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语言的重要性,从语言名称争议看中东欧语言民族主义新动向
西方语言的重要性,从语言名称争议看中东欧语言民族主义新动向二ISO体系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语言名称争议尘埃落定,要消除由其引发的隔阂与对立,更非一朝一夕之功。下面,我们对近年来中东欧各国发生的与语言名称相关的事件进行梳理,并对其背后的语言民族主义因素加以探讨。引言中东欧地区的民族问题由来已久,历史上曾多次激化,造成族际冲突,导致地区局势动荡,甚至引燃全球性战争。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认为,民族组成的诸多要素中,位于核心的是宗教和语言,相对于宗教,语言又是更为外露、历史更悠久的民族属性。苏东剧变后,中东欧地区新独立的国家为彰显其独立地位、强化国族认同,均宣布了各自的官方语言(或国语),并用与本国主体民族名称一致的形式为之命名,体现出强烈的语言民族主义色彩。从语言本体的区别性特征看,某些国家的官方语言并不符合一门独立语言所需的条件,更像是其他语言的方言或下位变体。因此,一些“新生语言”的名称引发了巨大争议,长期无法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
【内容提要】语言作为民族认同的重要标志,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苏东剧变后,中东欧地区的联邦制国家纷纷解体,新独立的国家热衷于用与主体民族名称一致的形式来命名其官方语言。这种具有强烈民族主义色彩的做法引发了巨大争议,导致一些国家的官方语言长期无法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2017年12月,黑山语获得了ISO 639-2代码,标志着中东欧16国的官方语言均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得到承认。本文以这一事件为切入点,对近年来中东欧各国发生的与语言名称相关的事件进行梳理,探讨了“黑山语”“波斯尼亚语”“马其顿语”“摩尔多瓦语”等语言名称争议的缘由和发展,旨在揭示语言民族主义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动态表现及其在欧洲一体化背景下给相关国家带来的影响。本人认为,由于分裂型语言民族主义和整合型语言民族主义之间的博弈将长期存在,中东欧地区的语言名称争议目前仍难以平息。随着越来越多的新语言名称被国际权威机构认可,原本相近的语言将呈现出异质化发展倾向,相关国家的语言权利之争也会变得更为激烈。
【关键词】中东欧;语言名称争议;语言民族主义
【作者简介】董希骁,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
一
引言
中东欧地区的民族问题由来已久,历史上曾多次激化,造成族际冲突,导致地区局势动荡,甚至引燃全球性战争。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认为,民族组成的诸多要素中,位于核心的是宗教和语言,相对于宗教,语言又是更为外露、历史更悠久的民族属性。苏东剧变后,中东欧地区新独立的国家为彰显其独立地位、强化国族认同,均宣布了各自的官方语言(或国语),并用与本国主体民族名称一致的形式为之命名,体现出强烈的语言民族主义色彩。从语言本体的区别性特征看,某些国家的官方语言并不符合一门独立语言所需的条件,更像是其他语言的方言或下位变体。因此,一些“新生语言”的名称引发了巨大争议,长期无法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2017年12月11日,黑山国家图书馆经过长达9年的努力,终于为黑山语争取到了国际标准化组织授予的ISO 639-2代码。此后,黑山语在文献归档和数据检索工作中可以被单独标记和识别。更重要的是,这标志着在国际权威机构中,黑山语的独立语言身份和国家官方语言地位得到了认可,黑山在民族国家建构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金里卡(Will Kymlicka)看来,所谓民族国家的建构指的就是那些旨在传播共同的民族认同、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的政策。自此,中东欧16国宣布的官方语言在ISO体系中均拥有了对应的代码,我们将其列表如下(见表1),以便于更直观地了解该地区的语言格局和各国的语言诉求。
