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接着,胡锡进感觉自己可能摆脱了“站台”的嫌疑,于是笔锋一转,开始吐槽:这是胡锡进先阐述了一个观点,即“国人对联想比较失望”。他这样一写,外人一看,额,原来老胡也认可联想“比较差”,这个人还不错,没有替联想站台。这等于拉近了胡锡进与批评者的距离,至少先让批评者对他没有恶感。请看,胡锡进还是那样一贯的叙述手法,丝毫不让人感觉意外。首先,他写道:“联想...对中国核心竞争力的贡献越来越小,很多人觉得这辜负了他们对联想作为老牌明星企业的期望。”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一下。昨天晚上,我看见《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写了一篇叫做《司马南连发视频炮轰联想贱卖国资,老胡这样看》的文章,发表在他的个人公众号。对此大作,我是左看看,右瞅瞅,看来瞧去,总觉得不是滋味。

因为我发现胡锡进虽然婉转地批评了一下联想“不够完美”“没有达到国人的预期”,但似乎在总体上并不认可司马南的行为。我仔仔细细看了几遍,甚至有这样的一种感觉,就是胡锡进要表达这样的一层意思:联想“只是不够完美”,“只是没有达到国人的预期”,所以“其实这些都算不上罪过”。言下之意,就是联想、柳传志等高管被怼,其实是因为国人对他们太苛刻,本质上并没有什么罪过。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1)

胡锡进

当然,上述的观点仅是我个人的主观解读。我对文字比较敏感,或者是我过于敏感了?也可能是我想多了,或许是我本人的语文阅读能力不过关?

请看,胡锡进还是那样一贯的叙述手法,丝毫不让人感觉意外。

首先,他写道:

“联想...对中国核心竞争力的贡献越来越小,很多人觉得这辜负了他们对联想作为老牌明星企业的期望。”

这是胡锡进先阐述了一个观点,即“国人对联想比较失望”。他这样一写,外人一看,额,原来老胡也认可联想“比较差”,这个人还不错,没有替联想站台。这等于拉近了胡锡进与批评者的距离,至少先让批评者对他没有恶感。

接着,胡锡进感觉自己可能摆脱了“站台”的嫌疑,于是笔锋一转,开始吐槽:

“不过是否应当将柳杨和联想放在国有资产流失这个严厉的主视角下考量,我认为是需要谨慎的。”

不愧是老胡,高级知识分子,也位高权重,讲究一个身份和涵养,所以不像我怼人那样语气生硬,用上了一个“需要谨慎”的短语。这个短语用得太妙了,如果他说,“我认为司马南你不对”,“司马南你是错误的”,可能大家立即认为老胡这是“替联想站台”了,也可能就此对他心声不满。但胡锡进写文不会这样直截了当地反驳,而是说“需要谨慎”,这个用词的好处在于,既不让人感到他在强烈反对,也感到他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在规劝。

胡总编写作能力确实一流,关键是懂得人心啊。给了司马南的面子,又达到了目的。真是厉害了。所以司马南在第二天评述说,“胡锡进是我的老朋友”。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2)

司马南

下面,胡锡进开始讲理由了。最主要是这样的一段,胡锡进用了加粗体字,还是红色:

当年联想从中科院的全资子公司走上股份制道路,客观说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从结果看,它导致了国资占比的缩小,但成就了一个很长时间里的领军企业。也许可以说,没有当年的股份制改造,就没有后来的联想,因为联想是中科院出来的最大企业,而且横向看,全国的产品型IT巨头没有一家是纯国企。

胡锡进这是表达了什么样的意思呢?

就我个人粗浅的理解力,他大概是想说明这样的意思:

联想从全资国企改为股份制,国退私进,这才是合理的。不缩小国资的比例,就不能成为“一个很长时间里的领军企业”。

如果你不信,请看看其他IT巨头,和联想的情况差不多。总而言之,联想如果以国资为主体,反而是没有希望的。

接着,胡锡进开始说了一个故事,还是绕回去,先“贬低”一下联想,说联想不如华为。还列举了一个例子,说一名联想在某国的负责人对他抱怨,国外的骨干只有他一个中国人,其他都是外国人。所以国人对联想很“失望”。还是强调了一个“失望”。即联想没有培养全体都是中国人的骨干吗,所以活该你联想被国人“失望”。

再接着,胡锡进开始展现其深厚的文字功力了。他说:

联想平庸了,但它的“国际化”模式是否也是中国企业各种经营类型中应予尊重、保护的一种,同样是值得探讨的。我们不再崇拜联想,与声讨和清算联想,似乎是不同的事情。

这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联想的发展模式不必非要学习华为。华为是爱国的英雄模范,联想比不上华为,但也没有罪过。华为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企业,这个值得表扬。而联想更加“国际化”,算不得货真价实的中国企业。但是,我老胡认为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充其量是“平庸了”一点。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3)

柳传志

胡锡进这是直接定了一个基调,让人在法理层面根本无法反驳:

