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年与家人拌嘴后留遗书(父母一夜间双双自杀她被管家收养)
18岁少年与家人拌嘴后留遗书(父母一夜间双双自杀她被管家收养)翊君是个讲究的人,生活里的每个细节,她都要按节奏把它们安排得井井有条。她的每只指甲上都细细地描上一层正红色的指甲油,和她唇上的颜色相得益彰。她的嘴角往里凹出了两个窝子,远远看去,你就知道她在笑,这样的美人儿,不似花更胜过花的娇媚。1翊君身姿摇曳着缓缓从泛黑的陈旧楼道里走出来。自孩童时候起,她就住在这儿,二十多年,这里的样子除了更老旧些,其他没多大改变。刚走出来,橙黄色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懒洋洋地举起手臂伸了个懒腰,左手腕上那两只银镯子碰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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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行
南边有座城,叫做克里。早晨八九点是克里最美的时候。
漫山遍野绵延不绝的树,点缀其中的星星点点炸开的花,知了从一大早就开始鸣叫,初夏的颜色从周遭的边沿上渗了过来,映在每个人脸上。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鲜脆的,夏风一吹就能听见银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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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君身姿摇曳着缓缓从泛黑的陈旧楼道里走出来。自孩童时候起,她就住在这儿,二十多年,这里的样子除了更老旧些,其他没多大改变。
刚走出来,橙黄色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懒洋洋地举起手臂伸了个懒腰,左手腕上那两只银镯子碰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她的每只指甲上都细细地描上一层正红色的指甲油,和她唇上的颜色相得益彰。她的嘴角往里凹出了两个窝子,远远看去,你就知道她在笑,这样的美人儿,不似花更胜过花的娇媚。
翊君是个讲究的人,生活里的每个细节,她都要按节奏把它们安排得井井有条。
早餐是她饮食里最为讲究的,每天都要变着花样,吃得健康,又不繁琐。其次就是着装,她总会根据天气的不同,心情的不同,甚至是日历上说的宜忌颜色的不同,搭配出不一样的自己。
那头乌黑的长发,时而被盘起,时而扎成辫儿,时而将发尾往里收拢成暂时的短发,时而又将它们披在肩头,任凭它们被风弄成随意的造型。
她的头发,今天被她全盘在了脑后,梳成一个髻,再细细看就会发现,她在髻里别着一颗镶着水晶的发卡,她偶尔摆摆头,发卡就在发丝里闪着光。
翊君的讲究已经到了一个境界,如果哪次她的服饰出了纰漏,那简直比要她的命还要叫她难受,她的衣服鞋子收拾包包都必须是成套的,搭配起来应该是艳惊四座的。
好比她头上那枚镶着水晶的发卡,淡黄色的面,淌着淡黄色的光。为了衬托它,她特意雇人给自己制了一条改良版的旗袍。
鹅黄色的底面,起着白色的碎花,从裙边一路开到了领子口。裙袖的两侧裁缝有意做了两个凹口,他知道翊君讲究,这两个凹口可以在视觉上将翊君有些肉感的手臂进行一番修饰。
裙身的岔口已经快开到了屁股跟,走起路来大腿总在裙摆里若隐若现,脚上那双仿瓷器的高跟鞋在地面上发出“扣扣扣”的声音。翊君的肌肤本身就白,如今这一身的颜色衬得她愈发的白,整个人像是涂了一层荧光一般,在日头底下明亮着。
翊君一步碎成了三步走,走在那条被她来回不知踏过多少次的巷弄的路上。早些天下过雨,这两天太阳出来了,晒得墙里地里的水汽都冒了出来,整个巷弄里是一股闷闷的味道。