ISO体系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语言名称争议尘埃落定,要消除由其引发的隔阂与对立,更非一朝一夕之功。下面,我们对近年来中东欧各国发生的与语言名称相关的事件进行梳理,并对其背后的语言民族主义因素加以探讨。
二
语言名称争议——语言民族主义的集中体现
语言民族主义(linguistic nationalism)即以语言为工具的民族主义政治理念,可分为“分裂型”和“整合型”两类:前者指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某些族群以语言为由谋求分裂或自治;后者则以统一民族语言为手段,旨在实现民族解放或建立超民族共同体。在语言民族主义运动中,民族语言被用来加强内部凝聚力(即族群认同),为建立民族国家的目的服务;建国后,语言就成为加强“国族/国家认同”的工具。苏东剧变导致民族联邦制国家纷纷解体,分裂型语言民族主义在此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时至今日,从南斯拉夫独立出来的马其顿和黑山依然将其奉为圭臬,期望通过强化语言差异、强调官方语言独立性等方式来构建和巩固国族认同。另一方面,受整合型语言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无论是塞尔维亚对黑山语、保加利亚对马其顿语,还是罗马尼亚对摩尔多瓦语,均持否定的态度。波黑的情况更为复杂,该国存在两大政治实体、三大主体民族和三种官方语言,各方在语言问题上的对立使国族认同的构建步履维艰。尽管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但与语言名称有关的争议均可归因为两种类型的语言民族主义之争。
(一)黑山语——“正名”的前因与余波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南联邦)时期,作为加盟共和国的黑山在1963年、1974年先后颁布了两部宪法,均规定其官方语言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塞—克语),黑山语则被普遍认为是塞尔维亚文学语言的次级变体。1992年南联邦解体,塞尔维亚与黑山联合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南联盟,2003年更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同年颁布的《黑山共和国宪法》将官方语言名称改为“塞尔维亚语‘伊耶’化方言”。2006年黑山共和国宣布独立,并在次年颁布的新宪法中将官方语言命名为黑山语。从“塞—克语”到“塞尔维亚语‘伊耶’化方言”再到“黑山语”,勾勒出了分裂型语言民族主义在联邦制国家解体过程中的发展轨迹。此后,为了凸显黑山语的独立性,黑山政府从语言本体规划入手,通过修改正字法(例如用字母和代替原有的sj和zj)等方式进一步撇清与塞尔维亚语的关联。
但黑山语谋求独立语言地位的过程并不顺利,主要原因有三:(1)黑山民间和学界对此问题存在争议。黑山国内仅有37%的民众认为自己说的是黑山语,更多人认为自己的语言是塞尔维亚语或克罗地亚语。该国两所最知名高校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也大相径庭:“黑山大学语言学派”主张对斯拉夫语言文化的共同基础持包容态度,确保本国语言在历史、文化、文学等层面的功能统一性;“采蒂涅语言学派”则从政治需要出发,试图人为扩大语言差异。(2)黑山语的本体建设差强人意。笔者2015年访问黑山时,仅从该国教育部获得《黑山语语法》和《黑山语正字法》各一部,书店里的绝大多数出版物来自塞尔维亚,黑山语图书几不可寻。(3)在“大塞尔维亚主义”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塞尔维亚学界和占黑山总人口31.99%的塞族人均对黑山语持否定态度。
