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究生申报时间(大外研究生延迟开学方案发布)
海外研究生申报时间(大外研究生延迟开学方案发布)研究生春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不受延期开学影响,按照原定开课计划执行,分为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和课堂教学两个阶段。从新学期第一教学周(3月2日-6日)至正式开学前为第一阶段,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正式开学之后为第二阶段,主要采取课堂教学方式。全部课程按照原定课程表执行,因故需要调整的课程应提前履行调课手续。研究生开学返校时间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部署确定。在学校正式通知前,全体研究生切勿提前返校。延期开学期间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各培养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文件精神,坚持“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原则,制定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总体方案,做好师资配备和课程调整预案。 延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6号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延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辽教电〔2020〕9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做好疫情形势下新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总体工作安排研究生开学返校时间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部署确定。在学校正式通知前,全体研究生切勿提前返校。延期开学期间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各培养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文件精神,坚持“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原则,制定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总体方案,做好师资配备和课程调整预案。
研究生春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不受延期开学影响,按照原定开课计划执行,分为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和课堂教学两个阶段。从新学期第一教学周(3月2日-6日)至正式开学前为第一阶段,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正式开学之后为第二阶段,主要采取课堂教学方式。全部课程按照原定课程表执行,因故需要调整的课程应提前履行调课手续。
研究生招生工作(一)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初试成绩已于2月10日在中国研招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根据辽宁省招考办通知要求,全省延期开展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将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统一要求,另行通知。
(三)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含调剂复试)。根据辽宁省招考办文件精神,复试时间及形式将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统一要求,另行通知。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定于4月7日-10日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线下确认工作;5月14日-15日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及面试。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如期进行,将推迟考生线下确认时间。初试及面试时间将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统一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生服务。延期开学期间,研招办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等形式,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学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回应考生相关问题。
培养工作(一)课程教学管理
延期开学期间,我校研究生教学活动均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开学返校后恢复正常课堂教学。授课时间按原课程表执行。第一教学周为线上教学试运行期。任课教师在正式开始线上授课前,应提前与选修该课程学生进行在线教学演练。
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部分实践类课程、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外籍教师课程、其他因故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申请、院系同意、研究生处备案后暂缓教学。任课教师延期开课申请表请于2月25日17:00前提交给各培养单位负责人,各院系汇总后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给研究生处培养办毕雪娇老师。
(二)课程教学组织
1.研究生选课
研究生已于上学期期末完成春季学期系统选课,不受延期开学影响。因故需要调整选课的学生,应在2月28日前,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联系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秘书,申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课程调整。
2.课程教学实施
(1)线上教学。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一是利用学校现有的研究生网络课程资源;二是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同类课程资源;三是通过录播、直播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四是通过建立课程群组,教师在线指导(辅导)、师生网络互动、学生自学等形式开展教学活动。线上教学推荐使用雨课堂、智慧树、超星学习通、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等教学平台进行。
(2)线下(课堂)教学。开学返校后,研究生专业课、公共课课程转为线下课堂教学。
(3)学生教学管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在线教学活动的研究生,应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缺课部分不做旷课处理,由所在培养单位在学生返校后进行补课。因疫情而延期的课程,由各培养单位协调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统一利用周末或假期补课。补课时间和地点须在大外教务系统中通过“借用教室”功能完成。
(4)教师教学管理。任课教师应于2月28日前做好相应课程线上教学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学大纲、教学音(视)频、教学课件、参考文献、教学要求等)。上述教学资源应确保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涉密或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没有条件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加强研究生延期开学期间学习指导。任课教师应提供相应课程参考书目和学习任务,指导研究生研读与课程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或完成相应专业训练,待返校后再开展课堂教学。