两面的墙上生出了青苔,青苔上又长出几朵艳丽的伞状蘑菇,给这些原本沉闷的墙体徒添了些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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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到巷弄口的时候,翊君从自己的手拿包里取出一面镏着金边的镜子,照照眉眼,再照照唇颊,几番检查之后才收起了镜面,放心地走了出去。
从巷弄一出来就是大马路,叫卖声,喧闹声,人声鼎沸,还混杂着马达发动的声音。翊君走在人群里,大伙的目光集中在她身上,她并没有不适应,反倒是享受,在她眼里道两边的行人都是失了光彩的,只有她熠熠生辉。
翊君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怎么让自己的美看上去更加迷人。不经意间的眨眼,都牵动着人心。她喜欢看克里城中的老少爷们为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们那种被迷得神魂颠倒的神情是翊君证明自己的一种方式。
他们越是这样,翊君就越是美得不可方物。
说说克里这个小城,来到这需要经过数不清的山体隧道,穿越一条一条忽明忽暗的路,然后你就看到了它,它是这大山里的一处繁华,透露着它的可爱。
小城虽小,但处处发生着故事。今天你家丢了些家什,明天他家要嫁女儿,而且是要嫁到外城的有钱人家里。再往后天,还可以听到些牌桌上这一来二去引发的事,有的是钱事,有的是情事。
都是些零零散散的小事情,端到台面上来也只能作为邻里间寒暄的说辞。
克里这么多年来只发生过一件大事,二十多年前发生的时候像颗炸弹一样在全城炸开了锅,哪怕是二十多年后再被提起,在当年知晓这件事的人的心里也还要再震三震。
3
二十多年前,王裁缝的手艺是城里出了名的好。自打他继承了父亲的老手艺过来,生意是红火得不行,加上他有经商的头脑,将传统的技艺和新式的技术结合起来,很快就发了家。一家人其乐融融。
裁缝的太太算是个童养媳,名唤玉香,年幼的时候被王裁缝的爸爸从路边捡回来养的,成人之后就嫁给了王裁缝。过门后没多久就诞下个女娃。
王裁缝一直想生个男孩,知道太太生了个女孩,心愿落空,但是看到女儿的那一刻,他还是欢喜得不得了。嫁给王裁缝的时候,玉香只是为了混口饭吃,从没想过这个男人是不是个本分之人。
嫁给王裁缝之后,玉香就不再是以前的玉香了,人前人后都有人尊她一声王太太。原本就白里透着粉的脸颊,被人这么一叫就愈发红润起来,衬得姣好的五官更加妩媚。那双眸子像是滴了蜜,她一眨眼,你就会觉得甜得上了天。
按理说来王裁缝什么都好,唯独一样毛病,喝不得酒。但凡沾了一滴酒就会变了个人,所以平常日子他根本滴酒不沾。实在推脱不掉,他就醉醺醺地摸着黑回家。
这黑灯瞎火的回到家倒不打紧,要命的是每每这个时候,他总会对王太太一顿毒打,没任何理由,任谁也劝阻不了。第二天醒了酒,他就十分懊恼,看着满是伤痕的太太泪流不止。
后来凡是遇到必须喝酒的那天,王裁缝会提前给太太个信儿,王太太就会带着女儿出门住一晚。这个法子也真起了不少作用,加上王裁缝喝酒的机会越来越少,一家人比从前更加和睦。
那天王裁缝家的张管事一大早就过来敲老板的房门,一是想请示家里招佣人的事情,二是对最近的生意情况做份简报。张管事站在门外敲了好一阵子门,不见里头有任何回应,找来钥匙打开门之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
门开了之后,一股血腥味迎面冲过来,整个卧房里血能溅到的角落基本上都被填满。王氏夫妇浑身是血躺在床上,他们的小女儿坐在满是血液和排泄物的床头不停地拨弄手里的拨浪鼓,“霹雳,霹雳”的声音震得整个房间好像都在颤抖。
当时满城都在说这件案子,警方怎么勘察现场都显示是自杀,可自杀到这种程度,那得有多疼,自杀的人几乎是一刀一刀把自己的肉给割下来,将五脏六腑全都翻了出来。
4
张管事后来收养了王氏夫妇的女儿——翊君。翊君的童年时期,几乎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对她指指点点,再难听的话也都听过。加上面相生得难看,身边没有一个人搭理她,除了养父。
