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让28地块房价会跌吗(南京挂出2幅租赁房地块)
南京出让28地块房价会跌吗(南京挂出2幅租赁房地块)而该地块与江北雨山路板块较近,距离最近的是力标赞城和江山薈这两个住宅项目。其中,力标赞城于2014年6月拿地,楼面价4403元/㎡,目前毛坯均价19599元/㎡;江山薈所属地块2017年4月由国资置业竞得,楼面价14095元/㎡,目前精装均价 27834-28052元/㎡。NO.2018G69地块楼面价2176元/㎡。值得注意的是,其北面约7公里即是康泽建设江浦G04地块,作为江北首块纯租赁地块,今年2月被南京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底价2.47亿,楼面价2805元/㎡。NO.2018G69地块东至现状,南至园腾路,西至大华路,北至薛塘路。地块范围内为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1.01≤R≤2.5,总用地面积47787.42㎡,出让面积47787.42㎡。起拍总价2.6亿元,加价幅度500万元,竞买保证金0.52亿元。G69地块位置图江苏土地解读
来源:江苏土地
今日(12月19日),南京市国土局在现代快报发布2018年宁第13号出让公告,推出江北、江宁板块各1幅租赁住房用地,出让总面积约14.1公顷,将于2019年1月22日9时开始在网上竞拍。
截图来源:现代快报电子报
和今年此前推出的租赁住房用地不同,本批地块未再规定竞买企业必须为市、区国资平台,这是我市首次向民营资本开放租赁住房用地的大门。
江北板块G69地块NO.2018G69地块东至现状,南至园腾路,西至大华路,北至薛塘路。地块范围内为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1.01≤R≤2.5,总用地面积47787.42㎡,出让面积47787.42㎡。起拍总价2.6亿元,加价幅度500万元,竞买保证金0.52亿元。
G69地块位置图
江苏土地解读
NO.2018G69地块楼面价2176元/㎡。值得注意的是,其北面约7公里即是康泽建设江浦G04地块,作为江北首块纯租赁地块,今年2月被南京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底价2.47亿,楼面价2805元/㎡。
而该地块与江北雨山路板块较近,距离最近的是力标赞城和江山薈这两个住宅项目。其中,力标赞城于2014年6月拿地,楼面价4403元/㎡,目前毛坯均价19599元/㎡;江山薈所属地块2017年4月由国资置业竞得,楼面价14095元/㎡,目前精装均价 27834-28052元/㎡。
地块靠近科技创新总部大厦与科创一号大厦,南面临近沪蓉高速,西面临近宁乌公路与宁合高速,东面靠近在建的11号线,交通上十分便利。
G69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竞买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竞买资格材料。
(2)地块范围内为租赁住房用地,地块上所建房屋应全部用于租赁,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3)地块内新建住宅建筑项目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且同一地块必须100%采用;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4)竞得人须按照《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和南京市有关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进行配建和运营。
江宁板块禄口G70地块NO.2018G70地块东至现状,南至宁峰路,西至胜利河,北至现状。地块范围内为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1.0<R≤1.5,总用地面积93287.68㎡,出让面积93287.68㎡。起拍总价2.16亿元,加价幅度500万元,竞买保证金4320万元。
G70地块位置图
江苏土地解读
NO.2018G70地块起拍楼面价为1544元/㎡。该地块位于信诚大道边,目前周边在售房源较少。地块以东约五公里,便是恒大林溪郡、中海云麓公馆、蓝天星港花园、中骏融信雍景台等涉宅项目。其中,中骏融信雍景台拿地单价12842元/㎡,目前在售少量精装公寓;恒大林溪郡的楼面价更是达到13095元/㎡,成为当年的地王,其与中海云麓公馆均需现房销售,入市时间待定。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12月18日)成功出让的江宁禄口G53地块和禄口G54地块,也位于G70地块附近。其中,滁州三巽以3.8亿的总价拿下G53地块,楼面价9342元/㎡;金基以10.6亿总价拿下G54地块,楼面价7024元/㎡。
G70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竞买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竞买资格材料。
(2)地块范围内为租赁住房用地,地块上所建房屋应全部用于租赁,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成品住房比例为100%。
(4)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高度不得低于24米。租赁住房建设执行住宅相关规范,提供家庭租赁居住的以中小户型为主,套型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
(5)竞得人须按照《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和南京市有关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进行配建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