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就近找工作(广元这里有好工作推荐给您)
广元就近找工作(广元这里有好工作推荐给您)(一)报考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二、报考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广元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及名额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书记员 10名,文秘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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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四川兴邦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广元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书记员 10名,文秘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含2019年毕业生);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4年2月1日-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毕业生);
3. 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4年2月1日-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文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文学或文秘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毕业生);
3. 年龄为20-35周岁(在1984年2月1日-1999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职位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0 日—2019年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万源新区国投大厦11楼
联系人: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任凌锋
咨询电话:0839-3360682 1518136685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政审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2019年毕业生学历证明以所在学校证明为准)。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由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聘用制法官助理: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法官助理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50%。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30%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占总成绩的30%。
2.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参考者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40%。
聘用制文秘人员: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1. 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文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后,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培训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正式聘用的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利州区法院工作。
七、工资待遇
实行工资 绩效 五险模式。
八、其他
详细公告内容请登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gyslzqfy.gov.cn/)查看,同时可关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日报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日报官方微博,广元晚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晚报官方微博,广元新闻网(广元网视)。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一月 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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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雪芹
来源:广元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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