养父这一生为了她也算是操足了心,一生未曾娶妻生子,又当爹又当妈,活得够呛。
翊君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因此对张管事这个养父,好多年都不曾开口喊过他一声“爹”,总是“叔叔,叔叔”的称呼。十岁那年翊君一个人在房子后头的假山角落里玩。刚入秋,气温虽然有些下降,可空气里还满是躁动。
翊君一个人蹲在那个小角落,嘴里念叨着近些天学的童谣:两个小娃娃呀,真正打电话啊,喂喂喂,你在哪里呀,喂喂喂,我在这里啊。
丝毫没察觉身后有人来,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后背的衣服已经燃起了一大片,秋风烈,吹得火往她肉眼子里钻。
她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了,她整个人趴在床上,后背热辣辣的,晕晕乎乎间听到门外有人对谈。
“医生,我求求你,女孩子家的皮相最重要了。”
“我们会尽力的。”
翊君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背上是一阵一阵撕裂的疼。她摸摸自己的脸,除了麻,什么也感受不到。她要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毁容了。虽然她生得并不好看,可毕竟是女孩子。
挣扎了一会就从床上滚了下来,等到她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张管事和她一样的姿势趴在对面的病床上,见到她醒来,挣扎着挤出笑。
“叔叔你怎么了?”翊君问。
“你叔叔他为了给你植皮,从他身上切了好几块皮肤组织下来。”不等张管事回复,刚进门的护士先回答了。“手术也成功,到底还是亲叔叔,有那点血缘关系,成活率也高。”
“他是我养父。”翊君趴在床上说道。那护士见状打了个哈哈,敷衍过去,分别给父女俩换了药,擦了身子,就出门去了。
护士出门不久,翊君本看向张管事的脸换了个边,冲着病房门的方向,后脑勺对着张管事。沉默了良久,才听到她抿嘴唇的声音,然后她说,“谢谢你,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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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哪年起,翊君突然美了起来,身姿曼妙,容颜也楚楚动人起来,从里到外换了个人似的。渐渐的,她身边开始有了些朋友,走在大街上,原先笑话过她,辱骂过她的人见到她也傻了眼。
她并不记恨他们,她冲他们笑,眼睛弯成了一弯桥,挠得人心里酥麻酥麻的。她向他们问好,轻启红唇,玉齿皓白,光是“你好”两字就够让听到的人神魂颠倒半晌。
有一段时间大街小巷的女人们不服气,见到翊君变美了,衣着也形成了自己风格,纷纷争着和她比美,却总是招来男人们的鄙夷。久而久之,这克里城中美得不可方物的就只有翊君一人。
那美纤尘不染,就连见过她生母玉香的老一辈的人都说,“翊君比她母亲都要美上百倍。”
翊君成了小城的美,也成了男人心头的痒,她是那朱砂痣的红,也是那明月光的白。男人总对她千依百顺,她却瞧不起这镇上的任何一个男子。
年初的时候,翊君就和养父说,打算走出去看看,看看这大山城外的世界,什么时候会回来不知道,也许过几个月头就回来,没准在外遇见了如意郎君,就定居在那了。
她这么说的时候,养父张管事一直埋着头。等到她说完,开始忙其他的事情了,张管事才抬起头来,眼里闪着泪,要说舍得这个半路养着的女儿吧,是假的。可要是阻挠着不让她出去,也总觉得亏欠她。
见着养父满脸愁容,翊君就唤了他一声“爹”,张管事这才舒展了眉头,挤着笑脸问翊君什么事。
“阿爹,我们出去散散步吧。”翊君笑道。
“好好好,等阿爹换双鞋子。”张管事应和道。
