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人物访谈总结,立方人物刘志强律师
律师人物访谈总结,立方人物刘志强律师热爱、坚持、努力、收获也不愿辜负“社会责任”之使命但始终守护着正义他,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即使道路崎岖坎坷
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
#人物#刘志强律师
“
他,虽没有权杖和利剑
但始终守护着正义
他,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即使道路崎岖坎坷
也不愿辜负“社会责任”之使命
热爱、坚持、努力、收获
他的每一份付出
永远都不是一蹴而就
”
“Liu zhi qiang”
刘志强律师
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河北大学 学士
重庆大学 硕士
擅长领域:
政府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法律事务、
国有资产管理、建设工程、诉讼与仲裁等领域
担任律师协会职务:
天津律协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利委员会委员
滨海新区律工委文化宣传及对外交流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政府和公共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智慧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委员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所获荣誉:
天津市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评价“行政法”及“公司法”专业律师
获聘天津滨海新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天津经开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中新天津生态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天津经开区民法典公益宣讲团成员
中新天津生态城退役军人关爱协会监事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小学一部法治副校长
天津能源集团公司普法讲师团成员
经典案例:
非诉讼(部分)项目情况
1.**海洋吹海造田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
2.***气力垃圾回收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
3.***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
4.****水域综合治理政府专项债券全过程法律顾问
5.境内企业返程投资(Round—tripping Capita1)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
6.Suntech International Group Pte Ltd外商投资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
诉讼(部分)项目情况
7.***与****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纠纷案件
8.**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区建交局城建行政许可纠纷案件
9.**建行与***珠宝园公司借贷纠纷案件涉及标的2.3亿元
10.***银行与**达温泉公司借贷纠纷案件涉及标的1.5亿元
11.**酒店与**置业、**投资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最高院提审改判)
主要学术成果:
内蒙古科技杂志社发表论文《大城市治理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天津市滨海新区某功能区行政执法改革为例》
天津新商界发表论文《持股平台破解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之困》
专题研究《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操作房地产项目的构想方案》
筚/路/蓝/缕
Q:了解到您大学期间的专业并不是法学,而且是在大学毕业后工作几年之后考取的法律研究生。这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刘志强律师:
其实在高考之后,对于专业以及未来方向的选择,我当时也是迷茫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适合干什么,对未来也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划。但是考虑到我们国家那时已经进入WTO,社会的发展方向以及经济高速增长的趋势已初见端倪,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厂(公司)对于人才的需求愈发旺盛,管理型人才将会是整个行业发展的翘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我选择了工商管理专业。
在学习之余,我也会结合工商管理专业的课程,进一步延伸其他的课程。大二的时候,我们开始接触学习经济法,而我的经济法老师以前也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后来通过自学法学考取了人大的硕士。她对我的影响蛮深的,我也从她身上也学习到了很多。其实那时,我就把她设定成我努力前进的小目标了。不仅要学好本专业,还要在学有余力的时候,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复合型的管理型人才。通过对经济法的学习呢,感觉学好法学不仅需要有宽广的知识背景,如哲学、逻辑学、历史学、经济学等,还需要理解有关法的一般原理、原则的根据。因此,通过这些,我也对法律有了新的认知。
毕业之后,虽然一直在工作,但依然放不下对法律的热爱,于是我又考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业后开始了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
Q:硕士期间,您是学习的法律专业,和本科的学习经历有什么明显的不同吗? 为什么研究生选择法律?
刘志强律师:
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学习的课程很多,包括经济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因为学的杂,反而学的没有那么深入。研究生学的完全是法学,学习的更专更透。后来考取法律硕士,可能也跟性格有关系吧:我喜欢凡事研究得更透更深一些。所以,这也算是机缘巧合,命中注定吧。
Q:您从2011年至今,一直以高级合伙人的身份,从事律师工作。这是您最终的职业选择吗?为什么?
