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马特风格 消失了(为什么朋克酷毙了)
杀马特风格 消失了(为什么朋克酷毙了)朋克是一种叛逆文化,各个国家都有。李一凡导演的想法是有根有据的。但纪录片导演李一凡并不这么想。他一听说杀马特时可激动坏了,中国终于有自己的朋克了。他心想:这群杀马特,一定是有文化、小资的一群人。
不瞒大家说,小羊看了一个周末的杀马特纪录片,非常动容。
嘘,你们先别笑。
纪录片名叫《杀马特我爱你》
羊知道在很多人心中,杀马特=城乡非主流,是低俗文化的代名词。
但纪录片导演李一凡并不这么想。
他一听说杀马特时可激动坏了,中国终于有自己的朋克了。
他心想:这群杀马特,一定是有文化、小资的一群人。
李一凡导演的想法是有根有据的。
朋克是一种叛逆文化,各个国家都有。
比如日本的不良少年,叫「朋克暴走族」。
影片《我是大哥大》
同样强烈易辨的群体色,同样极端方式的追求个性、同样的看起来不好惹、同样的反主流。
但朋克酷毙了,杀马特却被嫌恶。
是什么导致了这样参差的境地呢?
咱们今天呀,就是聊天儿形式。唠唠嗑,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朋克是什么?
朋克是一种文化抵抗,反抗的是消费社会。
啥意思?
浅显理解起来就是:消费社会把“美”重新编码,建立起一套“虚假需求”,目的是让你花钱。
什么虚假需求呢?羊想到两个很好懂的例子——
比如,粉红税
把粉色赋予“女性化”含义,强调粉色是可爱的、纯真的、浪漫的…
就可以让粉色的商品卖得更贵,无形之中也会加剧「女性贫困」。
再比如,金发税
把金发赋予“美女”含义,就可以让更多的女性去花钱染发。
这一现象在东亚并不明显,但在欧美则很盛行。
说白了,一切都是为了消费。
而朋克是反消费的,拒绝被定义下的自我——思想解放、尖锐的反主流。
看起来不好惹的朋克们颇有点“去伪存真”的意思呢!
最开始的朋克,是一群对社会和现实不满的劳工阶层青少年,摆脱商业控制的音乐。
直白点说,朋克代表的是贫穷青年的叛逆心。
撕破的服装,粗俗的纹身、抢眼的发型、夸张的饰品…就是朋克们反传统的外在表现。
发展到现在,朋克也影响到了一些时装设计师,走进了时尚圈。
比如那个创造小土星的西太后(Vivienne Westwood),就是时尚圈的朋克教母。
同样的贫穷、同样的年轻、同样的叛逆。
杀马特咋没时尚起来呢?
没能成为本土朋克的中国杀马特
导演李一凡起初的构思,是想拍中国的文化抵抗和审美自觉。
于是,他找来了杀马特创始人——罗福兴。
长大后的罗福兴开了一家理发店,却不再梳杀马特发型。
罗福兴十四岁就出来打工了,那时候工厂流水线上的生活让他感觉很麻木。
羊的朋友采访时有接触过某流水线工厂的工人,用朋友的话来描述是:你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一定无法理解,他们像没有思想的木头人。
青少年总是有想法的。当罗福兴意识到这种麻木,他便成了那个想要做出改变的人。
他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想要体会“活着”和“存在”的感觉。
怎样能做到这一点呢?
答案:模仿偶像。
当时最火的明星是杰伦,但罗福兴发现国际排名上杰伦排才第十。
杰伦:哎呦?打扰了。
要模仿就模仿第一名,玛丽莲·曼森
没想到,罗福兴的打扮引起了很多像他一样的青少年的追随——大家都想通过个性的打扮,来摆脱这份厌世和悲观。
彼时葬爱家族一家独大,罗福兴要为自己的家族起个名儿,好跟他们区分开来,于是「杀马特」诞生了!