翊君知道,他是个爱收拾自己的人,说是去换双鞋,也总会到镜子前再捯饬自己一番。趁着阿爹收拾的空档,她直径走到阳台上,刚推开门,山头的风就挤了进来,吹得人身上清清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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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落了一半,映得整片天都红透了,好几只雀鸟在翊君家楼前的那棵树上欢叫着,小城虽小,可这一片大好的美景确实是外面的世界看不到的。
克里小城每天都会有一批外来人员进进出出,有来旅游的,有来经商的,还有来务工的,唯独选择进到这定居的人几乎很少,两三年都只能遇见一个。
邹凯从长途车上下来,一脸的不高兴,踏在地上的那双脚挪了几步,鞋面上就喷了一层薄灰。他也顾不上讲究,只想赶紧回到家,外头的热气已经快把他整个人都托举起来。
他行进在人堆里,头顶上的太阳也像是灌了瓶白酒,烈得不得了。有些人因为贴得太近,裸露在外的肌肤蹭到邹凯的手臂上,一阵黏糊糊的恶心感催得邹凯的心一连打了好几个颤。
行李箱在身后砰訇砰訇的往前滚着,滚轮偶尔撇到颗石子,砰訇声就沉闷一下。
邹凯一个趔趄,差点摔到地上,他稳了稳,整理了下早就汗津津的、黏在身上的衣服,其实也没起到多大的作用,该脏的,该热的,还是照旧。
行人道上的人少了些,马路中间的车辆却多了起来,一辆接一辆的过去,发出恼人的声音。邹凯原地检查了下自己的行李箱,上面贴满了标签,各种各样造型,一些发了黄,一些起了边角,一些还在散发着全新的生命。
他点燃了一支烟,深吸一口,烟头很快就起了一截烟灰,过往的车辆卷起的风刮了过来,吹落了它。邹凯把烟衔在嘴里,拉着行李箱继续往前走,箱轮滚在地上磨着细碎的沙砾。
他的皮鞋跟在这座小城的小马路上踏着,发出“叩哒,叩哒”的声音。听到这声,邹凯不免有些心疼,这双鞋还是从国外花了好些钱买来的。
也不是舍不得磨损了这双鞋,他只是想着以后生活的这座城里,再也没人像外面世界的人一样懂得这双鞋的贵重,也没人会因为一双鞋就尊重他。
他很清楚,在小城里生活的人们,鞋就是鞋,衣裳就是衣裳,顶多穿得合身会被夸奖几句,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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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迎面风吹迷糊了眼,还是嘴里的烟熏刺到了眼睛,邹凯觉得眼里刺痒刺痒的。等他伸手揉完了眼睛再抬头的时候,翊君刚好从对面马路的车上下来。
邹凯不曾想过这小城里也会有这样出尘的女子,一时间看傻了眼,等他回过神来,翊君早走远了。他在心里笑自己傻,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自己在外面的世界,什么样的绝色没见过。
笑自己傻的第二层含义,是对认为小城都是土包子的想法感到抱歉,他觉得要是有可能,一定要当面和刚刚那个女子道个歉。想到这儿,他第二次觉得自己傻。
等到邹凯安定下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房子是他外公的祖屋,除了外观陈旧些,内里还是挺好的。他在客厅里整理行李,又清点着明天应该去超市采购的生活用品。
刚写完清单,一个瘦瘦小小,脸上皱皱巴巴的老太太就走进来,说:“哎哟,你是邹老爷家的?”
邹凯心里一惊,见着老太太没打招呼就自己走进门来,心里是窝着火的,可想着以后邻里还是要见面,就把这团火压了下去。“嗯,对。”
“哎哟,你是他家什么人?”
“外孙。”
老太太拢上前来,捏住邹凯的手,看了好一会。“哎哟,像,真像,像极了邹老爷,”不等邹凯开口,她补充道,“你外公身体还好不?”
邹凯努努嘴,“我外公过世三年了。”
“哎哟,节哀顺变啊。”
邹凯心里想,我都节哀顺变好几年了,轮得到你在这里放马后炮。
老太太手里还捏着邹凯的手,一副千言万语的样子,最终只问了句,“你爸妈怎么没跟着你一起回来看看?”
