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有怎样的心路历程?又有怎样的高光时刻?岁末年初,我们特别约稿不同年龄、不同岗位的检察官,以漫谈的方式表达对这份职业的理解,讲述检察官自己的故事。
2021年的最后一天,疫情扑朔迷离。
晚上8点,在西安排队做核酸的新媒体同事微信上向我约稿,是个半命题作文:“检察官,是一种怎样的——。”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每一个职业理当有其鲜明的底色、非常的印记、独特的气质,以及与众不同的辨识度,比如救死扶伤的医生,教书育人的教师,我们会想到“白衣天使”“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等意象,而且会得到普世的认可。
提起隔壁公司的同行,我们会第一时间想到:“本院认为——。”
但是,对检察官职业特征的抽象概括,或者归纳总结,却往往让人力有不逮。
我有时候也会想这个问题,我怎样认识作为检察官的自己?检察官们怎样认识这个群体?公众又是怎样的一个印象呢?
真是欲说还休,欲辩已忘言。
言归正传。
同事抛出的问题,略加思索,我的填空是:“存在。”
检察官,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2021年的最后一天
新冠袭来,猝不及防。
2021年12月31日,单位要求非必要不上班,但是案子还要处理。比平时上班的人明显少了,同事们行色匆匆,见面点个头、打个手势,大家都戴着口罩,也看不清表情,但是感觉很凝重。
有三个要出的报捕案子,两个没有争议办案检察官直接逮捕了,一个需要提交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大家电话沟通给出了会商咨询意见。正稍感轻松,公安联系,立案侦查了一起涉疫案件,需要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曾经是退伍军人已经快退休但是我们仍然称之为“小蔡”的伙伴主动请缨,大家也觉得他介入最合适了。
截止今天,两次抽调,40名检察官临危受命,下沉社区疫情防控一线。部门人员抽调、工作证件办理、车辆接送安排都是在微信群里沟通的,配合默契,有条不紊,办公室紧急采购的防寒大衣刚刚发放,已经有人迫不及待拍照发到微信群里。一个小伙伴每天会写一篇“抗疫日记”,文笔稚嫩,琐碎平实,记录检察官在社区抗疫的点点滴滴。
临近下班,综合业务部主任突然通知,要求修改案卡,让人头疼。填写案卡也是办案,一阵手忙脚乱,好在错误越来越少。
“存在”首先存在于时间。2021年的最后一天,可以作为检察官的“存在”的一个注脚。
检察官是作为一个群体而存在的。作为司法官的专业独立,作为公务员的敬业奉献,其实是应有之义。不过,让人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个是高度的理性、高度的自律,一个是平和的心境、平和的处事。
检察官身上蕴含着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光芒。
责任,是检察官与生俱来的一种气质。
检察院都来了
有一次,和同事去区委开会,党委政府许多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济济一堂。主持会议的区上主要领导开会前,严厉的目光环视一周,看着我敲了敲桌子,一字一句地说:“你们看看,问题严重不?检察院都来了!”
问题确实很严重。和我一起开会的年轻检察官参与专案,而后负责陆续报捕、起诉案件的办理,在一比一随机分案的基础上,这个专案的系列案件全部指定她一个人主办。三年时间,先后批捕27人、起诉35人,涉及12个罪名,案情复杂,工作量太大,虽然她没有怨言,但是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直到她休产假期间,后面的五个案子才由一部的其他检察官出庭公诉了。
在社会关注的公共法律事件背后,检察官的功能不仅仅是定罪处刑那么简单,以专业的知识、专业的态度反复地考量和权衡,此种滋味,甘苦自知。
检察院或者检察官在某种程度上有些脱离世俗权力体系,有一种疏离感。在重大问题上听取检察官的意见,征求的是一个法律意见。从这个意义上讲,检察官的存在最重要的是专业的价值,好比对病症需要医生的诊断,检察官与医生有某种职业上的相似之处。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到案件处理是一个专业化过程,依赖于检察官专业化的修养。
专业,检察官存在的安身立命之本。
这也是个案子
在我们基层一线,警察会经常来找检察官探讨案件的,平时太熟了也不好拒绝。检察官会说,不准记录,没有看卷,只是个人意见。
公安局一个资深的大队长来访,他们刚刚立案侦查一个敲诈勒索案件,但是心里没底,过来沟通。刚刚切入正题,来了一个年轻同事,被大队长拦下听他的案子。
三言两语,我们的法硕毕业的女检察官柳眉倒竖,桌子一拍,怒道:“这也是个案子!”
