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备案管理:机动车强制维修制度落地包头
机动车维修备案管理:机动车强制维修制度落地包头(包头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鸿瑶)记者从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机动车经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车后,I站出具排放检验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并上传信息后,再到同一家I站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具合格报告。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蔡铭介绍,所谓有资质的M站,是指一、二类维修企业和从事三类发动机专修业务的经营者,只要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完成维修治理系统的对接,就可以受理尾气治理的相关业务,不需要再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备案。目前,包头市共有26家维修企业完成系统对接,车主可以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查询到它们的基本信息,选择其中任意一家M站进行维修治理。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对维修
近日,有部分车主反映检车时难以通过尾气排放检测,需要到有一定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治理后才能再上线检测。据了解,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排放不合格车辆维修的问题,保证排放超标得到有效治理,包头市经过前期准备,于近日正式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的I/M制度。
那么
这项制度与以往有哪些不同?
市民检验维修机动车会有什么变化?
记者从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机动车经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车后,I站出具排放检验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并上传信息后,再到同一家I站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具合格报告。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蔡铭介绍,所谓有资质的M站,是指一、二类维修企业和从事三类发动机专修业务的经营者,只要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完成维修治理系统的对接,就可以受理尾气治理的相关业务,不需要再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备案。
目前,包头市共有26家维修企业完成系统对接,车主可以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查询到它们的基本信息,选择其中任意一家M站进行维修治理。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对维修企业的宣传引导,鼓励维修企业开展汽车尾气排放治理业务,尽可能地满足车主的需求。“这项制度的落地体现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目标的实现,让这些不合格的车辆都能够应修尽修,然后达标排放,同时让市民能呼吸上更清洁的空气,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宜居。”蔡铭说。
(包头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鸿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