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安全提醒语音(这些知识我们要了解)
交通出行安全提醒语音(这些知识我们要了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开车鸣喇叭的相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全市文明有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清洁、文明健康、文明家风“八大文明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中,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和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宣传教育力度,成为日照公安交警近期工作重点。昨天,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以《逞一时之气“任性”行车!结果追悔莫及!》为题,对4月9日济南路与北京路路口附近,一辆出租车被一辆送外卖的摩托车逼停在路口的案例进行了回顾,并向社会发布了日照公安交警的处罚结果,依法对送外卖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在最右侧车道通行、借道通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出租车驾驶人未按规定鸣笛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处罚。信息发布后,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了对日照公安交警严查整治
践行安全出行理念
巩固提升文明素质
倡树文明交通新风
共建文明精致城市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全市文明有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清洁、文明健康、文明家风“八大文明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中,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和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宣传教育力度,成为日照公安交警近期工作重点。
昨天,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以《逞一时之气“任性”行车!结果追悔莫及!》为题,对4月9日济南路与北京路路口附近,一辆出租车被一辆送外卖的摩托车逼停在路口的案例进行了回顾,并向社会发布了日照公安交警的处罚结果,依法对送外卖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在最右侧车道通行、借道通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出租车驾驶人未按规定鸣笛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处罚。
信息发布后,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了对日照公安交警严查整治“任性”行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支持,同时也提出咨询:什么是“未按规定鸣笛”?关于“鸣笛”或称“鸣喇叭”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开车鸣喇叭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增设或者调换限制速度、禁止直行、禁止转弯和禁止鸣喇叭等禁令性交通标志、标线时,应当在实施五日前向社会公告,并广泛进行宣传。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四、《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辆超过噪声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行驶,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或者通过年度检验。
第二十八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噪声污染程度和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划定机动车辆禁鸣区域、路段以及大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禁行路段、时间,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喇叭;
(二)在非禁鸣区域、路段长鸣喇叭;
(三)在城市公共场所调试喇叭。
第三十一条 铁路机车驶经城市市区以及机动船舶航经城市市区的港口和航道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五、《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三条第二款 驾驶机动车辆应当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二)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喇叭;
六、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将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的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将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律规定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该正常使用鸣笛的情况
1、如果看到前边有溜车的、逆行的,或者在上路、弯道上视野受限,都得按喇叭提醒别人注意。
2、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3、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注意: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实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灯光提示无效时,再采用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精致城市,文明先行
建立现代化海滨城市人人有责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从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遵法守规礼让,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