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院社区矫正(平潭检察院开展未成年社矫对象专题教育活动)
深圳检察院社区矫正(平潭检察院开展未成年社矫对象专题教育活动)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广受社会关注、关心。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及矫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二周年之际,7月1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联合平潭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了未成年社矫对象法治宣讲专题教育活动。
在平潭检察院,检察干警带领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实习生及部分未成年社矫对象参观了平潭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党史检史馆,共同观看未成人检察工作普法视频,并开展交流座谈。
平潭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晓明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向未成年社矫对象及法学实习生们做了法治宣讲,介绍了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希望未成年社矫对象在真诚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能放下“包袱”,积极接受法治教育、社区矫正,轻装上阵回归社会,为社会多作贡献,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同时,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以向社区矫正机构、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勉励参加实习的同学们多关注刑事诉讼执行领域的热点问题,通过实习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统筹开展比较研究,为今后成长为合格的法治工作者打下坚实基础。
参加此次活动的未成年社矫对象表示,此次专题教育活动非常有意义,一定好好服从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法学实习们在了解了检察机关相关工作职能后表示,这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活动非常难得,对检察工作的司法权威性有个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加强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