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的盲盒大家还喜欢吗(网易盲盒的罪与罚)
好玩的盲盒大家还喜欢吗(网易盲盒的罪与罚)先说结论,就刑法规范而言,网易大玩家确实可能有变相赌博的嫌疑。网易是否涉嫌变相赌博,网易大玩家在卖盲盒的过程中,用了哪些不易察觉的套路?至于具体开出的是什么,取决于概率,价值越高的商品概率越低。这个玩法是不是感觉很熟悉?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网易的氪金抽卡游戏,只不过奖品从游戏道具变成了实物商品。问题是,当虚拟游戏道具变为实物商品时,商品价值就与现金挂钩了,配合概率机制的成瘾性,让人很难定义网易大玩家到底是游戏,还是电商,甚至是变相赌博?
《阿甘正传》里有句台词:人生就像一个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这句话套用在近几年兴起的盲盒产业上再合适不过——你永远不知道你能从盲盒里拆出什么商品。
但恰恰就是这种未知的神秘感,刺激了消费者的好奇心,而概率上的不确定性,又增加了其成瘾性。
借着盲盒的东风,不少互联网大厂也推出了盲盒产品,网易大玩家app就是其中之一。简单来说,网易大玩家,是网易汇集旗下自有游戏IP周边,以及其他热门手办、模型、潮品而打造的一个潮玩商城。与传统商城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网易在这个商城里非常重视盲盒玩法。
用户既可以选择直接购买商品,也可以选择购买盲盒随机获得一款商品,比如手机、游戏机、耳机等数码产品,或各类动漫手办等。
至于具体开出的是什么,取决于概率,价值越高的商品概率越低。
这个玩法是不是感觉很熟悉?
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网易的氪金抽卡游戏,只不过奖品从游戏道具变成了实物商品。问题是,当虚拟游戏道具变为实物商品时,商品价值就与现金挂钩了,配合概率机制的成瘾性,让人很难定义网易大玩家到底是游戏,还是电商,甚至是变相赌博?
网易是否涉嫌变相赌博,网易大玩家在卖盲盒的过程中,用了哪些不易察觉的套路?
先说结论,就刑法规范而言,网易大玩家确实可能有变相赌博的嫌疑。
目前网络赌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赌博转移到网络上,另一类是网络游戏衍生的“变相赌博类网络游戏”。
网易大玩家的聪明之处在于,它将网络游戏与网上商城进行了结合,因而很难将它进行归类,但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特征进行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相关文章论述,赌博行为主要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赌注具有较大经济价值;二是博弈结果的不确定性;三是行为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
就第一条来说,赌博案的立案标准是输赢绝对值之和大于1000元。而网易大玩家APP上的魔礼福袋抽一次售价299元,最高价值奖品是8499元的iphone12,显然两者之和远大于1000元,符合赌博认定标准。
第二条比较好理解,赌博必然以一项不确定的事件作为判定的标准,如果网易大玩家的概率随机,则符合认定标准,如果概率存在操纵,则构成诈骗罪。
第三条需要结合依据刑法第303条来理解,即“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网易作为一家企业,自然是以盈利为目的,其APP庞大的用户群体,符合“聚众”标准。
综合以上三点来看,网易大玩家的盲盒玩法,基本符合上述特征,其互动形式可能涉嫌刑法意义上的赌博行为。当然了,肯定有人会说,这不就是抽奖嘛,应该没这么严重,当然了,我们没有权力给出判定,这只是我们站在消费者角度给出的质疑,相信大家也会有自己的看法,最后结论还需要相关部门给出。
但网易毕竟是互联网大厂,法务部肯定不是吃干饭的,一些问题肯定会有所规避。
比如用户如果不满意抽到的商品,可以选择被网易回收,但要被扣除商品价格的20%作为手续费。所以你看,用户虽然被薅羊毛了,但总归都没有空手而归,网易就很难被扣上赌博的帽子。
然而即使是黑心赌场,抽头基本也只有5%左右,网易这20%的手续费是不是有点过了?
