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亚里士多德论实践概念)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亚里士多德论实践概念) 人通过实践形成品质,再基于品质从事实践。通过这样不断的循环往复,一个人的实践能力和品质德性得到不断提升。这是亚里士多德对实践和品质关系带有辩证运动色彩的最终解释。在此理解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狭义的或严格意义上的实践可定义为:实践是由人的灵魂中有理性部分推动的、非生产性的、基于稳定品质的、目的在内的活动。 如此,我们对实践内涵的追问就转入对品质内涵的追问。亚里士多德认为品质并非人先天具备的,而是人后天获得的一种既非自然而又不违反自然的本性。他说:“倘如某种性质由于经年累月偶然成为人本性的一部分,根深蒂固、难以改变,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它称为一种品质”;“各种知识和德性就是品质”。那么,品质是如何获得的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品质产生于相同的实现活动”;“我们必须先进行实现活动,才能获得这些德性”;“我们通过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通过节制成为节制的人,通过做事勇敢成为勇敢的人。”而这样
现代哲学中的“实践”(praxis)概念源自古希腊。早在荷马史诗里就有“实践”一词的零星使用,而在此后的古希腊哲学家著述中,“实践”作为一个普通词汇被广泛用于表示各种事物的活动。这种状况直到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论和动物学中都未发生太大变化。但是在亚氏伦理学和政治学中,“实践”开始被提升为一个与人的本质相关的概念。亚里士多德明确说:“在动物中,只有人是实践的本原,我们不能说其他动物会实践”,“感觉不是实践的本原,野兽虽然有感觉,但没有实践。”“实践”从此成为一个对人进行哲学反思的基础性概念。那么,亚氏“实践”概念到底该如何理解?这是个迄今学界仍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可确定的是,“实践”是一种活动,进而言之,是从各种活动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特殊活动。据此,我们在统摄亚氏三大伦理学及相关著作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梳理“实践”从“活动”中分化出来的过程来揭示这一概念的内涵。
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潜能和实现作为一对表示事物存在方式的原则,“对于整个存在领域都是类似地有效的”(陈康语)。世界万物的活动都应当纳入从潜能到实现的运动框架予以分析。首先,亚里士多德根据万物生成方式的不同,把实现活动分为自然和技术两类。以自然方式生成的事物包括行星、人、植物、动物等,它们运动的始因在自身内部,称作本体;以技术方式生成的事物包括床、雕塑、诗等,它们运动的始因在自身外部的制作者,称作制品。按此划分,人是一种本体。人的活动既可以自身的生成和完善为目的,也可以某制品的生成和完善为目的。由此产生第二步区分。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根据目的因的不同把人的活动在广义上区分为制作与实践两类。“制作有外在的目的,实践则没有,良好的实践自身即是目的。”因此,“实践不是制作,制作也不是实践”。由此,非生产性就成为亚里士多德所论实践活动最基本、最显著的特征。
为理解这种基本的或广义的实践的内涵,可参考亚氏《政治学》区分“工具”时的说法:“方才涉及的工具[例如梭]是‘制作工具’,而另一种家有财产(用品)[例如奴隶或其他器具]则是‘实践工具’。由梭的使用,可以获得另外一些物品;但由另一些工具的使用,如衣服或床的使用,就只是使用(消费)而已。制作与实践是人类两种相异的活动。”亚里士多德把人对衣服、床等物品的使用视为与制作相对的实践。由此可知,亚氏“实践”概念在宽泛意义上是对人的所有非生产性活动的总称,从穿衣、吃饭到打仗、沉思都是实践。
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把广义的实践进一步区分为有理性的和无理性的两种。他说:“我们所探究的是人的特殊活动,生命活动也为植物所有,所以我们必须把生命的营养和生长活动放在一边。下一个是感觉的生命活动。但是这似乎也为马、牛和一般动物所有。剩下的是那个有理性部分的实践的生命。”由于动植物的活动都是非生产性的,因此这一区分其实是把人的生长发育、吃喝拉撒等与动植物相同的非生产性活动从广义的实践概念中排除出去,亚氏“实践”概念的含义缩小为仅指与动物的非理性活动不同的、有理性的非生产性活动。
