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国际保健品为什么卖得那么贵(借名头夸大宣传)
美罗国际保健品为什么卖得那么贵(借名头夸大宣传)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研究报告上均有声明,“未经允许不可将本报告或其中内容作为产品的对外宣传和广告之用,尤其是出现研究机构名称和研究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有违反,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不得以联合实验室的名义对外从事与双方合作事宜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以联合实验室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发生资金往来,不得用于对外商务宣传。”我中药研究所课题组从2013年初开始为美罗国际进行技术服务,开展10KDS系列原料(即灵芝多糖和菌丝体相关)的小鼠抗肿瘤试验并出具研究报告。2013年下半年与美罗国际签订协议,成立“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美罗国际真菌多糖抗肿瘤开发联合实验室”。2016年12月进行了续签,同时也签订了抗肿瘤新药开发的技术服务合同以及系列药效学实验的合同,包含抗肿瘤、活血化瘀等研究内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官网介绍,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是中国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
近日,不断有读者向浪潮菌咨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与美罗国际之间的纠葛到底怎么回事。浪潮菌发现,2017年11月29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澄清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声明”,文中提到:美罗国际违背与中药研究所签署的技术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进行违法虚假宣传,侵害中药研究所合法权益,望美罗国际接函后立即停止侵权。
浪潮菌就此进行了查证。
中药研究所:美罗国际违背约定,虚假宣传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什么来头?为什么和直企美罗国际扯上了关系?
据中国中医科学院官网介绍,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是中国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始建于1955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一所国家级研究中药的专门机构,自1983年起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而这个官方科研机构最为响亮的名片,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研究员。
2013年,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药所”)与美罗国际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相关研究。这一声明,源自中药所认为,企业将自己做了“虎皮”。
我中药研究所课题组从2013年初开始为美罗国际进行技术服务,开展10KDS系列原料(即灵芝多糖和菌丝体相关)的小鼠抗肿瘤试验并出具研究报告。2013年下半年与美罗国际签订协议,成立“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美罗国际真菌多糖抗肿瘤开发联合实验室”。2016年12月进行了续签,同时也签订了抗肿瘤新药开发的技术服务合同以及系列药效学实验的合同,包含抗肿瘤、活血化瘀等研究内容。
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研究报告上均有声明,“未经允许不可将本报告或其中内容作为产品的对外宣传和广告之用,尤其是出现研究机构名称和研究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有违反,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不得以联合实验室的名义对外从事与双方合作事宜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以联合实验室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发生资金往来,不得用于对外商务宣传。”
也就是说,双方合作是事实,但仅限于科研范畴,合作方不能拿国家级科研机构的名头做商业宣传噱头。但是……
在2017年1月,美罗国际邀请我研究所杨伟鹏博士参加他们公司的内部会议,介绍一下双方合作的具体进展。但是,美罗国际公司后来未经我研究所和杨伟鹏博士本人同意,就把在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剪辑编辑后在包括腾讯视频、各种直销网站等网络上登出,剪辑编辑后的多数视频内容涉及产品内容的夸大宣传,其中还经常把屠呦呦研究员获诺奖与公司产品宣传放在一起,误导消费者,已经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浪潮菌就中药研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查证。
网上一篇报道显示,2017年1月5日“美罗国际品牌节暨美梦成真颁奖盛典”上,美罗国际请到了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博士、研究员杨伟鹏。报道中提到,杨伟鹏在三年前便开始了对美罗国际真菌多糖抗肿瘤这一重大课题的关注,并且和一批科学家组成了科研小组,开始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基因测试和动物实验。
报道中提到,杨博士在讲话中,通过实验室三年来几个阶段的研究过程,以及一系列有说服力的实验数据,向大家展示了真菌多糖抗肿瘤的实验室成果。实验表明,灵芝抗肿瘤药物无任何毒副作用,相对于目前国际流行的抗肿瘤药物,具有明显优势。实验中美罗灵芝类药物对癌症的抑制率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个别达到了百分之七十,而一般情况下,抑制率达到百分之三十就具备产品科研与开发价值。
杨伟鹏博士有没有讲话?又到底讲了什么?