邹凯深吸了口气,把手从她手里抽回来,小拇指不小心被老太太手上的戒指刮破了点皮。稍纵即逝的痛让邹凯皱了下眉。“我们家的人,除了我,都不在了。”
“哎哟,我可怜的孩子。”
“娭毑,我觉得我一点也不可怜,一个人生活乐得轻松自在。”邹凯一本正经地说。老太太倒不适应起来,之后又“哎哟”了声,就退出邹凯的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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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邹凯看来,小城唯一的好处,就是到了晚上可以看到在大城市完全看不到的夜空。那些深墨色里的明亮,仿佛能把人吸进去一样。
隔天早上,邹凯在超市又见到了翊君。翊君和他相视一笑,他却紧张得像个孩子。回家的路上,他都在想着那个笑,那个嘴角往里深凹出的两个窝,还有一对梨涡的笑。
邹凯抱着大包小包回到家,他把东西搁在自己脚边,在包里掏了好一阵才找到房门钥匙。刚把钥匙对准钥匙孔,就听见巷弄里传来脚步声,听了几声就知道是个女人走了进来。
邹凯也没在意,拧了几圈手里的钥匙,门开了之后,邹凯抱着一堆东西进了家门。东西整理完后听到有人摁响了他家的门铃。
开门之后就见到昨晚那个老太太出现在门口,话刚到嘴边,却被对方抢了头,老太太开口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就知道你是邹老爷的外孙。”
“邹凯。”邹凯没好气地回话。
“我们以后是邻居,你要不嫌弃我老婆子烦,就经常走动走动,你叫我张娭毑就行了。”
邹凯心里打着鼓:不嫌弃你才怪,嘴上却连声应着“好。”他从屋里拿出两颗刚买的橙子给张娭毑递了过去,意思是:你可以走了,我要休息了。
“小凯,我这样叫你,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
“给你介绍个人,这是我孙女,”张娭毑说话间,就把自己身边人一把拉到邹凯眼前,“她叫翊君。”
邹凯愣在原地,竟不知所措起来,他面前得这位女子脸上映着他喜欢的笑。最后倒是翊君先伸出手来,两人站在门口,像是举行仪式一般,郑重地握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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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这一来二去,两人也逐渐熟络起来。邹凯自不用说,一颗在繁华世界生长成熟的果子,自然对克里过敏。而翊君对克里有抵触,她在这多少也算是个异类。
以前是独门一派的丑,如今是特立独行的美。这两个人相遇,早已经不是干柴烈火这么简单。
闲暇的时候,邹凯就会上门找翊君,其实两人多半时候是闲暇的,因此在一起的时日也多。翊君喜欢带邹凯去山里摘果子,她们家在山里有个小型的果园,以前她不大愿意踏进这里,总觉得自己和这里是格格不入的。
她觉得自己浑身都闪着光,而果园是土气的。可和邹凯一起,就觉得哪里都闪着光,她是奔着光去的。在发间别一朵花她会笑,折一枝树藤她会笑,看到落在地里的果子她也会抿着嘴笑。这些笑全被邹凯一一拾起来,留在相机里。
本觉得要来克里住是一件痛苦的事,却不料可以遇见能让自己敞开心扉的人,邹凯自是欢喜的。他爱和翊君说外面的世界,说那些翊君听过可没见过的名牌儿,说他见过的繁华,也说他之前漂浮的人生。
翊君觉得自己是自私的,没遇到邹凯之前她是做好要留下养父一人,然后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打算。可是在遇见邹凯之后,她这样的想法早就被打散,扔到九霄云外。