但是亚里士多德对实践的区分还未结束。他接着说:“(有理性的)实践的生命又有两种意义,但我们把它理解为实现活动意义上的生命,这似乎是这个词的较为恰当的意义。”这一意义上的实践可称作狭义的或严格意义上的实践。显然,要确定严格意义上的实践的内涵,首先要确定“实现”的内涵。据陈康分析,亚氏“实现”概念“至少有九或十种用法”。但此处的“实现”应当是指“目的在内的活动”,依据是亚氏《形而上学》1048b15-35对实现与运动的区分。按照这一区分,实现是目的在内的活动。所谓“目的在内”,是指目的在活动的同时就完成了,如“看”的同时就看见了,“想”的同时就想到了,“生活”的同时也生活着。运动是“目的在外”的活动,这类活动总是处于过程中,目的尚未完成;而一旦目的完成,活动就不复存在;如“减肥”意味着还未瘦下来,而一旦瘦下来,“减肥”就不复存在。建筑、走路、学习等活动与减肥同理,都属于运动。而对于“实践”,亚里士多德明确说,“这样不完成目的的活动就不是实践。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据此,亚氏“实现活动意义上的实践”应当是指一种目的在内的活动。
虽然同为“目的在内的活动”,但实践与看、走路等实现活动并不相同。看、走路等实现活动以人作为一种动物的天生能力为前提。换言之,人之所以能看和走路,是因为人天生有看和走路的能力。但是,实践的能力不是天生的,人并非生来就会实践。为理解这一点,需首先阐明亚里士多德的现实概念。按亚氏《灵魂论》的解释,“现实有与具备知识和运用知识相似的两义”。一个人从无知到有知的过程是运动。待获得知识之后,他具备知识的状态可称作原始现实,而他运用知识的状态则是(完全)现实。由于运用知识的目的在运用知识的同时实现,如德语教师运用德语知识的同时就讲出德语,因此(完全)现实就是指“目的在内的活动”(在此意义上,“实现”与“(完全)现实”同义)。而(完全)现实以原始现实为前提和基础,正如运用德语知识以具备德语知识为前提和基础。因此,实践即“目的在内的活动”是以实践的能力为前提的,此能力即实践的原始现实。
实践作为人的活动,其原始现实与人的原始现实同一,即灵魂,“灵魂是具有诸官能的自然物体的原始现实”。但是凡生物皆有灵魂,而我们要找的是使实践得以可能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需进一步诉诸亚氏对灵魂的解释。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产生三种状态:感情、潜能和品质”,其中品质是实践得以可能的前提和基础,因为“选择是实践的始因”,而品质是使人在具体情境中做出选择的依据。廖申白指出:“品质是人自身中作为与感情与行为的选择的原因的东西。”正由于灵魂作为人的原始现实已具备某种品质,人基于这种品质的行动才是一种实现活动,是对正义等德性的践行。
如此,我们对实践内涵的追问就转入对品质内涵的追问。亚里士多德认为品质并非人先天具备的,而是人后天获得的一种既非自然而又不违反自然的本性。他说:“倘如某种性质由于经年累月偶然成为人本性的一部分,根深蒂固、难以改变,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它称为一种品质”;“各种知识和德性就是品质”。那么,品质是如何获得的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品质产生于相同的实现活动”;“我们必须先进行实现活动,才能获得这些德性”;“我们通过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通过节制成为节制的人,通过做事勇敢成为勇敢的人。”而这样做事情本身又是一种实践活动。至此,我们对亚里士多德“实践”概念的考察从实践开始,经过品质的中转后又回到实践。
人通过实践形成品质,再基于品质从事实践。通过这样不断的循环往复,一个人的实践能力和品质德性得到不断提升。这是亚里士多德对实践和品质关系带有辩证运动色彩的最终解释。在此理解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狭义的或严格意义上的实践可定义为:实践是由人的灵魂中有理性部分推动的、非生产性的、基于稳定品质的、目的在内的活动。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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