盲盒类商品的标价也有畸高嫌疑,比如索尼ps5主机国行版标价高达6999元,但在某东上只需5988元,价格相差1000多,难不成网易给这款主机开了光?
究其原因,高手续费和高商品标价,都是为了提升用户回收商品的交易费,进而为平台攫取更高利润。
另外,错综复杂的平台规则,也让网易在自身套路里立于不败之地。
比如满三件商品才包邮,否则要花15元邮费,很多时候用户抽到的商品还没运费贵,只能选择被回收,你以为网易是在概率上赚钱,实际上它赚的是用户回收手续费。
还有网友反映,如果抽到的商品缺货,就不能提交发货,到一定时间后商品会自动强制回收,回收价格是用户抽奖费用。
也就是说,即使你抽到了iphone,但是显示商品缺货,那么对不起,只要时间过了,网易最多只退你抽奖费。
本质上,网易大概率是在利用用户的“赌徒”心理赚钱,而且早已驾轻就熟。
早在2016年,网易就推出过“1元购”玩法,将价值6000元的iphone,标价为6500元,然后分成6500等份,每个参与者花一元就可以参与抽奖,终将概率为6500分之一,最后无论是谁抽到iphone,网易保底都有500元差价可赚。直到2017年,国家将“一元购”定性为赌博行为,网易才将其下架。
一元购被定性为赌博,那么两元购,三元购呢,或者盲盒玩法里的N元购呢?
其实从逻辑上来讲只是新瓶装旧酒!无论是几元购,里边的核心问题,一方面是商品的价值,到底有没有标价虚高、以次充好,甚至造假,或者不寄送奖品、卷款潜逃等;另一方面,就是监管问题,比如网易大玩家,作为一个知名平台,用户量巨大,到底要如何保证平台的运营没有风险?难道只能靠自我管理吗?过程里会不会出现舞弊,比如指定中奖者,利用机器人参与拉低真实消费者中奖率等等,这些都是风险所在,需要监管。
另外,如果在某乎搜索网易大玩家,会发现大量欧皇炫耀自己抽中了高价商品,但如果你留言质疑一下,立马就会被删评拉黑。不得不说,连水军都用上了,网易这一次的吃相,着实有点难看。
不但如此,网易的服务条款也是让人大开眼界。
在网易大玩家的服务说明里,平台让“用户理解并同意,魔礼福袋商品可能存在一定瑕疵”,“存在微瑕产品不属于质量问题”,“在线开盒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信息随时可能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不会另行通知”。
总结一下:网易的商品可能有瑕疵,但微瑕不算瑕疵,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商品信息平台可以随意修改,且不会通知用户。
听听,这是人话吗?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也就罢了,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这一点也被无视了。
如果网易承认自己的售卖的是商品,那么其霸王条款,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网易认为自己售卖的不是商品,那么其涉嫌变相赌博就坐实了。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盲盒基本属性是商品,经营者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确保商品质量信息真实,不可过度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误导人们冲动消费。
西方有句谚语,一只鸟长得像鸭子,叫声像鸭子,走路也像鸭子,那它就是鸭子。网易大玩家是不是鸭子,最终还得看法律如何界定。但即使退一步,仅仅作为商家,网易大玩家的所作所为也是有待商榷的。
更重要的是,网易盲盒的受众群体,相当一部分是其游戏用户,青少年占比很高,他们的经济来源于父母,自控力相对较弱,一旦陷入这种“赌徒”机制的营销中,往往难以抽身。我们不苛求网易成为慈善企业,但作为一家中国互联网公司,还是希望它能守住尊重消费者,保护青少年这些基本底线。
当然,采用类似套路的企业不止网易,所以我们希望在各种商业模式的创新同时,监管要及时跟上,不能寄希望于行业自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