我联想就是给外国人管理怎么了?我联想就是不搞爱国模式怎么了?犯法了吗?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这样搞的?既然没有犯法,你们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

好了,这个基本调子定下了,定得如此言之凿凿,让人根本无法找到反驳的理由。除非你讲理、不守法,否则你没有资格批准它想的发展模式。否则批评者就是不讲理、不守法。至少也是不懂法。

在这个“联想没错”的基调上,胡锡进开始了一波重要的评述:

我认为,倒过来追究联想是否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需要非常非常谨慎。因为有不少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都有所谓的类似“原罪”。中国经济曾经是完全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如今民营企业占了大半江山,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这实际上是反对司马南追究联想“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虽然没说“我反对”,但是用了“谨慎”这样的外交词汇。要注意的是,是连续两“非常”,即“非常非常谨慎”。大抵是“坚决反对”“万万不能这样搞”的意思。语气逐渐开始强烈了。也算是吐露真实想法了。

为什么胡锡进要反对司马南追究“国有资产流失”呢?他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有不少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都有所谓的类似'原罪'。”言下之意,就是大家过去都这样搞过,屁股都不干净,你应该懂得“法不责众”的道理,所以司马大爷你别继续刚了,歇歇吧。为了强调“万万不能再搞了”,胡锡进还追加了一句:

“如今民营企业占了大半江山,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看看吧,都“半壁江山”了,你还能一根筋地认真追责吗?都在“发挥不可取代的作用”了,你还能继续追责吗?你再这样一根筋地搞联想,岂不是弄得“半壁江山”都惶惶不可终日吗?这还得了?万一国家的GDP掉了一个点,你司马南就是大罪人!言下之意,只要企业做大做强了,就不能追究过去是不是干净,要不然影响了国家发展,你难辞其咎啊。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4)

GDP

为了强调这件事情性质的严重性,胡锡进再次以忧国的语气强调说:

“我很担心,如果反过来追究,甚至形成一个运动,将会对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造成打击,增加他们的不安全感。”

这是说,我老胡是怕了,真怕了,你们难道不怕吗?具体怕什么呢?怕这次司马南追责了联想,可能引发链式反应,“形成一个运动”。好像司马南就是历史上的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写了一部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然后引发了十年时间不太美好的时代。都怪你吴晗,谁让你闲得慌写那文章的!!!你不写,不是啥事情没有?你就是一个惹事精,你就是祸害。话说你司马南还能不悬崖勒马吗?你再一意孤行地乱搞下去,你就是“司马晗”了!

我想,我或许是过度地理解了胡锡进老先生的意思了?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5)

司马南一直是中国公民,从未改变

其实吧,这个事情说大也不大,司马南自始至终就专门质疑联想一家企业而已。要是严格地说,其实也不能说他是怼一家企业,而是质疑联想这家企业中的极少数几个人。司马南未必就想到那么远,要追究什么“半壁江山”的责任。“半壁江山”是不是干净,是不是有“原罪”,那是另一回事。“一码归一码”,我现在很想向胡锡进先生请教一句:

司马南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如果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有没有权利去监督一家企业中国有资产到底有没有流失,到底有没有贱卖?

如果他有这个资格,为什么胡锡进您要拼命往“半壁江山”上去扯?好像司马南不听你的话,非要去怼联想,就等于做了历史罪人?

我想,即使存在一个历史罪人,那也应该是侵吞国有资产的人,而不是揭发真相的人。就好比晚清官员张之洞第一次外放在山西当巡抚,发现山西当地超过一半的田地都在种植鸦片,于是张之洞下令铲除罂粟,结果全国督抚都学他,也铲除罂粟,造成了全国GDP下降,那么张之洞就是“大清的罪人”了?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6)

张之洞的剧照

当然,我并不是说“半壁江山”都有罪。胡锡进在前面也说了,“民营企业...中的不少也曾有过挂靠乡镇的'红帽子',那当中的情形极其复杂”。我承认,这个现象确实是客观事实,但也是历史造成的。当初没有“红帽子”,那么民营企业就不能被审批成立。但这也不是侵吞国有资产的理由吧?我们就不管其他任何理由,就承认你现在该拿大头,国有股份就应该站小头,这些我们都承认,没有问题,但是:

国有资产比例多少是一个问题,有没有贱卖是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现在是一家由最初的国企或者集体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企业,原先国有资产占100%,好,你这个董事长是一个天才,没有你企业就发展的很慢,可以,奖励你10%。现在, 是国家占90%,个人占10%。一查,奖励给你10%,符合法律法规,那就没有问题。但是才过了几年,这个贪心的董事长就不安心了,觉得自己占得太少,就希望把剩下的90%也想办法拿过来。于是他就搞了一些不合规矩的操作,原本国家资产价值10个亿,他想了个损办法,用500万就把那90%的资产收购下来。典型的“蛇吞象”。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7)

“蛇吞象”

请问,这个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为什么不能追责?