对于黑山而言,在现行宪法(2007)颁布10周年之际获得ISO代码,是该国在语言地位规划方面的巨大成就:官方语言名称与国家名称、主体民族的名称保持一致,能够最大限度地彰显黑山作为独立民族国家的合法性。这也是该国与以往历史划清界限,从而实现其政治和外交的首要目标——“回归欧洲”的重要一步。黑山语言学院院长契尔吉奇(Adnan irgi)表示,应该将12月11日这一天定为“全国黑山语言日”。黑山语“正名”的消息在塞尔维亚学界引发了强烈的反响和质疑。2017年12月14日,塞尔维亚科学院、塞尔维亚语标准化委员会等机构的代表联名致函ISO 639-2代码的注册机构——美国国会图书馆,谴责此举罔顾事实,将政治考量置于科学标准之上。塞方之所以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除了“大塞尔维亚主义”情绪外,主要还有两方面的原因:(1)随着一门“新生语言”的确立,塞尔维亚国内的民族权利问题变得更为复杂。2017年8月,塞尔维亚的黑山人党向塞尔维亚总理布尔纳比奇请愿,要求在该国北部的弗尔巴斯镇(Врабас)给予黑山语官方语言地位。黑山语“正名”后,此类语言权利主张必将更为频繁,甚至引发争端。(2)黑山境内塞族人的语言权利遭到威胁。塞族人将西里尔字母看作维护其语言和文化认同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黑山共和国宪法》(2007)第13条规定西里尔字母和拉丁字母享有平等地位,但在黑山语获得ISO代码后,西里尔字母日益受到排挤,如无特殊要求,不再被学校作为必修的内容。针对这一情况,塞尔维亚第一副总理兼外长达契奇在2018年1月访问黑山时指出,黑山的塞族人无需质疑黑山的国家身份,或过多关注黑山作为北约成员国的内政,而应致力于保护塞族人的语言和文化认同。2018年6月,黑山议会中的亲塞族政党——真正黑山党向教育部递交公开信,要求在公共教育体系内消除对西里尔字母的歧视,赋予其与拉丁字母平等的地位。
(二) 波斯尼亚语——族群认同抑或国族认同
波斯尼亚语的情况与黑山语具有相似之处,但波黑的民族构成和政治生态更为复杂。该国现有两大政治实体——波黑联邦(亦称穆克联邦)和塞尔维亚族共和国;三大主体民族——波什尼亚克族(穆斯林,约占总人口50.11%)、克罗地亚族(约占总人口15.43%)和塞尔维亚族(约占总人口30.78%)。按照一个主体民族对应一种官方语言的原则,波黑从1992年起拥有了三种官方语言。各界对克罗地亚族和塞尔维亚族的母语名称并无争议,但波什尼亚克族所说的语言应被称为“波斯尼亚语”还是“波什尼亚克语”,却成为矛盾的焦点。这一分歧在表1罗列的汉语、英语、法语名称中亦有体现。
尽管在很多国际场合和正式文件中(包括我国外交部官网和波黑驻华大使馆官网),都使用“波斯尼亚语”这一名称,但波黑塞族共和国坚决反对这一提法。在塞族语言学家看来,“波斯尼亚语”与国名“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雷同,容易给人一种该国“唯一正统”官方语言的错误印象,因此波什尼亚克人的母语应被称为“波什尼亚克语”。换言之,“波什尼亚克语”仅能体现族群认同,“波斯尼亚语”则带有国族认同意味。族群认同指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属族群/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国族认同指一个人确认自己属于哪一个国家/国族 以及这个国家/国族究竟是怎样一个国家/国族的心理活动。人口数量占优的波什尼亚克族人将自己的语言命名为“波斯尼亚语”,其动机显然带有整合型语言民族主义色彩。而塞族人坚持语言名称应与族群名称相一致,这种心理则带有分裂型语言民族主义色彩,反映出波黑政治结构和族际关系的不稳定性。
