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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卫生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学校卫生监督

校园卫生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学校卫生监督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常见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22〕203号)要求,从严从紧落实各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保护儿童青少年和教职员工身体健康。近日,高台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对全县16所学校和14所幼儿园开展了秋冬季新冠肺炎及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

校园卫生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学校卫生监督(1)

校园卫生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学校卫生监督(2)

本次检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的最新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员通过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等评价指标进行了监测,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两案九制”建立健全及落实、应急防控物资储备、传染病疫情报告、教学及生活环境通风和清洁消毒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现场查看了净水器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批准文件、饮水机滤芯更换记录及设备的日常维护记录。

校园卫生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学校卫生监督(3)

通过监督检查,大部分学校基本能够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尤为突出,生活饮用水均使用市政供水,配备专人从事供、管水工作,并能持证上岗。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现场对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指导,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

下一步,高台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将继续加强各学校及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学校卫生检查力度,督促各校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卫生安全,做好广大师生健康的“守卫者”。(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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