刘志强律师:
首先选择律师这个职业,学习就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因为律师其实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职业,这些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法规的不断修改更新,各种新的技术应用到法律服务行业中,我们需要关注的各种知识越来越多。所以对于律师来讲,不仅要会学习,更要学会对学习的知识进行管理,可能这又与我之前所学专业结合在一起了。
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回过头来看,我觉得关于职业的选择,或者说人生道路的走向,是一个不断让自己心智变得更加成熟的过程。明白每一个看似简单现象背后并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或单一元素的考虑,需要不断思考背后可能存在的更深层次的因素。而做律师就需要有这样的思维。
当然这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不断健全,律师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这是所有法律人都希望看到的,也是我这么多年坚持的理由和奋斗的方向,我会一直坚持走下去。
Q:三年的市场管理经验,有没有给现在的律师工作,特别是团队管理工作,增加优势或者有所裨益?
刘志强律师:
当然。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认为,管理的本质,是激发善意。我们雇佣的不是人的双手,而是整个人,包括他的脑,和他的心。对于管理来说,因为它的逻辑色彩相对较弱,我更愿意把它看做一门艺术。大规模的公司管理需要严格的流程,小规模的团队管理则更具有灵活性。把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优势分配到最合适的位置,并且调和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形成凝聚力,这都在考验管理者的智慧。
管理在任何行业都是通用的,无论你管理的是律师,还是其他行业人员。此前三年的管理工作以及大学期间所学习的专业,让我在团队管理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也会把之前的管理经验,与现在的行业发展相结合。在律师管理方面,律师团队管理者应有意识培养三种能力,即沟通力、领导力和管控力。此外对于律师的成长,我认为比能力更重要的,是自我驱动,至于驱动力的来源可以结合每个的情况进行设定。
律/师/活/动
Q:律师会受到哪些“侵害”?怎么保护律师这个群体?
刘志强律师:
律师应该是深谙法律,也恪守法律的一批人。相对其他行业的从业者而言,应该没有什么来自外界的特殊侵害,唯一的可能,就是对方当事人可能发出的侮辱、诽谤、威胁、报复或人身伤害。
对此,我们呼吁律师协会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律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站出来,有效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当然,作为律师,可能平日工作繁忙,更应该注意休息,劳逸结合,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Q:什么出发点,让您进入关爱退役军人这个组织,并一直持续做下去?
刘志强律师:
每个男孩小的时候都有一个英雄梦想,当然我也不例外。小的时候,我一直梦想长大后成为一名军人,保家卫国。革命军人,战争年代他们保家卫国,屡立战功;和平年代,当灾难来临时他们冲锋在前,用血肉之躯和坚强意志书写人生华章。退役后,他们仍坚持挥洒自己的勤劳和汗水,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模范先锋。
我认为,他们年轻时为国家付出过青春时光,退役后也应该享有应得的保障。而且国家层面也越来越关注退役军人的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也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国大约有五千多万退役军人,且规模仍在持续增长。我认为作为律师,或者每一个公民,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对于退役军人的关爱,一方面是弥补我曾经未实现的英雄梦想,另一方面,也是我作为中国公民,对自己的一点微不足道的要求而已。
Q:法律行业需要怎样的创新与智慧?
刘志强律师:
我也在一直关注这个问题。关键是,创新的目标是什么呢?其实就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尤其是信息成本,创造更大的效益。事实上,现在关于法律品牌塑造,开发或者细化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营销及服务模式,创建法律交流学习社群等等层面已经有先驱者在尝试,而且成绩斐然,更进一步的创新在技术上往往会关联到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最新科技的发展。
现阶段来看,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可以在协议类文件法律评审、类案推荐等程式化辅助性的工作上可以有所作为,或者区块链在证据留存层面也有发展余地,但在法律行业如何与高新科技结合方面,还需要不同领域的人才通力合作,方可取得进展。一方面,罗马法跨越几千年,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则,现在依然适用;另一方面,法律面对数据时代的某些情境,至少目前依然可以说是束手无策。不过我也相信,真到了十分需要的时候,人类自然会想出规则的创制方案,就像爱因斯坦用相对论替代恒定不变的时空观,本质上都是创建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一种智慧。
Q:优质的法律对外交流是什么模样?要注意什么和发扬什么?