2017年5月份,一个名为“只为健康而存在”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博士、研究员杨伟鹏先生在美罗国际品牌节的讲话”。可以确认,这就是杨伟鹏博士的讲话原文。
杨伟鹏博士表示:“我们通过一系列的动物试验,对灵芝菌丝体和多糖多种不同批次的产品,进行很多小鼠的动物实验,其中包含了小鼠的S180肉瘤还有大鼠的肺癌,宫颈癌,胃癌等等。这些瘤中分别进行了抑瘤率的试验,结果发现,我们的灵芝产品具有很高的抑瘤率,最高可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进一步验证我们灵芝产品的功效,更加符合新药开发的程序,我们又进行了裸鼠的试验,裸鼠是一种免疫缺陷的小鼠,可以把人的癌细胞移植到小鼠身上,这样做是为了让结果更加贴近临床。我们通过三个裸鼠试验证明:灵芝多糖、灵芝菌丝体对人员的肝癌细胞修复,具有良好的抑肿瘤作用,我们三批的试验结果平均的抑瘤率都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最高达到了百分之七十。”
这个讲话内容,也在网上一篇视频中得到确认。
但需要指出的是,杨伟鹏博士通报的内容,前提是“小鼠实验”,而这离着临床还有十万八千里距离。而就是这样一个初步研究成果,到了企业宣传那里,就变成了如下的表述:
“杨博士在讲话中,通过实验室三年来几个阶段的研究过程,以及一系列有说服力的实验数据,向大家展示了真菌多糖抗肿瘤的实验室成果。实验表明,灵芝抗肿瘤药物无任何毒副作用,相对于目前国际流行的抗肿瘤药物,具有明显优势。尤其令人兴奋的是,实验中美罗灵芝类药物对癌症的抑制率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个别达到了百分之七十,而一般情况下,抑制率达到百分之三十就具备产品科研与开发价值。”
上述宣传有偷换概念的嫌疑。因为二者合作开展的是10KDS系列原料(即灵芝多糖和菌丝体相关)的小鼠抗肿瘤试验,即各种原料的动物实验,而美罗国际在报道中有意抹去了这一点,直接跳转出结论“美罗灵芝类药物对癌症的抑制率”如何。
小鼠消失了,只剩下了肿瘤,灵芝类药物一举变身为抗肿瘤“神药”。这显然有失国家级科研机构的水准,也难怪中药所会如此愤怒,以一纸声明进行声讨。
美罗国际已发布过声明,为何中药所还要声讨?
在声明中,中药研究所提出,他们曾多次向美罗国际公司发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美罗国际也及时作出回应并回函同意处理,但是每次都是平息了一阵又开始泛滥,屡禁不止。由于美罗国际公司的虚假宣传,导致不少消费者致电并质问中药研究所,已经给中药研究所、屠呦呦老师及杨伟鹏博士造成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或许就是2017年年底中药研究所发此声明的原因。
在美罗国际的官网上的确有一则2017年3月8日的公司公告,里面提到了虚假宣传的问题。该声明指出,“最近有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甚至极少数代理商,处于各种不同目的,对我们的合作进行不实宣传,甚至擅自将一些不相关产品以移花接木的方式,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或联合实验室的项目研究挂钩,以达到夸大宣传的目的”。
这则声明实际上就是在说,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与公司无关。
美罗国际声明中说,我们在征求“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意见的前提下,发表如下声明,包括: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的名称、标示、名义进行市场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和服务,更不得在这些行为中使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工作人员、研发人员姓名、职务、肖像、谈话等。
让人费解的是,该声明发布近一年后,仍然难平中药所怒火,一纸声明将不满置于台面。毫无疑问,美罗国际公司层面上遵守了约定,但对于经销商层面,这方面的控制未必就那么有效,也就难免“沉渣泛起”。
中药研究所做出声明如下:
一、我研究所课题组为美罗公司做的仅是各种原料的动物实验。众所周知,简单的动物实验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临床是否有效的判断依据。而且如果是新药,在国家食药监局批准后还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如果是保健品,同样需要国家食药监局批准,且不得超批准范围宣传和使用。如果是食品,根据国家食药监局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治疗功能的宣传。故此,任何将我研究所进行绑定且宣传中涉及新药的宣传全部属于虚假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二、我研究所与美罗国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以及研究报告上均有声明,“未经允许不可将本报告或其中内容作为产品的对外宣传和广告之用,尤其是出现研究机构名称和研究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有违反,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不得以联合实验室的名义对外从事与双方合作事宜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以联合实验室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发生资金往来,不得用于对外商务宣传。”针对美罗国际公司违背上述的约定行为,我研究所已经委托律师介入此事,在查清事实后将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我研究所的合法权益。
三、屠呦呦老师从未参与过美罗国际产品的任何研究,而且和美罗国际也没有任何业务上的来往。
四、美罗国际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我研究所的名义,撤销所有涉及到我研究所、屠呦呦老师、杨伟鹏博士的任何宣传资料,并在美罗国际公司官方网站刊登本声明。否则,我研究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而这则2017年11月底发布的声明,至此已逾俩月,但美罗官网尚未见相关回应。
新浪潮记者就此采访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和美罗国际,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虚假宣传的不止产品,还有公司本身?
