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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人口的黑暗内幕:翻开历史看看拐卖人口这件事

拐卖人口的黑暗内幕:翻开历史看看拐卖人口这件事虽然从汉代开始,法律就已明文“略卖”乃大罪,但因为有较大的收益,虽说王法如炉,这种买卖依然千百年来有人做。比如,汉朝拐卖人口的事件就特别多。《史记》上就有很多记载,甚至,连汉景帝的舅舅,窦太后的弟弟窦广国都被人拐卖过。“年四五岁,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当时窦家穷,没能力找儿子,这个可怜的孩子被拐卖后,倒手十几家,最后卖到河南宜阳,在山中烧炭。幸运的是,窦广国早慧,被拐卖时已记事,后来跟主人去长安时,听说汉文帝新立的皇后姓窦,是自己老乡。窦广国的家乡姓窦的本来就不多,他对照皇后的年龄,就认定其就是自己当年被选入皇宫的姐姐,于是上书认亲,书中提到年少时跟姐姐去采桑,曾从桑树掉下来。窦皇后禀告汉文帝后,把窦广国召入宫中。由于当时他们父母都已去世,窦皇后怕此人冒充皇亲,就问他还记得何事。窦广国道:“当年姐姐被选进宫时,和我在驿站中诀别。姐姐请求驿站的人给我洗了个澡,又让他们给我饱餐了一

拐卖人口的黑暗内幕:翻开历史看看拐卖人口这件事(1)

近期,“徐州八孩妈“事件持续发酵 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也再次把拐卖人口这一犯罪行为拉进大众视野。毫无疑问,拐卖人口是一种严重违法、泯灭人性的行为,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子 每个孩子被拐卖 都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灭和一个人一生的毁灭,毫无疑问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那么,拐卖人口这件事在古代多吗?古人怎么看待?又是怎么惩治的呢?

一、拐卖,自古就是违法的

拐卖人口自古有之,在中国古代被称为”略卖“。谈起这种现象,大家印象最为深刻的可能就是《红楼梦》中被拐卖的千金小姐——香菱的悲惨命运。在古代特别是蓄奴成风的汉代,将男孩子拐卖的主要目的是做奴隶,就如拐卖智障者进黑砖窑一样,以此最大限度地从奴工身上榨取利益。而拐卖女童,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卖给那些养“瘦马”“妓女专业户”训练,等其长大后再让其入青楼为养母谋利。

虽然,我们常常会在历史书和影视剧中,看到的古人卖身葬父之类的现象,也常常见到一些大户人家豢养着一些奴婢,奴仆这些人。这些现象似乎都在告诉我们,可以允许人自由买卖的古代,是没有人权的,并且是有人口拐卖现象的,而且这些是被允许的。但其实,古代虽然时常有奴婢奴仆的出现,却不能说明古代纵容贩卖人口。要知道,在古代的农耕社会中,人口是非常重要的。就比如电视剧《知否》中曾有这样的桥段,明兰在说抓贼寇的时候说,这汴京城内是一人一口都在册的,可以知道,在古代的社会中,对人口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可以说,古代的这种关于人口的管理是另一种方式的对贩卖人口的打击。

二、打拐,古人是认真的

历代王朝写在纸面上的律法,对“略卖人”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汉代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并处以磔(音同“哲”,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刑。后世王朝的立法基本上沿用这类规定,只是刑罚轻重有所不同。如唐律根据拐卖人口的结果不同而区别给人贩子定罪:将他人拐骗为奴婢,或将他人卖给别家做奴婢的,处绞刑;为部曲(介于奴婢与良人之间的社会阶层)的,处流刑三千里;为妻妾子孙的,处徒刑三年。《元史·刑法志》载:官民人等“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一律交有司处置。元朝略卖人口和造假币、掘墓、纵火一样是大罪。

三、严刑峻法之下,拐卖的事依然不少

虽然从汉代开始,法律就已明文“略卖”乃大罪,但因为有较大的收益,虽说王法如炉,这种买卖依然千百年来有人做。比如,汉朝拐卖人口的事件就特别多。《史记》上就有很多记载,甚至,连汉景帝的舅舅,窦太后的弟弟窦广国都被人拐卖过。“年四五岁,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当时窦家穷,没能力找儿子,这个可怜的孩子被拐卖后,倒手十几家,最后卖到河南宜阳,在山中烧炭。幸运的是,窦广国早慧,被拐卖时已记事,后来跟主人去长安时,听说汉文帝新立的皇后姓窦,是自己老乡。窦广国的家乡姓窦的本来就不多,他对照皇后的年龄,就认定其就是自己当年被选入皇宫的姐姐,于是上书认亲,书中提到年少时跟姐姐去采桑,曾从桑树掉下来。窦皇后禀告汉文帝后,把窦广国召入宫中。由于当时他们父母都已去世,窦皇后怕此人冒充皇亲,就问他还记得何事。窦广国道:“当年姐姐被选进宫时,和我在驿站中诀别。姐姐请求驿站的人给我洗了个澡,又让他们给我饱餐了一顿,才离我而去。”于是姐弟相认,抱头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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