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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26章(道德经第十六章)

道德经26章(道德经第十六章)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原文】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这一章老子从人的修养方面讲,首先的要求是虚静。虚就是不实,就是内心要留有空白,如同计算机一样,持续工作过后,一定要清掉内存,甚至要把硬盘里的垃圾要清理掉,腾出空间来装新的东西,人亦如此。静不是一动不动,而是要心平气和,要冷静、心静、不要慌乱、不要焦躁,克服一时的情绪刺激,利益诱惑,心浮气躁。

如果达到这样的修为,你就可以用心去观察到世间万物,各自运转,万物杂陈。我们可以观察它们的循环往复千姿百态、千变万化,然后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能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各自回到自身的本初状态。

上下连起来就是能虚极、静笃、观复、日常、归根、复命、知明,就通了大道了。

现代社会的人整天忙忙碌碌,匆匆忙忙是根本不可能达到虚静状态的,慢不下来,静不下来怎能体会到呢?

道德经26章(道德经第十六章)(1)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

芸芸:纷繁茂盛的样子。多用于形容草木的繁茂。

各复归其根:复归其根,回归本原,即返回自然的本性。根,根本,指事物本来具有的性质。

复命:复归本性,此处指回到虚静的本性。

常:指事物运动变化中不变的规律,也就是守常不变的法则。

明:事物的运动变化都依循着循环往复的规则,对这种规则的了解、认识,就叫作明。

容:包容,宽容。

没身不殆:没身,指死亡。殆,危险。

道德经26章(道德经第十六章)(2)

【译文】

尽量使人的心达到至虚状态,要切实坚守深度的静定。

万物都在生长,我从中观察到他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循环往复的规律。

世间万物纷繁成长,各自又复归于它们原来的根底。

万物归复到出发点—“根”上,这“根”叫做静。静是万物得以生长活动的基础,叫做回归本源。

复原本性就叫做常理,通晓常理叫做明理。不了解常理,为所欲为必有凶险。

知道常理的人,能包容一切。包容一切才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才能天下归服,天下归服又叫做顺从天道。天道乃行道义,行道义才能长久,可身存天地而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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