事实上,美罗国际在产品方面“虚假宣传”的问题一直存在。2017年12月1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我省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省内多家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店在销售美罗牌立鑫胶囊等10个保健食品(见附件)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10个保健食品在广东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而美罗国际获批准直销的产品类别仅有保健品一类共10款,这10款恰恰正是此次被广东省食药要求暂停销售的产品。
浪潮菌在网络上搜索美罗国际的相关信息,发现此前该公司就负面缠身,被媒体曝出存在“收取高额会员费”、“夸大产品宣传”、“跨区域违规经营”等问题。在夸大产品宣传这块,当时的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到美罗国际苏州直营店店员时,店员对记者表示美罗国际真菌多糖产品“包治百病”,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均可医治。网上也有诸多爆料直指美罗国际虚假宣传“包治百病”。
浪潮菌发现,网上还不断有人提问:美罗国际和美罗药业是什么关系?浪潮菌查证发现,从现有公开资料看,的确有些让人傻傻分不清。
(图为美罗药业的logo)
美罗药业曾是A股上市公司,2017年,刚刚被广汇汽车借壳重组,并更名为广汇汽车。美罗药业自我简介:美罗是以药品研发、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大型专业化跨国公司,以其90多年的历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制药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公司历史最早上溯到1925年8月,始建于大连的满铁卫生研究所。1948年9月,中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第一家国营医药企业诞生。1957年8月,率先独立研制成功红霉素,成为中国最早的抗生素生产基地。1999年3月,大连制药厂更名为大连美罗大药厂,2003年12月,大连市政府批准企业改制,国有股份退出。
而在美罗国际的官网上,同样将自己的历史上溯到1925年:“美罗的品牌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925年东北满铁卫生研究所时期,中间充满了故事与传奇。它的成长,一直与中国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罗国际集团”)是一家有着近百年历史、文化、品牌积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健康产业大型高科技跨国企业。”
但具体到企业发展史,美罗国际开始这样介绍:1994年嘉兴天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成为首家运用菌丝体生产保健品的企业。2000年嘉兴美罗天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大连美罗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美罗人开始致力于让灵芝多糖为代表的保健品进入普通百姓家庭。2002年夏历、于智慧创办大连美罗天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带领企业强势进入新营销领域。2003年大连慧力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2004年美罗国际生物(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05年大连美罗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11年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13年1月正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经营许可证。
一个1994年才开始成立的公司,怎么就具有了近百年的历史?美罗国际与美罗药业,到底有没有关系?
浪潮菌查阅公开资料发现,美罗国际和美罗药业产生关联,2005年大连美罗国际的成立应该是一个起点。在此后多年,在美罗药业的公司年报中,美罗国际都是以美罗药业的联营公司的身份出现,其关联方式,是美罗国际作为美罗药业的销售商,而且屡屡成为美罗药业年度应收账款客户前五名。而作为投资关系,美罗药业在美罗国际占40%的股份,但只是股权投资,而不是作为分公司或子公司存在。
2006年一篇公开报道中,大连美罗国际已经在以直销方式进行运作,而报道中的申牌主体,恰恰就是美罗药业。
双方的合作关系,随着2011年美罗药业出售股权和美罗国际转战吉林而停止。而2013年获得直销许可证的申牌企业,也已从美罗药业变成了吉林美罗国际。
业内纷传,美罗国际在大连多年都没申请到牌照,而在涉传不止的情况下,转战吉林一年就拿到直销牌照,令业界颇为震惊。
但不管如何,此时的美罗国际,在股权关系上与美罗药业,已经没有了任何关联。而此时企业继续将自己的历史,包装成美罗药业的“近百年历史”,就有些令人错愕了。
文字:新浪潮 记者 赵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