一个平头百姓,就没有资格去追责了?

追责了一家企业,就是迫害、危及了“半壁江山”了?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8)

杨元庆

再者说,“半壁江山”有没有问题,自有公道,自有司法界、经济学界的专业人士做判断。如果真的有触犯法律的问题,那自有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因为你企业做大了,就代表手握“免死金牌”。

只看见所谓的“GDP”,一旦看见企业规模做大了,即使犯了法就不能动,这其实是短见的。让所有的企业都遵循法律法规,办理所有的业务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以内,这才是长治久安。也彰显了人民的集体利益。只有国内所有的企业都自觉的按照法律办事,懂规矩,促公平,对犯法的事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才能让企业发展的更加健康,健康的企业显然更加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家和员工的共赢,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什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只是临时的、不得已的妥协举措,让全民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不可动摇、值得我们毕生追求的国策。

诚然,假设我们和胡锡进说的那样办理,但凡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一律不敢过问,也不得过问,那也只是让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先富起来”。即使是“半壁江山”,也不过是一小撮人中一小撮人而已。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能人多的是,假设这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真的触犯了法律,干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情,于是他们被撤换了,那么“半壁江山”就一定垮掉了吗?我看未必。笔者就有过亲身经历,我的一位叔叔原本是冶金部直属企业的员工,上世纪90年代末期工厂进行了改制,原本资产价值几个亿,结果被区区几百万卖掉了,卖给了原来的厂长。当时的其他任何人再有本事,实际上是买不到的。假设现在追究了这个厂长的责任,将企业法人更换,或者收缴一部分违法所得,这个厂就一定完蛋?世界上能人辈出,有能力把厂子接过来治理得很出色,乃至更加出色的人多得是!!!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9)

国企改制

当然,我也不认为以后会真的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毕竟是历史遗留问题。胡锡进仅仅是假设了一种很极端非常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了情况。但无论如何,这不是反对司马南的理由。我们退一万步,即使在若干年后发生了这样很极端非常极端的情况,也就是假设国家真的动用法律的武器对“半壁江山”进行清查,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有什么好害怕的?把原本属于民众的那份权益拿回来,有何不可?胡锡进你害怕什么呢?

现在其实司马南要弄清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联想到底有没有贱卖国有资产。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是非问题,更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法律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清者自清,你没有做错,别人不可能冤枉你。作为被举报的当事人联想,一味的退避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面对司马南的连环追问,联想必须尽快给出“干货”来,实事求是的做出对应的解释,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这并不是给司马南一个人交代,而是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只要你的公司还含有国家资产,全国人民就有权利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比如,据说联想集团创始人之一,原总工程师倪光南院士曾经公开表示说,联想的股改是失败的,改来改去,股份都改到柳某某以及和他私人关系密切的个人手中了,原来中科院计算机所的那些骨干科技人员占股为“零”,一个科技股份制公司,科技人员占股为零,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那么倪光南院士反应的这些情况到底有没有存在,公司的股份配额是否有法理依据,是否合理、合规,联想都不应该避而不谈,而是应该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10)

倪光南

我还是原先说过的那个意思,现在依然没有改变:

司马南不是“公检法”,事实到底如何,应该由国家司法部门裁定,在水落石出之前,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轻易的站队。我想,司马南是出自一片好心,真心要维护国家利益,也盼望联想可以兴旺发达,本意并不是要整垮某一家公司。如果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迫使联想改进,这也增加了联想在未来的竞争力。恰如医生热诚为病人治病,病人痊愈后就可以跑得更快。假设司马南犯了错误,希望联想不必追究,完全可以聘请司马南担任企业的监督员,让这位爱管闲事的老先生做公司的“医生”和“守门员”,把隐患和病疾揪出来,把歪风邪气挡在外面。这才是双赢之道。

司马南谈他和联想谁先消失: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11)

企业的大楼

现在,我还要追加一句:

联想集团绝对不能倒!

即使,我们假设发现联想高层少数几个人有问题,那也是少数几个人自己的事情,该承担责任的是他们自己。而联想并不仅仅是他们少数几个人的,而是属于我们大家的。这个大家,既包括整个国家(因为其中包括了国家资产),也包括六万多名中国籍员工。就这六万多的员工,他们的生计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我们不能因为心里不痛快了,就诅咒对方垮掉。要不然,几万国人突然失业也不是国家之福。假设看守鱼塘的人监守自盗,我们可以撤掉看守,但不能把整个鱼塘都不管了。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和司马南一样,以一名公民的身份督促国资委和国家相关司法部门的介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没有发现问题,欢迎司马南和柳传志握手言和,双方可以合作,不打不相识。发现了问题,该退就退,该道歉就道歉,一切符合司法程序和国家规定就行。

最后,我也可能是误会了胡锡进的意思了。如果是误解了,也希望莫怪。我知道胡锡进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就是顾虑过多了一些而已。只不过这些顾虑在我个人来看,是没有太多必要性的。


作者:怀疑探索者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