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职扣1个月工资合法吗(辞职说走就走工资全扣)
急辞职扣1个月工资合法吗(辞职说走就走工资全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劳动者离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以利于用人单位招用新的劳动者或者进行岗位调整,防止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但是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力获得的基本生活保障。如单位未实际举证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自行扣除劳动者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
世界这么大,总想去看看。打工人小黄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没有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就办了离职。次月,没有收到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给到的回复是:因为小黄没有提前30天通知,给单位经营造成了损失,扣除工资作为赔偿。小黄心里犯嘀咕,付出了正常的劳动,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于是,申请劳动仲裁来评理。仲裁委最终裁决用人单位将扣除的工资返还小黄。
人在职场漂,难免要转场,类似的劳动争议常有发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今天我们以案说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而且应该及时足额支付。
法律对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都具备约束力,公平公正。打工人辞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离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以利于用人单位招用新的劳动者或者进行岗位调整,防止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但是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力获得的基本生活保障。如单位未实际举证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自行扣除劳动者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