刘志强律师:
我认为优质的对外交流就是要取长补短。法律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规则,虽然不同国家之间文化不同,但总有些共通的东西可以相互借鉴。事实上这也是我国法律的发展路径。王泽鉴教授师从卡尔·拉伦茨,将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引入国内,使很多法律从业者受益,而且目前实务中律师搜寻案例,以求引导法官得到类似判决的情况,我认为也是吸取英美法系的法律方法,这种同案同判的结果可以形成固定规则,给予社会交往以引导。
Q:如何做好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刘志强律师: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比如公司这个词,“公”字在象形文字里是下面一个物品,上面是类似一个“八”的形状,它意思就是“平分”下面的物品,所以“公”这个字的本意就是平分,“司”的象形是一个人平举着手,手下面是个和“公”字下面一样的一个物品,意思为“掌管”。在我看来,公司其实就是分立与集中“权力”的一个博弈的存在,当然这是从文字理解上。法律上的理解,公司就是一纸合约,基本要素在章程里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都是公司内部各机构之间的运作关系,及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本质上都是权和利的分配的问题。提前约定,分配明晰,才能防止后院起火,使公司流畅运行,最大程度创造经济效益,这是首要的指导思想,也是科斯定理的要义。
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要重点关注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运行规则(议事规则、提名规则、表决规则、分红规则等等)几个大方面,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用于激励的股权比例、激励对象、退出机制、保障股权激励方案落实的配套制度等等。
Q: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有什么异同?
刘志强律师:
相同之处就是作为法律顾问,我们的工作形式类似,例如都是就相关问题出具律师意见,提出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对协议类文本进行评审,做一些法律培训,参与对外谈判等。
不同之处在于,因为主体性质不同,我们工作的侧重点不一样。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自此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更早,在2004年出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后就已经开始推行。我本人也是天津律协评选的公司法、行政法专业律师,因此对于政府及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也算身经百战,游刃有余。
政府机关事务涉及的行政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较多,对于行政机关有些特殊规定,例如在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方面等,都是政府机关特有并且常见的事务,而且对程序要求严格,我们首先要考虑是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或者化解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矛盾,以此为起点降低法律风险。对于国有企业,除了日常公司治理事务之外,还需要考虑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的特殊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需要额外考虑的是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还有交易所发布的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当然万变不离其宗,无论是异是同,我们的根本目标都是控制法律风险,辅助客户做正确决策。
Q:听闻您最近在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申请再审提审的案件,并且最高院改判支持了您代理客户的全部主张,您是怎么做到的,能分享一下吗?
刘志强律师:
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改判率不足10%。那么我们在接受客户委托后,为了本案的最终胜诉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 为了方便最高院法官更清楚地了解案件事实,我们以时间轴为节点作了案件事实流程图;
- 仔细阅读一二审笔录及全部证据,对于我方的诉请以及对方的答辩进行了诉讼可视化分析,对我方观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列明了对方可能提出的答辩,针对每一个答辩点准备了充分的辩论意见;
- 委派专业律师到工商局调取了近千页的公司底档等材料,进行一一比对分析,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确定了两被告之间的关系;
- 在梳理案件的同时仔细研究相应法律条款的制定背景及立法意图,充分理解相应法律条款的适用情况。
- 根据相关规定理清了股东以房产出资需要履行的手续以及提交的材料,开创性地提出了股东以房产出资的情况下,出资完成时间应如何确定的原则。
- 提出股权受让人在知道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时,对于被转让股权的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股东逾期出资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听取我事务所的代理意见后作出再审改判判决,不仅撤销了二审法院改判的不利于我方的判决,而且支持了我方的请求,也支持了我方提出的,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的另一被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至此,本案全面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