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自己发生事故,但又未与要躲避的违规车辆行人发生碰撞,违规方是否应该担责呢?躲避车辆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2015年1月10日,在206国道尚岩镇驻地,一辆校车为躲避车辆,与对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校车驾驶员重伤不治身亡, 6名孩子轻伤。2016年5月7日,在310国道开封客车为躲避横穿马路三轮车侧翻,致5死26伤。2016年4月13日,在大广高速K1763 100M东半幅处,消防车为躲避前方车辆,与停车等待放行的多辆汽车相撞,造成4死5伤。
5月18号早上,河南交通广播记者佑龙来到郑州西四环南水北调桥南100米处,看到南向北方向一辆半挂车向右侧翻在右侧车道,货斗内细沙散落一地。
货车司机表示,他们是为了躲避汇入车辆而侧翻的,事发时两辆水泥罐车从路边院子里出来,开的很猛,司机避让不及就翻车了。
更令司机无奈的是,两辆罐车并未与他的车辆碰撞,且事发后两车迅速离开,该侧翻事故被认定为单方事故,责任要自己承担。
事实上,路上行车时,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变道加塞,违反交规横穿路口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为躲避此类车辆行人发生事故也不止一起。
2015年1月10日,在206国道尚岩镇驻地,一辆校车为躲避车辆,与对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校车驾驶员重伤不治身亡, 6名孩子轻伤。
2016年5月7日,在310国道开封客车为躲避横穿马路三轮车侧翻,致5死26伤。
2016年4月13日,在大广高速K1763 100M东半幅处,消防车为躲避前方车辆,与停车等待放行的多辆汽车相撞,造成4死5伤。
躲避车辆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自己发生事故,但又未与要躲避的违规车辆行人发生碰撞,违规方是否应该担责呢?
对此,郑州交警二大队李冰警官告诉记者,事故车辆所躲避的人或车是否担责,主要看所躲避车辆是否违规,以及事故是否由所躲避的车辆引起。如果是车或行人本身有违规行为,且事故就是因躲避他们造成,事故车辆司机又采取了正确的避让举措,那么即便双方没有相撞,违规变道或横向来车与行人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为何本次事故被认定为单方事故?
记者梳理发现,在交警处理此类事故时,不少会判定为单方事故,由事故车一方担责。
李冰警官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现场没有充足证据,交警不能因事故车一方话语判定他车责任。他表示,在此类事故中可以使用的证据有行车记录仪、视频监录像、现场证人证言等
在此李冰警官提醒各位司机,相比于事后责任划分,更重要的是避免事故发生,行车上路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控制车速保持警惕,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突发要先控制车速
千万不能猛打方向
否则很容翻车或者撞到别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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