不同政治实体和族群在语言名称问题上的对立不仅加剧了民族隔阂,还导致政府行政效率低下,直接影响到波黑未来的发展。2016年2月,波黑正式提交了加入欧盟的申请,并于同年12月9日收到欧盟发放的调查问卷,但直至2018年2月底才正式提交问卷。造成拖延的最主要原因,即两大政治实体在语言名称问题上互不相让——欧盟发放的问卷上注明“已译为波斯尼亚语”,但塞族共和国方面坚持这一表述应改为“已译为波什尼亚克人的语言”。即使在塞族共和国内部,语言名称引发的矛盾亦不鲜见。2018年2月,塞族共和国议会否决了波什尼亚克族议员的提案,再次拒绝承认“波斯尼亚语”这一名称。随之而来的是对相关语言权利的限制:短短几天后,塞族共和国教育部决定中小学的语文、历史、地理、自然四门课程从新学年开始统一使用与塞尔维亚一致的教材和教学大纲,引起了当地波什尼亚克族学生的强烈不满。
(三) 马其顿语——双重质疑下的坚持
马其顿共和国自1991年独立以来,其身份一直遭受着双重质疑:一方面,希腊对其国名不予认可;另一方面,保加利亚对其官方语言的名称不予认可,认为所谓马其顿语只是保加利亚语的一种方言。由于希腊和保加利亚均为北约、欧盟成员国,上述争端给马其顿入约入盟的前景蒙上了阴影。
2018年6月,马其顿与希腊在签署了《普雷帕斯协定》(6月20日经马其顿议会通过),马方同意变更国名为“北马其顿共和国”,长达27年的国名纷争有望得到平息。与之相比,马其顿语名称问题的解决却进展缓慢。1999年,保加利亚政府在欧盟的压力之下同意放弃语言争端,但在与马其顿签署的联合声明中强调“声明以两国各自的官方语言呈现,它们分别是根据保加利亚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保加利亚语和根据马其顿共和国宪法规定的马其顿语”。这表明保加利亚仅仅承认马其顿共和国宪法声明的官方语言为马其顿语,而不意味着承认马其顿语的存在。2017年8月,两国总理签署了《马其顿与保加利亚友好、睦邻与合作条约》(2018年1月经两国议会批准),承认两国拥有的共同历史,并保留在某些问题上持不同看法的权利。但是在语言名称问题上,双方并未做出实质性的让步。保加利亚副总理兼外长扎哈里埃娃(Екатерина Захариева)在条约签署前重申,保方在语言名称上的立场不会改变,将沿用1999年共同声明中的提法,她同时指出“对此问题的过度解读不利于马其顿的入盟进程和保马两国关系的发展”。马其顿总理扎埃夫(Зоран Заев)则有意淡化了语言名称分歧,表示“马其顿赢得了与保加利亚的友好条约,而且没有任何损失。我们说着一种(双方)都能听懂的语言,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携手并进”。
(四) 摩尔多瓦语——俄欧博弈中的摇摆
摩尔多瓦并不在中东欧16国之列,但该国的绝大部分领土(史称“比萨拉比亚”)历史上曾是罗马尼亚的一部分,两国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化、信仰同宗同源。从语言本体角度看,所谓“摩尔多瓦语”和罗马尼亚语并无实质性差异,两者在ISO体系内至今共享一个代码(见表1)。在苏联时期,最高苏维埃一方面在摩尔多瓦大力推广作为苏联官方语言的俄语,极力限制当地人的母语教育权利;另一方面试图培植一种微妙的、本土化的摩尔多瓦民族身份,以保障苏联西部边界的安全。为瓦解民众对罗马尼亚民族的认同,当局向其灌输“摩尔多瓦语不是罗马尼亚语,摩尔多瓦人也不是罗马尼亚人”的思想,并强制使用西里尔字母书写摩尔多瓦语,凸显其与罗马尼亚语的差异,同时为推广俄语扫清障碍。
摩尔多瓦独立后,在《摩尔多瓦独立宣言》(1991)和《摩尔多瓦共和国宪法》(1994)这两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中,对国语的命名方式发生了严重分歧:前者称之为“罗马尼亚语”,后者则将其称为“摩尔多瓦语”。由于摩尔多瓦地处俄欧博弈的前沿,俄罗斯和作为欧盟成员国的罗马尼亚不断在语言问题上对其施压。在此背景下,该国国内经常依据对国语的称呼来判断个人或政党的政治立场:称其为“摩尔多瓦语”者为亲俄派,称其为“罗马尼亚语”者则为亲欧派。罗马尼亚虽未曾对摩提出领土主张,但一直未曾放弃在欧洲一体化框架内再次实现两国统一的理想。罗方将共同的语言作为实现统一理想的“王牌”,通过立法确定“罗马尼亚语日”等极具整合型语言民族主义色彩的方式来增进两国民众对民族身份的认同。