在她眼里,邹凯和克里的男人不同,也许是他见过世面,她总觉得他身上有她不能掌控的东西,这种不可控让她的爱更疯狂,也愈发无法自拔。
翊君有这样的改变,张管事是开心的。自从邹凯来这里的三年里,翊君不再开口要去外面的世界。张管事除了老母亲之外,这个世界上最亲的就是翊君。常说养儿防老,像他这样的鳏夫就更加迷信。
张管事往堂屋里走,堂屋的墙上挂着三张照片,一张是他父亲的,另外两张是王裁缝夫妇的。将王裁缝夫妇的照片挂在这儿,是在翊君开口叫他“爹”的第三天,不为别的,就为了给这个女儿一点念想。
他瞄了一眼墙上这三张遗照,心里不免”咯噔“一下,摇头丧气地往里屋里去了。
翊君回来的时候满脸红光,看样子是喝了不少酒。张管事刚洗完澡出来,看到女儿醉醺醺的回来,转身回到浴室里,搓了一条热毛巾,出来敷到她额头上。
“爸,我没事。”翊君摇摇晃晃地甩掉了脚上那双鞋。
“还说没事,都醉成这样了。”
“真没事,我,我就是高兴。”
“高兴?高兴就得喝酒啊。”
“嗯啊,人家好不容易向邹凯求婚,而且他也答应了,总得喝上两杯吧。”见张管事闷不做声,翊君又补充道,“爸,哎呀,爹,我是真的喜欢他,而且他对我也很好。”
翊君撒着娇,她自认为没有男人可以抵得过她撒娇的功力,就连她父亲也没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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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管事给她换了条热毛巾后,松了口,“婚姻是大事,爹不希望你草率。如果你真的遇到命里的男人,只能由着你去,爹年纪大了,照顾不了你几年了。”
听到张管事这些话,翊君身上的热一下就退了,酒意也醒了。她仔细看看这个当着她爹又当着她妈的男人,确实老了不少,鬓角的毛发也都白了,脸上也添了些老年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她轻声说了句“爹,谢谢你”,像是喃喃自语,不消一会儿就迷糊睡去了。
有了张管事这个当爹的认可,邹凯这个准女婿走动得越来越频繁,几乎每天的晚餐都是他来下厨做给大伙吃。这些年在外吃得多,自然知道的味道也多。他变着法给大伙做吃的,乐坏了一家子,尤其是翊君。
每天白日里,他们就穿梭在大街小巷,置办结婚宴要用的东西。家里的布置就交由张管事和他老母亲在弄,他们都属于信不过别人的人,所有事都要自己动手。
翊君在以前定制衣服的地方看中了一匹红色的绸缎,想为自己做一套仿古的嫁衣。又过了些时日她挑了一整块红色的薄纱,又要求裁缝按照嫁衣的大小裁剪,制成了嫁衣的一层外罩。至此,各人手头上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
热闹过后,会余留下高高挂起的灯笼,炸剩的鞭炮壳,怎么搬也搬不走的雕塑,这都是些让人触景生情的东西。可人心热闹完之后,就只余下一些恨和一些爱。
那件手工嫁衣,被翊君用一个人形架子立在房中间,她时不时会上前瞧瞧,将衣服里里外外检查一遍,邹凯坐在床上抽着烟,抽了不到两口就摁灭了烟头。
“小君,你来,我有话和你说。”几年的相处,早就改变了两人彼此间的称呼。
翊君娇嗔地应了一声,就回到了床上,抬眼看着邹凯,“说吧,什么事。”
“我们不能结婚。”
“什么?”翊君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们不能结婚。”
“好好的,你这是怎么了。”
“小君,我,我有我的苦衷。”
“什么苦衷不能说的,咱们都这份上了。”
“我已经结婚了。”
“你已经怎么了?”
“我已经结婚了。三年前欠了别人债,才逃到这里来避难的,现在我妻子家里已经帮我还清了,我,我得回去。”说这话的时候,邹凯别过脸去没敢看翊君。
“你真的好自私。”良久,翊君才开口。
“我也不想的,对不起。”
“你还会回来吗?”
