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六大问题(劳务派遣的优缺点)
劳务派遣的六大问题(劳务派遣的优缺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因此,派遣员工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管理上相对困难。2. 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企业的管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劳务派遣也存在弊端:1.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此便规避了有些用工单位想转嫁风险和义务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想法。
劳务派遣对大多是人而言都不陌生,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优缺点你值得了解一下。
首先,劳务派遣的益处主要如下:
1.节约招聘以及培训员工的金钱和时间支出。招聘对于公司而言并非一件易事,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资源,而且同时还会承担着员工跳槽等风险,而用劳动派遣用工形式,可以大大节约员工招聘的费用。此外,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越来越专业,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如此还可以为公司节约培养员工的费用。
2.减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担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尤其是短期用工或者周期性用工的岗位,可以减少社会保险和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劳务派遣也存在弊端:
1.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此便规避了有些用工单位想转嫁风险和义务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想法。
2. 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企业的管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因此,派遣员工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管理上相对困难。
因此律师一般不建议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如果必须确实需要使用的,建议采取严格的措施,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
转自:有事找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