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江西两岁小女孩失踪(吉安一女子在儿子2岁时离开)

江西两岁小女孩失踪(吉安一女子在儿子2岁时离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江西两岁小女孩失踪(吉安一女子在儿子2岁时离开)(1)

同居生子却离开 亲子状告求抚养

江西两岁小女孩失踪(吉安一女子在儿子2岁时离开)(2)

吉安法院网讯 同居期间生有一子,两年后生母却不辞而别。无奈,儿子将生母告上法庭。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亲生子获50000元抚养费。

黄某明系黄某武(女)与黄某林于2008年1月7日生育的非婚生孩子。黄某武自2010年年初离开黄某林起至今对黄某明的抚养不管不顾,杳无音信。黄某林系无职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黄某明跟随父亲及其祖父母共同生活。同时,黄某明正值上学,仅靠黄某林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黄某明教育、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黄某明目前的生活已是雪上加霜。黄某武自从离开后,对亲生子黄某明一直未尽到抚养职责。为此黄某明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武支付抚养费928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及家庭的和谐性,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黄某武同意一次性支付黄某明抚养费50000元,若逾期,黄某武还应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

法官说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江西两岁小女孩失踪(吉安一女子在儿子2岁时离开)(3)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