“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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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君坐在床头哭,邹凯刚刚那席话,让她想起了一段日子前听到养父说的话。那时她睡得迷迷糊糊,就听到养父在堂屋里说着话,好像家里来了客人一样。
如今养父的话在她脑子不停地回转,因为过了些时日,那些话语变得愈发模糊起来。邹凯安慰着她,但他知道没有用,因为他要走了,他要走了,走向她不曾去过的远方。
张管事打开房门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酒味扑了过来。等他开了灯,适应了房里的光亮,就看到翊君坐在房中间的地上,手里握着一瓶已经喝了一大半的白酒。张管事立马上前夺了翊君手上的酒瓶。
翊君这才晕晕乎乎地看清楚是父亲回来了,她冲着他笑,笑着笑着又哭了起来。
“你怎么了?有什么事和爹说。”说着就上前去扶翊君起来,“来,起来再说。”刚起身一半,张管事觉得腰间忽然一疼,紧接着是连着两下剧烈的疼痛。他低头一看,发现翊君手持着刀柄抵在他的腰间,地面上已经滴落了一滩血液。
“翊君,你这是干吗?”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说完翊君从张管事腰间拔出了刀。
“翊君,你怎么了。”
“男人没个好东西,你也不例外,你根本就不配得到一个人的爱。”
“孩子,你怎么了。”
“娘等了你好久。”
“你都知道了?”
翊君没有回答,她掀起自己的裙角擦了擦刀尖上滴下来的血,张管事也不再做声。
他想起二十多年前,那天下着雪,他喝了几许酒,借着酒意告诉了心爱的女人,自己的心意。后来那个叫玉香的女人怀孕了,求着他带她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在临行的前一天,他怯懦了,落荒而逃。
等到他再回来的时候,玉香成了别人的太太,而他继续当她先生的管事。他还知道,自己有个女儿叫翊君,那双清澈的眸子最像玉香了。
张管事的尸体是在大半个月后被发现的,夏季的高温已经让他的身体高度腐败,流出深绿色的浓水。肉体腐烂了,还有臭气可以提醒外人来处理。可心若是腐烂了,也就只能任凭它腐烂,谁都无能为力。
12
翊君坐在阳台上吹风,这风不似从前,软绵绵的,吹得人身上也乏了力气。她穿了一件绣花大蓝袍子,逐渐隆起的肚子已经让她穿不下那些俏丽的衣服了,估计肚子再长些日子,连这身大蓝袍子也会穿不下了。
她的左手在自己的肚子上缓缓地拍了拍,像是在安慰里头不停踢着腿的小孩,又像是在责备,不该还没出生就这么捣蛋。她轻轻哼唱起童年的那首童谣:两个小娃娃呀,真正打电话,喂喂喂,你在哪里呀,喂喂喂,我在阳台上。
翊君在阳台上笑,那绵兮兮的风吹进一丝明光到了里屋。原本要离开克里的邹凯,此刻穿着翊君给他做的那身衣服,一动不动地跪在地上。
那衣服上的色蓝得和翊君身上那件袍子一样,像是要从身上滴落下来一样。再细看,布料上还起着星星点点的花纹,要不是露出的那柄刀柄,可能还发现不了他胸前插着一把刀。
翊君还在笑着,却没了声响,她走到邹凯身边,一把扯出了刀,却没有丝毫的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她把刀握在手里,坐回阳台的躺椅上,笑得更狰狞了些。
天下男人都一样,面前这个口口声声说爱自己的男人和自己的生父一样,不过是一个玩弄感情的混账。
一只蚂蚁从她的脚背爬过,没站得平稳而落到地上,翊君抬脚碾死了它,泪水在眼里打着转晕红了眼睛。以后就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她这样想着,一股暗红的液体从大蓝袍子里滑了出来,浸湿了她脚上的那双蓝色的绣花拖鞋。
天边的夕阳已经被拉扯得不成形,抛来最后一丝余温,乘着风拂过翊君的唇。她闭上眼,一群倦鸟飞过去,一片羽毛刚好落在她大蓝袍子上,那颗沉睡的心估计不会再苏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