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牌坊到底有多可怕:一座贞节牌坊 暗含着明清时期女性的血泪史
贞节牌坊到底有多可怕:一座贞节牌坊 暗含着明清时期女性的血泪史所谓殉节,本义是指战争失败或国家灭亡后因不愿投降而牺牲生命,展现是一种高尚的品格。到了明清时期,这个词的词义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丈夫或未婚夫死后,自愿充当人殉为其陪葬,也被称为殉节,当时所谓的烈女、节妇即是,这是变相的殉葬。还好“矢贞全孝坊”、“节劲三冬坊”的主人只是守节,而非殉节。徜徉在牌坊间,聆听其中的历史故事,其中展现出来的传统美德,具有一定的正能量,有弘扬中华文明的正面意义,也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因旌表鲍文龄妻江氏而建的“矢贞全孝坊”,旌表鲍文渊继妻吴氏而建的“节劲三冬坊”,这两座代表着四德中“节”的牌坊,是为表彰两人在丈夫过世后,用尽一生矢志培养子孙、继子所立,对当下过度追求自由,动不动就离婚的男女还是有教育意义的。然而凝望这两座高大的石牌坊上冰冷斑驳的图案与文字,分明可以觑到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一个“贞”字、一个“节”字,分明在告诉我们这两座牌坊更重要地
前言:牌坊,又称牌楼,是中国传统建筑的代表之一,主要作用是褒扬功德,旌表节烈。为封建社会表彰功勋、科第、德政以及忠孝节义,兼有祭祀功能的纪念性建筑。
徽州自古多牌坊,据统计徽州历史上存在过一千多座牌坊,现尚存一百多座。原徽州府城所在的歙县,更是被誉为“中国牌坊之乡”。
徽州牌坊之中最著名的,是棠樾牌坊群。歙县城西7.5公里处的棠樾村东大道上,井然有序地坐落着七座牌坊,三座建于明代,四座建于清代,它们就是闻名遐迩的棠樾牌坊群。这些相距不远,呈遥相呼应之势的牌坊,蜿蜒分布在棠樾村的入村大道上,显得颇有气势。它记录了鲍氏家族的荣耀与功德,体现了‘忠、孝、节、义’伦理道德的概貌。乾隆皇帝下江南时,曾大大褒奖牌坊的主人鲍氏家族,称其为“慈孝天下无双里,衮绣江南第一乡”。
徜徉在牌坊间,聆听其中的历史故事,其中展现出来的传统美德,具有一定的正能量,有弘扬中华文明的正面意义,也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因旌表鲍文龄妻江氏而建的“矢贞全孝坊”,旌表鲍文渊继妻吴氏而建的“节劲三冬坊”,这两座代表着四德中“节”的牌坊,是为表彰两人在丈夫过世后,用尽一生矢志培养子孙、继子所立,对当下过度追求自由,动不动就离婚的男女还是有教育意义的。
然而凝望这两座高大的石牌坊上冰冷斑驳的图案与文字,分明可以觑到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一个“贞”字、一个“节”字,分明在告诉我们这两座牌坊更重要地是为称颂江氏、吴氏在丈夫故去后终生守寡、保持自身的贞节而建,否则竭力抚育子嗣的女性多了去了,比她们做得更完美的也有,为何她们能获得此殊荣,而其他人没有呢?
还好“矢贞全孝坊”、“节劲三冬坊”的主人只是守节,而非殉节。
明初的殉节所谓殉节,本义是指战争失败或国家灭亡后因不愿投降而牺牲生命,展现是一种高尚的品格。到了明清时期,这个词的词义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丈夫或未婚夫死后,自愿充当人殉为其陪葬,也被称为殉节,当时所谓的烈女、节妇即是,这是变相的殉葬。
明初,殉葬这种汉代以后几乎在中原绝迹的残酷制度,再度死灰复燃,在宫廷与王公大臣中间流传起来,主要针对目标为死者的妻妾等女性。不算洪武到景泰五朝因殉葬而赔进去的上百后妃,明代王公大臣及民间的殉葬,几乎都打着殉节的名号,且诸王、勋戚加的妻妾殉节,很多会获得封赠。
永乐十二年(1414年),郢靖王朱栋薨逝,王妃郭氏自经殉节。宣德元年(1426年)十月,唐靖王朱琼烃去世,此前已经选汝州郏县的高氏为王妃,但尚未获得册封。高氏听闻朱琼烃去世后,自经殉节,被追封为唐王妃。宣德六年(1431年)九月,蜀靖王朱有堉去世,王妃李氏、侍姬黄氏皆自经殉节,事后黄氏被恩赠蜀靖王夫人头衔。
正统三年(1438年)十月,卫恭王朱瞻埏去世,卫藩由于无子封除,王妃杨氏殉节,被赐谥贞烈。正统四年(1439年)五月,周宪王朱有燉去世,王妃巩氏,及侧室施氏、欧氏、陈氏、韩氏、张氏、李氏等殉节。明英宗听闻讣告,派出中官致祭,并下诏追谥王妃巩氏为贞烈、六夫人俱为贞顺。次月越靖王朱瞻墉去世,无子封除,王妃吴氏殉节,被赐谥贞惠。景泰五年(1454年)七月,赵惠王朱瞻塙,继妃邵氏殉节,被赐谥贞顺。
这股风还蔓延到了郡王一级。例如正统四年正月,宁藩信丰王朱盘去世,王妃刘氏自谥殉节,被赐谥贞烈。正统十二年(1447年)五月,周藩河阴王朱子坛去世,王妃巩氏自谥殉节,被赐谥贞肃。
明初勋戚大臣妻妾殉节的也为数不少。永乐十九年(1421年)七月,惠安伯金玉去世,妾田氏自经以殉,追赠淑人。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二月,应城伯孙英去世,妻李氏自经殉葬,追封夫人。宣德四年(1429年)二月,中军左都督马聚去世,妾陈氏自经以殉,追赠淑人。同月,左军右都督冀杰去世,妾王氏自经以殉,追赠淑人。宣德九年(1434年)二月,武安侯郑享去世,妾张氏自经以殉,追赠淑人。
综上可知,即便是在殉葬合法化的明初,宫廷之外的殉葬,也主要以妻妾为丈夫殉死的变相人殉,即所谓的殉节为主。这许多殉葬、殉节事件中,有自愿的,比如郢王妃郭氏殉葬的原因是,朱栋无子,郢藩封除,自觉老无可依的她,伤心欲绝下于丈夫死的次年自尽殉节。所以郭氏与其说是殉葬,倒不如说是殉情。但更多的恐怕是出于被迫的。
女子殉节产生的根源当下很多人将殉葬在明初死灰复燃归咎于明太祖朱元璋,可阿越查阅资料发现,在整个洪武时期,殉葬只发生过一起,那就是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的秦王朱樉薨逝后,出于政治考量强迫其王妃王氏被殉葬。永乐朝同样发生得不多,反倒是自幼接受程朱理学教育的建文帝、明宣宗、明英宗诸朝殉葬、殉节发生得更为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