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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面镜有什么危险?敲黑板小眼镜

单面镜有什么危险?敲黑板小眼镜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壹视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无事实依据和科学根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多功能哺光仪 每次3分钟孩子不近视”等广告用语;在“多功能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快速有效 安全智能”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022年2月15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予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烛龙明目护眼贴进入多家校园,经大量学生验证,双眼清晰,视力改善,惊喜不断!”等内容的烛龙护眼贴广告,并使用“中草药”“中医原理”“纯中药成分”等用语以及中草药配图。涉案产品无药品注册证书,但在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以及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

暑假即将结束,各地中小学生陆续迎来开学日。眼科门诊、近视矫正机构、配镜门店近期也迎来了患者和顾客的人流“高峰”。但有家长发现,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等现象时常出现。

近视防治广告虚假宣传,多家企业被罚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科技的进步,近视眼的发病越来越多,市面上各种宣称可以治疗近视的产品层出不穷。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了一批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广告典型案例。

单面镜有什么危险?敲黑板小眼镜(1)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清界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多个小区、地铁站等区域及其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真性近视逆转……摘掉眼镜”“一次逆转,彻底康复”等内容的广告。2022年2月11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其网站发布“今天矫正,明天上班”等宣称医疗功效、保证治愈率的内容;使用患者术前术后图片对比做功效宣传;在未标明专利号和种类的情况下发布“已获国家医学技术专利”等广告用语。2021年6月7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陈锦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对“叶黄素抑菌护理液”“润目医用冷敷贴”等产品的广告宣传用语中使用了“可以促进睡眠,改善睡眠”“缓解视力疲劳,视力下降,视力模糊”等内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是普通消毒用品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内容无相关证据证明。2021年5月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鸡西市鸡冠区金永康视光眼镜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眼镜店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款可以控制近视的神奇眼镜!”“弱视消除,100%提升视力”等广告内容。上述广告涉及近视治疗功能。2021年5月26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予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烛龙明目护眼贴进入多家校园,经大量学生验证,双眼清晰,视力改善,惊喜不断!”等内容的烛龙护眼贴广告,并使用“中草药”“中医原理”“纯中药成分”等用语以及中草药配图。涉案产品无药品注册证书,但在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以及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壹视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调查查明,该公司在无事实依据和科学根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多功能哺光仪 每次3分钟孩子不近视”等广告用语;在“多功能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快速有效 安全智能”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022年2月15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选取已经办结的6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强化近视防控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虚假营销给未成年人和家长造成错误认知

现在小朋友在学习压力以及居家用眼时间提高,户外活动骤减,近视防控成为父母难题。于是,一些商家抓住家长的焦虑心理,推出各种各样的治疗近视产品和疗法,如:护眼贴、明目膏、护眼仪、穴位按摩仪、中医按摩、3D训练、针灸……并配以虚假违法的文字宣传,如:“康复”、“恢复”、“降低度数”、“提升视力”、“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虚假宣传等背后主要还是为了盈利。

单面镜有什么危险?敲黑板小眼镜(2)

山东济南的中学生家长周岩介绍,孩子现在是中度近视。治理近视虚假宣传现象,他认为,首先主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发现商家机构虚假宣传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整顿、处罚。其次是网站和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平台上账号发出的信息要设立鉴别机制,对虚假信息要有相应措施,避免给用户造成损失和危害。第三就是作为普通受众,要辩证地看待网上的广告和宣传信息,不心存侥幸,尽量去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高中生家长宿莎的女儿开学上高三,近视500多度。在孩子视力的矫治上,她非常谨慎。她认为,家长是决定使用一个产品的主要决策人,在做决定之前应从理性科学的角度去了解产品及作用原理,不能听信商家一面之词。“家长首先得有关于近视的基本知识储备,就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单面镜有什么危险?敲黑板小眼镜(3)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603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社交平台是受访家长获取近视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83.6%的受访家长感到现在声称能“治愈近视”的虚假营销现象普遍,83.7%的受访家长认为近视防控虚假营销是儿童青少年护眼之路上的一大“拦路虎”。

近视不能治愈

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其中6岁儿童为14.3%,小学生为35.6%,初中生为71.1%,高中生为80.5%。2020年总体近视率较2019年上升了2.5%。

根据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及“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儿童青少年可以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通过科学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

