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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做皮试?患者也要心中有数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皮试?患者也要心中有数还有些情况,在皮试前患者需要告知医师:比如是否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因有些药物可抑制皮肤反应,导致假阴性结果,如全身使用(口服或静脉使用,而非外用)抗组胺药物、糖皮质激素,以及丙咪嗪类抗抑郁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如果正在使用这些药物,需停药3~7天,对皮试的影响才能消除;又如是否因心血管疾病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因这些药物可影响对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有严重过敏反应高危因素的患者,皮试前应至少停此类药物24小时。另外,患者是否患有哮喘?如有哮喘且控制不佳,皮试时一旦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症状会更重,因此皮试最好在哮喘控制期进行。当然,患者要记住这些细节,就需要在遇到这类过敏情况时做个有心人,及时记录下来并保存好,才能在以后每一次就诊时,都给医师提供准确的过敏史信息。但目前仍有医师或护士在使用头孢菌素前进行皮试(不属于国家文件规定的两类情况),那为什么这些医护人员会愿意多一道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皮试?患者也要心中有数(1)

青霉素、头孢菌素(又称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是感染性疾病常用的抗菌药物,因为这类药物容易引起过敏,严重的还会导致休克,发生生命危险。所以,很多患者都有这种经验:医生在开具这类药物前,往往会要求患者做一个皮肤实验(皮试),通常会在手臂前端皮内注射少量的皮试液。如果注射部位的皮丘直径扩大,或者发生红晕、发痒等情况,那么就会认为是阳性反应,就不能用这类抗菌药物了;反之,如果没有出现这些现象,医生就会放心地给患者使用这类药物。

但是,这种以皮试结果决定青霉素、头孢菌素是否可以使用(是否会发生过敏)的方法,本身是否完全正确呢?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业内专家早就提出了质疑,而最新国家文件——2021年4月16日国家卫健委颁布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下文简称《指导原则》),清晰地解释了这个问题。

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包括静脉使用的青霉素类药物、口服使用的青霉素类药物,以及与其他药物合并在一起的复方制剂(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在使用之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试。而头孢菌素则不同。《指导原则》指出: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仅以下情况需要皮试: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

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的原因主要是:目前尚无合适的头孢菌素皮试试剂,即使现在医院使用的皮试液,如把某个头孢菌素稀释到一定浓度,或者使用青霉素皮试液,都是基本无效的皮试液。也就是说,使用这些皮试液得到的结果,并不能预测患者是否真的对头孢菌素过敏,会存在很多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如果是假阳性(皮试结果显示过敏,而患者实际上对头孢菌素不过敏),会使医师放弃使用头孢菌素进行治疗,而这类药物对很多感染性疾病从有效性安全性方面都是非常好的选择。如果是假阴性,医师放心使用头孢菌素,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可能会因没有预估到这种情况而延误抢救(临床上已发生患者皮试阴性,用药后却发生过敏性休克,抢救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例)。

但目前仍有医师或护士在使用头孢菌素前进行皮试(不属于国家文件规定的两类情况),那为什么这些医护人员会愿意多一道操作程序去做这些本不要求做的皮试呢?主要还是国家文件规定的内容尚未完全得到普及和落实,临床从医患关系现状考虑,认为从患者个体差异和药品质量角度考虑,尽管多一道程序,但可以降低过敏风险、减少医疗纠纷。(从前面分析已知,头孢菌素皮试并不能降低过敏风险,其结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会误导用药。)

那么,怎样才能预防和降低头孢菌素过敏的风险呢?临床最需要做的是:①详细询问和甄别过敏史;②用药期间的密切观察;③配备过敏反应抢救药品和设备;④医务人员熟悉严重过敏反应救治措施。

患者又需要做到哪些呢?在医师询问过敏史时,应清晰表达:在以前的治疗期间,是否有任何与过敏有关的情况?比如曾做过皮试结果是阳性,还是治疗用药时曾发生过敏反应?是发生小范围的皮疹,还是发生严重的过敏事件如休克?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具体是哪个药(不要统称青霉素或头孢菌素)?当时是口服给药还是静脉给药?用药后多长时间发生的过敏反应?后来是怎么处理的?当时医师是如何做的诊断?等等。这些都会非常有助于当前治疗医师对患者的过敏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当前适宜的治疗方案。

当然,患者要记住这些细节,需要在遇到这类过敏情况时做个有心人,及时记录下来并保存好,才能在以后每一次就诊时,都给医师提供准确的过敏史信息。

还有些情况,在皮试前患者需要告知医师:比如是否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因有些药物可抑制皮肤反应,导致假阴性结果,如全身使用(口服或静脉使用,而非外用)抗组胺药物、糖皮质激素,以及丙咪嗪类抗抑郁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如果正在使用这些药物,需停药3~7天,对皮试的影响才能消除;又如是否因心血管疾病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因这些药物可影响对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有严重过敏反应高危因素的患者,皮试前应至少停此类药物24小时。另外,患者是否患有哮喘?如有哮喘且控制不佳,皮试时一旦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症状会更重,因此皮试最好在哮喘控制期进行。

总之,皮试结果会影响药物的选择,皮试本身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医务人员和患者都应正确看待皮试,正确理解皮试的意义。医务人员应按照《指导原则》规定,该做皮试的必须要做,不需要做的则不必做,采用正确的预防和处理过敏反应的方式。患者在出现过敏时要做个有心人,及时详细记录细节,在就医时准确反应个人过敏史和用药史的详细情况。医患共同努力,最终会对患者的治疗有利,使患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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