(5)教学质量管理。各培养单位应规范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在线教学监控与评估,保证在线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任课教师应对研究生在线出勤情况、学习效果等以适当方式予以记录,作为课程成绩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补考与缓考
学期初研究生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补考、缓考的,根据返校后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四)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成绩,成绩提交系统权限截止到3月10日。各培养单位应在截止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提交,并将成绩单、期末试卷、研究生课程论文、教师手册等相关教学文档(电子版 纸质版),于开学返校后的第三周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存档。研究生公共课任课教师请将相关教学文档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存档。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老师,可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待返校后补交。
(五)学位论文(设计)工作
1.非毕业年级学位论文工作
非毕业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拟定于5月下旬-6月初进行。
2.毕业年级学位论文工作
(1)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时间暂定为3月27日,外审时间暂定为4月10日。研究生处使用论文查重系统、论文外审平台系统开展学位论文的查重及外审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及形式。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7日-30日。届时如仍无法采取集中答辩形式,可采取远程视频答辩等形式进行。
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查重及外审、预答辩及答辩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再做进一步调整。
(2)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校参与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的学生,可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开题与答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为相关学生做好延迟开题与答辩工作安排。
(六)研究生实习实践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已经开展的实习实践活动应立即停止或转为线上。订单式人才培养项目行业企业课程应在疫情解除后安排实施。
(七)留学生教学管理
延期开学期间,留学生课程教学执行线上教学方案。留学生如无法按时返校,相应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答辩安排与中国学生一致。
(八)毕业工作安排
4月1日-10日进行202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各培养单位可先提交电子版审核材料,纸质材料后补。拟于6月22日-24日进行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确定。
各培养单位教学管理(一)开学准备期间教学管理
1.各培养单位应建立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教学负责人牵头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应急工作预案,落实教育教学安排,组织开展线上课程建设,组织教师参加相关线上教学培训,做好研究生的学习指导和心理健康辅导。
2.各培养单位按照现有课表制订延期开学期间教学计划,明确每门课程的上课形式和师资配备。
3.对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含外籍、外聘教师)情况进行摸排,及时掌握确因疫情等不能按时开展在线教学的教师名单,提前做好调整教学计划预案。如确因师资不能到位的,可申请停开课程,并申请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4.各培养单位应制定线上课程建设规划,提倡利用网上平台教学资源开展教学;组织任课教师利用假期做好线上课程资源建设,重点打造具有我校学科特色的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加强课程网络资源建设。
5.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2月23日前建立师生课程群组,2月28日前组织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加入群组。开课单位可将课程群组的二维码或群号发给学生所在单位,由学生所在单位协助将学生加入课程群。
6.全体研究生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及时与院系及导师保持联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教学安排参加线上学习与研讨。
(二)开学后教学管理
1.日常教学管理。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加强日常教学管理,重点做好无法正常参加课堂教学学生的教学预案。
2.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疫情解除后的实习实践教学管理,重点做好毕业年级研究生实习实践教学管理与监督。
- 教学服务支持
(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提供多种网络教学平台和系统工具,组织线上培训课程,助力师生顺利实施在线教学工作。2月21日之前,开展超星学习通、雨课堂、智慧树、iWrite & iTest的在线培训,帮助教师掌握直播互动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策略活动、灵活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同时提倡教师学习使用微信、钉钉、视频会议等平台工具开展线上教学。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制定在线教学课程质量评价标准,制作在线课程听课、看课评价表,对延期开学期间的在线教学进行质量评估与督导。
(二)信息技术中心提供远程访问学校信息系统、文档协同办公、视频会议等远程办公技术指导,提供部分教学用外语音视频资源供教师教学使用。
(三)图书馆提供电子图书、期刊、论文等数据库的在线查阅服务。
工作进度安排2月17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启动线上“在线教学”培训。
2月23日: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处报送延期开学期间各门课程在线教学计划。
2月24-28日: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延期开学期间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在线平台下载注册、加入课程群组。
2月28日:任课教师完成线上课程授课准备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在2月28日前完成线上教学运行准备工作,并选择部分课程进行在线教学运行测试。
3月2日:全校开始延期开学期间的线上教学活动。
3月2日-6日:线上教学试运行周,任课教师可对授课方式及时调整。
来源 | 大外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 | 赵泳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