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三、胁迫网络诈骗行为多发,如果能找到对方,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欺诈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欺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种是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参照《民法典》第148、149条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意思表示有瑕疵,行为人或者相对人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民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大致为以下几种。
一、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47条。
重大误解的成立有着严格的规定。实务上普遍认为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错误认识;第二,行为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思相悖;第三,错误认识与加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在客观上遭受了重大损失。重大误解一般要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
二、欺诈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欺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种是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参照《民法典》第148、149条
网络诈骗行为多发,如果能找到对方,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胁迫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作出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参照《民法典》150条
受胁迫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胁迫人故意实施胁迫行为,为了使他人陷入恐惧;第二,胁迫人客观上实施了胁迫行为;第三,胁迫的手段或者目的具有不法性;第四,受胁迫人因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
四、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参照《民法典》151条
注意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就已经显失公平,因正常市场波动导致的不公平不属于此种情形。
除此之外,在《民法典》各章节中还有其他关于撤销权详细的规定,如农村集体成员的撤销权,业主撤销权,无偿处分的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等。此文不述,之后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