此外,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主任委员王宁利也曾明确表示,目前没有让近视眼逆转的“神器”,科学界认可的近视防控手段大部分也仅是起到缓解视疲劳的作用。

“因而,商家宣传中所谓的‘治疗近视’‘恢复视力’从根本上就毫无科学依据,系《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其宣传表述系违法。”陈小兜指出,商家此类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极具误导性,使青少年及其家长妄图通过无科学依据的外力来改善视力情况,忽视了自身的健康用眼习惯,反而不利于青少年的视力健康。

孩子不能成近视矫正产品试验的“小白鼠”

今年2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孩子的眼睛是最脆弱的器官,我们需要好好呵护,净化近视治疗市场,建立行业规范迫在眉睫。”四川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吴峥峥建议,应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青少年近视治疗市场监管的牵头部门,卫生、工商部门联合监管,工商部门加强近视矫正机构的资质审查,卫生部门加强药品、器械、人才许可等方面监管,加大对近视治疗市场监管力度,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商家严格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和严格的退出机制,促进近视治疗市场健康发展。

虚假宣传理应担责

单面镜有什么危险?敲黑板小眼镜(4)

在人民投诉平台近期收到不少家长留言,称给孩子购买的可以“降低度数”“提升视力”“治愈近视”的护眼贴、治疗仪等产品,用了一段时间并没有明显作用。据家长反映,商家在做广告宣传时会列举很多“成功”案例,夸大治疗效果,这种宣传手段违反了哪些法律规范?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副主任赵宇表示,在《广告法》条款当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如果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是构成虚假的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如果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的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是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也可以请求行政的主管部门予以惩处的。

多种方式保障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构成欺诈的,其后果不仅仅是退款、退货,还要承担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果不构成欺诈,但是产品达不到所宣称的基本功能,约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消费者购买近视防治产品的目的落空,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退货。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首先,要和经营者协商,如果能达成意见一致,可以协商解除合同退还货款。但如果达不成一致怎么办?可以向消协投诉,帮助维权。因为消协不是行政执法机关,并没有执法权限,如果没有达成意见一致,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进行行政的调查和处罚。同时,还可以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维护消费者的民事权益。

如果上诉途径都不能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最后怎么办?李斌建议,消费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双方有约定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也可以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这样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科学用眼加上适量的户外活动才是“良药”

对于家长来说,与其急功近利地去寻找视力矫正产品和偏方,不如努力培养孩子科学用眼、爱眼护眼的良好习惯。

0—6周岁阶段,孩子视觉系统处于从刚出生时的“远视眼”向“正视眼”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早期近视防控的关键期。这个时期,家长应格外关注孩子的视力健康,应建立屈光发育档案、电子视屏要严控、充足睡眠10小时。

6-12岁小学低年级阶段,孩子需要适应环境和角色的转变,近视防控应以养成良好习惯为主,要定期密切关注视力与屈光发育情况,预防近视发生,应户外活动2小时、每年应进行2—4次眼轴监测、正确用眼,低年级段小学生每次连续读写不超过20分钟,高年级段小学生每次连续读写不超过30分钟。

12-18岁中学阶段,近视防控需要孩子主动参与和多方支持。初中阶段仍应以防为主,高中阶段身体发育逐渐接近成年,应坚持防控近视,已经近视的要避免发展成为高度近视,已发展成为高度近视的学生要重视防控并发症。每次连续读写尽量不超过40分钟,牢记“20—20—20”原则,即近距离用眼20分钟,要注意看20英尺(6米)外的远处物体20秒钟放松眼睛。

家长告知:青少年一旦患有近视,无论配戴眼镜还是不配戴眼镜,近视度数都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发育等原因有所增加。家长要学会区分孩子的假性近视和真性近视。假性近视是由于青少年近距离用眼时间过长,导致视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假性近视可以通过休息睡觉或者散瞳来恢复视力,不需要配戴眼镜。真性近视就需要通过佩戴眼镜来矫正视力,临床病例表明,不戴眼镜会比戴眼镜,度数增长的更快。

对待近视,希望家长要有合理的认知,不要盲目追求治愈近视。要树立正确的近视治疗观念 不给不良机构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现儿童青少年视力异常 应及时到专业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遵从医嘱科学矫正,远离“近视治疗”骗局。

综合自人民网、山东教育新闻、中国青年报、潇湘晨报、北京商报

来源: 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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