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祛斑毁容吗(东莞女子接受美容治疗)
美容店祛斑毁容吗(东莞女子接受美容治疗)期间,杨女士曾多次询问唐小姐,对方均回答这是正常现象,会持续6到8个月,只要注意使用后续护理产品,很快能痊愈。在治疗过程中,本案第一被告——美容老师唐小姐用针管吸取了一些不明液体涂抹在杨女士面部有斑块的部位。杨女士说,在接触这些祛斑产品时她的面部就出现了明显的烧灼感,第二天,脸上就开始起水泡,并伴有蜕皮现象。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这一现象也没有得到改善。当时,杨女士花了一万多元进行祛斑治疗。祛斑治疗后一年多用药部位仍红肿溃疡坐在原告席上的杨女士满脸赤红,左脸上还有很多水泡状的溃疡。杨女士向法院陈述,她于2018年1月11日经本案第四被告江小姐介绍,花了一万多元在江小姐自己经营的美容专柜接受了一次祛斑治疗。
杨女士进行祛斑治疗前后对比图。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蔡先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医学美容”渐成热潮,不少女性为了追求青春靓丽而进行美容、祛斑等治疗。家住万江的杨女士为了去除脸上的斑块,于去年初在某商场的美容专柜接受了祛斑治疗,但事与愿违,不仅没能祛斑美容,反而造成了毁容。在多次与对方就后续治疗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杨女士一纸诉状将该商场、商场内的美容专柜、手术介绍人和美容老师告上了法庭。
6月6日下午,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杨女士与美容专柜签订的协议书。
当时,杨女士花了一万多元进行祛斑治疗。
祛斑治疗后一年多用药部位仍红肿溃疡
坐在原告席上的杨女士满脸赤红,左脸上还有很多水泡状的溃疡。杨女士向法院陈述,她于2018年1月11日经本案第四被告江小姐介绍,花了一万多元在江小姐自己经营的美容专柜接受了一次祛斑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本案第一被告——美容老师唐小姐用针管吸取了一些不明液体涂抹在杨女士面部有斑块的部位。杨女士说,在接触这些祛斑产品时她的面部就出现了明显的烧灼感,第二天,脸上就开始起水泡,并伴有蜕皮现象。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这一现象也没有得到改善。
期间,杨女士曾多次询问唐小姐,对方均回答这是正常现象,会持续6到8个月,只要注意使用后续护理产品,很快能痊愈。
司法鉴定意见书。
杨女士脸上的症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杨女士脸上的症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造成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20多万
但是,一年时间过去了,杨女士脸上的症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面对杨女士的不断询问,美容老师唐小姐直接将杨女士从微信上拉黑。随后,杨女士开始去各大医院寻求医生的帮助,医生表示现在只能进行消炎抗感染和进行患处表面处理,并没有太好的治疗方案。
今年1月,杨女士对面部损伤进行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杨女士面部损伤构成九级伤残,据评估后续医疗费需要20多万元。于是杨女士一纸诉状将涉事商场、商场内的美容专柜、手术介绍人江小姐和美容老师唐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四被告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损失共计38万余元。随后杨女士撤销了对商场和美容专柜的起诉,但为了查明事实,法院并没有允许。
原告杨女士与被告四江小姐的对话截图。
原告杨女士与被告一唐小姐的对话截图。
到底谁该担责有待法院判决
在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是否构成伤残,原告伤残与被告一实施的祛斑行为以及提供的产品有无因果关系,被告一与被告四之间的关系”这三个焦点展开了辩论。
被告一唐小姐辩称,这只是一次祛斑治疗并不是祛斑手术,根据双方签订的祛斑服务协议书,原告在接受祛斑治疗之后要注意皮肤护理,但原告不按规程操作甚至拿手抓挠用药部位引起感染,这才导致问题的发生,因此责任应由原告自己承担。司法鉴定意见书也没有显示原告面部感染造成的九级伤残是因为接受祛斑治疗所导致,所以该鉴定书不足以作为本案证据。
被告四江小姐则表示,自己只是作为原告与被告一的熟人,将原告介绍给了被告一,尽管事后被告一给了一些提成,但她不是被告一的合伙人,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纠纷她也不太知情,责任也不应该由她承担。
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将继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