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操作的(工商提醒这些信息)
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操作的(工商提醒这些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017年度年报已经结束,很多企业可能就以为等到明年再继续年报就行了……
其实,
还有一些信息需要企业自行公示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注意】
企业发现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及时更正。
但是,企业年报信息更正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年报结束后,信息无法修改。
【不按时公示信息有什么后果?】
按照规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公示上述信息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部门将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