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口灭门惨案经过(新娘新婚夜不愿圆房)
安徽三口灭门惨案经过(新娘新婚夜不愿圆房)很快两人就举办了婚礼,田家小子加入了粱家之中,其实田家小子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对于赘婿二字代表的意思还是知道的,奈何他没有任何的能力改变局面。粱女士对这场婚姻并不满意,因为田某的条件根本就不符合她对爱人的要求,奈何父母作主的事情她无法改变。作为家里的独生女老两口不想女儿嫁到外边去,所以便想要找一个赘婿,当时女儿也到了该嫁人的时候后,一来二去他们就认识了附近田家的田某。相比与梁家的经济条件,田家多少有些寒酸,田某更是因为内心自卑不善言辞,只会闷头干活老老实实。经过媒婆的介绍,梁家知道了田家的条件,而田家也知道了梁家的需求。一个为了留住女儿需要赘婿,而一个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可以当上门女婿,就这样粱家女儿与田家男儿的婚姻确定了。
“赘婿”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贬义词,为何说它是贬义词呢?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都是女方嫁入男方的家庭,若是男方嫁入女方的家庭则会被很多人看不起,而“赘婿”就是这样一个人。
虽然现在很多人已经开始接受赘婿这个词语了,但内心多多少少会带着有色眼镜,不仅仅是外人如此,甚至连自己的岳父母也是如此,甘肃平凉就曾有过这样的事情,结果酿成了一件惨案。
那么,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老梁家的女儿甘肃平凉有一户姓梁的家人,梁家在当地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家境隐士之家。梁家二老仅仅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对这个独生女特别的宠溺,称得上是心尖肉儿、肺叶子。
作为家里的独生女老两口不想女儿嫁到外边去,所以便想要找一个赘婿,当时女儿也到了该嫁人的时候后,一来二去他们就认识了附近田家的田某。
相比与梁家的经济条件,田家多少有些寒酸,田某更是因为内心自卑不善言辞,只会闷头干活老老实实。经过媒婆的介绍,梁家知道了田家的条件,而田家也知道了梁家的需求。
一个为了留住女儿需要赘婿,而一个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可以当上门女婿,就这样粱家女儿与田家男儿的婚姻确定了。
粱女士对这场婚姻并不满意,因为田某的条件根本就不符合她对爱人的要求,奈何父母作主的事情她无法改变。
很快两人就举办了婚礼,田家小子加入了粱家之中,其实田家小子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对于赘婿二字代表的意思还是知道的,奈何他没有任何的能力改变局面。
田某与梁某结婚后,在外人面前依然表现的郎情妾意,但回到私人空间梁女士就变了一张脸,她不让田某碰自己,即使在洞房花烛夜也是穿着衣服睡觉并警告田某。
对于这样的情况,田某曾把此事告诉了粱某的父母,可是却换来了对方的一顿嘲讽,说他是赘婿、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田某很生气,但也没有办法,只能通过行动来感化他们一家人。
不愿同房引发惨案田某不断开始为粱家干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粱家请来的佣人呢!然而,即使如此田某换来的并非梁家的真心,而是各种各样的嘲讽与质疑。
有一次粱某母亲的镯子丢了,而她则怀疑是田某偷了还钱补贴给自己的“娘家人”,于是又对田某一顿羞辱,甚至还乱翻、乱搜他的私人物品。
从结婚到内心崩溃田某只用了3天的时间,他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尊严,可是自己又没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为何粱家人要这么对自己,内心崩溃的他便想要报复。
那一天晚上,田某最后一次询问梁某是否可以继续做夫妻(同房),梁某一如既往地回绝了他。
后来,田某在厨房遇到了岳母,不知什么原因又发生了争吵,岳母又一次怒骂他是赘婿,各种羞辱的词语层出不穷。
田某再也忍受不了了,于是便拿着凶器杀死了梁某的母亲,随后又杀了梁某与其父亲。田某杀人后并没有走,而是看着地上的尸体陷入沉思,觉得自己杀了人也必然会受到制裁,即使免除死刑也无法摆脱无期徒刑。
田某的内心对尊严十分看重,他认为与其无尊严的活着,不如现在就结束自己的生命。不久之后,田某选择了自杀,梁某的家中又多了一具尸体。
第二天早上,邻居刘女士去梁家串门子,就发现了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她急忙报警。
通过田某临死前留下的扭扭捏捏的字体,警方分析这是一场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杀人案,当事人田某已经死了也无从追究。
【法律分析】田某虽然没有太高的文化知识,但他的猜测是没有错的,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定义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很显然田某有着杀人的目的,而且其行为也符合故意杀人的特征。
前前后后一共杀了3个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情节严重的标准,对社会的影响非常恶劣,即使不被判处死刑也会被判无期徒刑,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代价。
当然,田某的行为虽然过于极端,但在这件事情上梁某一家人也有错误。既然内心那么看不上田某,为何当初又要与其结为亲家呢?既然结为亲家就应该一家人和和睦睦。
由此观之,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颗尊重别人的心,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自己,在某些时候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负责,否则很有可能会为自己的不尊重行为付出代价。
婚姻中的夫妻更应该彼此尊重,无论男女的背景如何,幸福的生活都是一天天经营的,若是从内心都瞧不上对方,那么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离婚,避免一错再错引发更大的悲剧。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