2013年12月,摩宪法法院做出了有利于罗马尼亚语的终审裁定:“基于拉丁字母书写的摩尔多瓦语在语义上等同于罗马尼亚语……独立宣言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于宪法”。随后,摩总统府、议会、外交部、教育部等官方机构的主页上,统一将语言名称缩写从MD(摩语)改为RO(罗语)。2016年12月摩社会主义者党主席多东(Igor Dodon)就任总统后,亲俄派再次占据上风。在他就任的当天,总统府官网上的语言缩写就从RO改回了MD。多东本人也多次明确表示“摩尔多瓦共和国的官方语言是摩尔多瓦语”,并谴责罗马尼亚在语言名称问题上干涉摩尔多瓦内政。2017年10月,他否决了宪法法院通过的提案,拒绝通过修宪将国语名称改为罗马尼亚语,并谴责亲欧政党和法官们企图借此磨灭摩尔多瓦民族身份。摩总理菲利普(Pavel Filip)的态度相对温和,他在2018年5月接受《卫报》采访时表示,“摩尔多瓦是一个独立于罗马尼亚的主权国家。关于统一、身份、语言等问题已经谈论得太多了,我只想看到国家实质性的发展……所有那些与感情相关的问题都应留待更好的时机(去解决)”。但他并不反对摩尔多瓦的入欧进程,希望“在欧盟内和罗马尼亚聚首”。
三
中东欧语言民族主义的发展趋势
在上面提到的案例中,那些备受争议的语言名称并非语言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民族主义主导下语言规划的产物。相关国家为确保其独立性,在确定官方语言名称时,将“民族”“国家”“语言”等概念紧密捆绑,秉承“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种语言”的语言规划理念。对此持反对意见者则以语言的本体差异性为依据,认为那些语言名称下包裹的充其量是其他语言的方言形式。在语言学层面,实际上并没有可普遍适用和被普遍接受的原则来区别“语言”和“方言”。赵元任将族群归属和政治因素作为同等重要评判标准,认为“平常说方言,是同一族的语言,在地理上的渐变出来的分支;分到什么样程度算是不同语言,这个往往受政治上的分支的情形来分,与语言的本身不是一回事儿”。依照这一观点,中东欧地区各民族建立自己的国家后,自然可以拥有各自的语言,而非方言。魏因赖希(Max Weinreich)则强调权力因素在语言地位规划中的作用,他有一句著名的论断:“语言就是拥有陆军和海军的方言”。因此,语言名称和语言地位的变更也折射出了权力关系的变迁。由于两种类型的语言民族主义间的博弈将长期存在,中东欧地区的语言名称争议目前仍难以平息。但可以预见的是,一门语言的名称一旦被ISO等国际权威机构认可,其作为独立语言的发展方向基本上是不可逆的。据此对语言民族主义在中东欧地区的发展进行一些预测的话,笔者认为未来可能呈现出以下两大趋势。
(一) 语言本体差异日益加大
一国的官方语言地位得以确立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之后,为拉开与同属一个言语共同体内的其他族群的距离,同时加强国族认同,该国的语言规划者会人为地制造语言差异,甚至不惜将本可与对方交流无碍的语言改得面目全非。从一些新兴国家的语言政策可以看出,它们极力想把新的语言与它曾经所处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状态相分离。例如,波斯尼亚语和黑山语为了区别“他者”、标榜“自我”,在词汇规划、正字法修改、语法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具体做法包括:在语音和词汇上大量吸收当地方言元素、对同义词进行有倾向性的选择、改变书写系统或创造新字母,等等。此类做法的最终目标是追求语言的“独立性”和“纯洁性”,但有可能导致民族情绪进一步对立。有学者认为黑山语获得ISO代码是语言民族主义的一次胜利,并指出“宣扬语言的纯粹性,将不断强化语言民族主义。在其主导下,人们会不自觉地将‘好’的词汇和自己的国家联系起来,却将‘坏’的词汇归咎于别国”。
可见,中东欧地区,特别是西巴尔干地区目前仍受分裂型语言民族主义的主导,在语言分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巴别塔”的故事正在重演。在欧洲一体化背景下,能否依照欧盟倡导的多语制原则,在保持语言文化多样性的同时消除民族隔阂,不仅是欧盟当前面临的一大挑战,更关系到中东欧相关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二) 语言权利之争更为激烈