扬长而去,留下大家面面相觑。
后来的事实证明,确实不是个案子,检察院对报捕的7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无罪不批捕决定。
“诗是吾家事”。
检察官的一语成谶、一语中的,是一种“暗功夫”,源自于长期的司法实践、审查判断、思维训练,浸淫日久,自然萌生对于案件的一种直觉,接下来就是对这种第一感觉的反复进行正反两方面的验证。
用法学家的话来说,就是:“心中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与规范之间。
前见,使得检察官的存在成为一种传奇。
检察官的餐叙
检察官有时会自嘲,也有一点抱怨,经常说:“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加班的路上。”
加完班,我们也会一起吃饭。在吃饭前,总会有一个人郑重其事地说:“今天吃饭不能聊案子!”大家都会表示同意。
一般开始聊的不是娱乐八卦,就是育儿经验。但是,很快会有人吐槽在办的案子,满腹牢骚,不吐不快。然后,一群忘记初衷的人热火朝天地讨论案子,各种幸灾乐祸,当然少不了真知灼见,直到有人如梦初醒喊道:“说好不聊案子的。”检察官拨乱反正开始聊人生,但是过不了多久,又回到了案子上。
其实,中午的饭堂才是讨论案件的主战场。一个话题开始,会巡视四周,喊来可以探讨的同事,有些逃避话题的会被强行拉过来,或者大家干脆端着餐盘过去坐到他面前。
检察官的餐叙,是用案子下饭的。
诗经有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检察官职业的特殊之处,要求检察官处于一种不断学习提升的过程。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道求解题,需要检察官用专业、理性、智慧进行论证,作出最终的判断,给出最恰当的答案。
砥砺,检察官在前行中存在。
我看到他眼里有光
和一名年轻检察官有过一次深入的讨论,她讲了两年前办过的一个案子。
两个同学一言不合,约了一场架,战况惨烈,演变成一起聚众斗殴案件,7名正在上高二的学生成为犯罪嫌疑人。案件本身乏善可陈,但是在诉与不诉上,大家的意见有了严重分歧,这个检察官内心也极为纠结,最后她顶着压力对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她特别讲述了一个细节:“我还记得刚拿上这个案件时候提讯其中的一个嫌疑人小文(化名),沉默寡言,非常烦躁。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间,他在母亲的陪同下曾来到我办公室,他的话多了起来:‘这周测试我的成绩进步了不少,以前我觉得学习可苦了,经历过这次才知道,失去自由是多可怕。不论成绩如何我都要坚持到最后,等我高考后,把结果告诉你……。’现在那个场景依然历历在目,我能听出他的坚持与努力,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暖暖的,我看到他眼里有光。”
我看到这个年轻检察官眼里有光。
头上的星空,内心的道德法则。
释放司法善意,引领法治风尚。具体到个案,细化到案件处理,需要检察官不断权衡,就像作战前的将士需要把结果在沙盘上反复推演。在冰冷的法条之外,良知和善意最能体现法律的价值追求。
良善,是检察官存在的温暖底色。
别人家的孩子
去年三月,我们有一个内部培训,讲课的是一名年轻检察官,三十出头。我觉得他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这个年轻同仁温文尔雅,讲事情逻辑清楚,辩才无碍,是朴素平实的风格。对法条的信手拈来,加上有精确的表达,教人耳目一新。我的感觉是简洁、清晰、坚定,他差不多是我内心认为理想的检察官了。
所有闪光绝非偶然。
管理学上有一个耳熟能详的寓言。有人问三个石匠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石匠回答:“我在养家糊口。”第二个石匠边敲边回答:“我在做全国最好的石匠活。”第三个石匠仰望天空,目光炯炯有神,说道:“我在建造一座大教堂。”
首席大检察官倡导检察官要有“工匠”精神,以及“求极致”的精神,与“三个石匠”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所有的检察官都有“建造一座教堂”的雄心壮志,但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就是我们中间“建造一座教堂”的那一个。
智慧,检察官存在的高光时刻。
检察官学院的训词
2019年的初秋,第一次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调训,去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来自全国各地的108名检察官同堂培训,近距离观察检察官同仁的风采,感受颇深,受益良多。
晚饭后,我会在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散步,注意到门口醒目的训词:进德修业、秉鉴持衡。当时,觉得义理深刻,境界高远,心下反复体味,思量再三。
2021年10月底,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第一期培训班,这次是贵阳检察官学院。报到的时候,新冠疫情初显,被要求封闭学习。各地来的检察官以年轻人为主,我感受到了青年检察官的才华,群英荟萃,可谓惊才绝艳,更看到自己与他们的差距。
闭关修炼的12天,晚饭后,我在狭窄的校园里散步,再一次遇见检察官学院的训词,时隔三年,自己竟然有了不同的认识。
进德修业,是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要求,自强不息,孜孜以求。秉鉴持衡,是对检察官职责职能和价值追求的要求,崇尚法治,客观公正。
检察官的存在,就是在进德修业中秉鉴持衡。
来源: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