罗福兴最开始是看中了英文“smart”可以翻译为“衣着光鲜的”。但直白的音译为“斯马特”不够酷,于是叫“杀马特”。
考考大家:葬爱和杀马特什么区别?
如果葬爱是城市孩子玩的非主流,那杀马特就是农村孩子们的非主流。
葬爱是黑暗的,杀马特是七彩的
开个玩笑,葬爱是“矫情”,杀马特是“神经”。
葬爱:人类,你很无聊。
杀马特:人类,快注意我。
可以说虽然同样是非主流,但葬爱是在鄙视链上游的,一部分非主流甚至不承认杀马特是非主流。
纪录片《杀马特我爱你》中提到,杀马特最大的爱好是溜街。
三五成群,到街上走走。炫酷的发型,引人侧目。
杀马特造型,让他们觉得很酷、很自信。
杀马特杨鹏说“感觉外面这么乱,太朴素了怕被人欺负,就想搞搞发型和纹身,看起来凶一点儿。”
杀马特丽萨说“我把外表打扮得很强硬,就像一只刺猬,人家就碰不到我得内心,就不会质疑我。”
但杀马特们的自信,却让别人感到厌恶——
最疯狂的时候有杀马特正在吃饭,就被隔壁桌的人强行按在地上烧头发。
为什么呢?
审丑并不是原罪
羊想从审美的层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这是因为杀马特本质是审丑,而审丑是有区间的:
1、轻度审丑会让他人产生审美优越感,就会带来好笑的感觉,例子有郭老师;
2、过度审丑会让他人感觉到攻击性,但杀马特们作为弱势群体却可以通过这份攻击性获得安全感。
这也是朋克、葬爱不会遭遇网络围剿的原因,因为他们本身还是审美范畴。
当消极情绪有意义的表达时属于美,非主流本身就具备一定的意义——文化抵抗和审美自觉。
比如,悲剧虽然悲,但却属于美。
朋克之下诞生的朋克美学虽然背离初衷,助燃了新的消费时尚。
在《叛逆国度》一书中,作者认为:
数十年的反文化叛逆运动没能改变任何现实,不仅未能抵抗或阻止消费主义大潮,反而令它愈演愈烈。
正是这一点,让朋克存活了下来。
但杀马特属于社会复杂的层级结构中最弱势、最没有话语权的那群人。
他们喜欢的,既不能迎合消费,又没有什么意义。
当消极情绪失去意义之后就属于审丑范畴了,而审丑过度人们就会感受到被攻击。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环境中注意到杀马特、围剿杀马特。
10多岁就背井离乡、磨人的流水线、半封闭的生活,注定了杀马特在这场网络战役中失败的结局。
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成为了社会的燃料,即便短暂的找到团体又迅速式微…
年轻、教育程度低、迷茫、只能靠自己…
尽管这样的造型对于他们是精神出口和心灵解药,属于有意义的审美,但对于其他人没有意义。
《乌合之众》中写道:
从智慧的层面上看,群体总是要比被孤立的个人的水平低。不过从感受,以及被这些感受驱使的行动来看,群体的表现要比个人表现得更好。
于是,杀马特的审美被大众剥夺,很快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中。
美国时事刊物《外交政策》是这样评价杀马特的:
“杀马特夸张的时尚选择折射了更为深层的问题:集体性的疏离,这是中国大规模的民工潮和不断扩大的阶层差异所引起的副产品。”
如今,互联网上的杀马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味道。
我们能看到的更像是取悦众人的轻度审丑,博君一笑,让人产生审美优越感。
当年那群真情实感杀马特的青年,虽然已经换了发型,但在纪录片中提起来仍旧热泪盈眶。
感谢那个年代,也让底层青年有了难忘的青春回忆。
但是农村不会消失,底层永远存在。
没人关心现在这些困于生活的少年,用什么来逃避层级压迫下的苦闷。
他们依然面临着人生的不对等,依旧笼罩在制度性排斥的阴影。
视频结尾,羊看到弹幕上很多网友都在刷:我为我曾经的傲慢与无礼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