语言是民族身份的重要象征和族际关系中的敏感元素,民族权利之争时常表现为对语言权利,特别是对语言教育权利的争夺。在语言名称确立后,矛盾的焦点势必发生从“名”到“实”的转变,具有“排他性”的语言名称将成为争夺语言权利的最有力依据。
中东欧各国的版图在历史上曾多次变更,民族与国家的边界并不完全重合,“族群认同=国族认同”只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各国在命名官方语言时遵循主体民族优先的原则,必将导致少数民族的不满,促使其进一步提出本族的语言权利诉求。由于跨境民族普遍存在,一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未必是国际关系中的弱势民族,在其母国的支持下,民族矛盾极易演化为国际争端。
苏东剧变后,中东欧地区的民族语言问题再次凸显,欧洲理事会为此出台了《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1992),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成为中东欧国家入盟的重要标准,但部分中东欧国家至今未能签署该宪章。例如,阿尔巴尼亚和保加利亚不承认国内少数族群的存在。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则奉行“去俄罗斯化”的语言政策,拒绝将俄语作为少数民族语言加以保护。与欧盟龃龉不断的俄罗斯却在2001年签署了该宪章,虽未正式批准,但俄方屡屡以此为据主张境外俄语族群的语言权利。鉴于中东欧地区民族构成的复杂性和地缘格局的敏感性,语言权利之争必将在该地区长期存在,且不能排除矛盾激化的可能性。
四
余论
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16 1)合作”机制正式启动,次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更是将所有中东欧国家涵盖在内。对中东欧各国的语言政策,以及该地区语言民族主义的走向加以研究,可以在以下方面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应慎重对待语言名称问题。语言名称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相关国家对此类问题极为敏感,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国际纠纷。例如2018年6月,欧委会官网上因出现“摩尔多瓦语”的选项而引发罗马尼亚的抗议,欧委会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不得不为此事道歉。我国政府机构的网页和正式文件中,经常会出现语言命名方式不严谨、不一致的情况,相关学术论著中的谬误更是俯仰皆是,此类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其次,需在工作中增强应对灵活性。在开设外语专业、招聘翻译人才、开展外事交往等具体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尚存争议的语言名称。对此,建议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进行模糊化处理,以完成工作为第一要务,不在语言名称上过多纠缠。国际上有一些成熟的做法可供借鉴,例如:联合国和欧盟在招聘译员时,通常将波斯尼亚语(Bosnian)、克罗地亚语(Croatian)、塞尔维亚语(Serbian)作为一门语言看待,统称为BCS。在欧盟组织的会议上,也不乏在同传机上分别设置上述三个语言的频道,但都指向一个同传间的实例。
此外,应从中东欧国家汲取教训。我国也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民族语言问题的复杂性毫不逊于中东欧国家。苏东剧变的教训和该地区当前面临的语言矛盾告诉我们,应高度警惕分裂型语言民族主义对族际和谐、国家统一造成的负面影响。
本文来源:“国际论坛”微信公众号
转自: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