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男子三次贩毒落网(海口这一男子被公诉)
海南两男子三次贩毒落网(海口这一男子被公诉)7、2020年6月,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盗窃了一辆蓝色48V的电动车。2020年6月18日,其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在海口市美兰区某路路边将该车卖给吴某甲(另案处理)自骑,一个多月后该车被交警扣走。6、2020年6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某网吧门口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一辆其盗窃的改装黑色电动车,李某甲于当日在海口市龙华区处以人民币18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罗某某(另案处理),该车具体型号不详,后因无牌超标被交警扣走。3、2020年4月,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并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卖给谢某某自骑,该车具体型号不详,后因无牌被交警扣走。4、2020年4月至10月,王云华盗窃了3辆破旧电动车,并在龙华区某村以每辆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卖给谢某某,谢某某将此3辆电动车拆下电池与车架卖给了刘某某、符某某,谢某某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180元。5、2020年4月至11月,王
1984年出生的王云华,系四川省华蓥市人,小学文化。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流窜海口盗窃电动车三十余起,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1461元。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王云华提起诉讼。
经查,1、2020年3月31日9时许,被告人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大厦门口人行道处盗窃了一辆红色新蕾牌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1404元,车牌在李某甲(另案处理)处被扣押,据其交代,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2、2020年4月,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并在海口市龙华区某村经李某甲转卖给了谢某某(另案处理);2020年8月10日,王云华于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时代广场处盗窃了一辆黑色爱玛电动车,并在海口市龙华区某村经李某甲转卖给了谢某某。该车已从谢某某处扣押,现已归还给被害人李某乙,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572元。以上两辆车谢某某给李某甲800元。
3、2020年4月,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并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卖给谢某某自骑,该车具体型号不详,后因无牌被交警扣走。
4、2020年4月至10月,王云华盗窃了3辆破旧电动车,并在龙华区某村以每辆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卖给谢某某,谢某某将此3辆电动车拆下电池与车架卖给了刘某某、符某某,谢某某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180元。
5、2020年4月至11月,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并经谢某某介绍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转卖给陈某甲,后因无牌被交警扣走。
6、2020年6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某网吧门口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一辆其盗窃的改装黑色电动车,李某甲于当日在海口市龙华区处以人民币18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罗某某(另案处理),该车具体型号不详,后因无牌超标被交警扣走。
7、2020年6月,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盗窃了一辆蓝色48V的电动车。2020年6月18日,其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在海口市美兰区某路路边将该车卖给吴某甲(另案处理)自骑,一个多月后该车被交警扣走。
8、2020年6月20日8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某大厦前盗窃了一辆棕色速派奇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1092元,该车车牌在李某甲处被扣押,据其供述,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9、2020年7月1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某中心门口处盗窃了一辆橙白相间的新蕾电动车,并于次日在海口市龙华区某网吧门口将该车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李某甲随即在龙华区某处以人民币18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罗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发还被害人陈某乙,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101元。
10、2020年7月,王云华盗窃了两辆电动车,并于7月22日以共计1400元的价格在海口市美兰区**路路边卖给吴某甲,吴某甲将两辆电动车骑回海口市美兰区某路后安粉店门口停放。同日13时,吴某甲将其中一辆淡蓝色雅迪电动车(已扣押,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739元)以人民币800元的价格卖给廖某某;同日21时许,吴某甲以人民币900元的价格将另一辆白色电动车卖给欧某某,后该车被交警扣走。
11、2020年7月底,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红色爱玛电动车,并于2020年8月1日13时许在**医院处,经吴某甲介绍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卖给吴某甲同村的一个姐夫,其姐夫转了人民币1400元钱给王某某,随后王某某“返水”给吴某甲人民币200元,该车具体型号未知,未寻得。
12、2020年7月6日9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大厦处盗窃了一辆黄色雅迪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1710元,该车车牌在李某甲处被扣押,据其交代,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13、2020年8月初,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红色台铃电动车,并于2020年8月18日将该车骑至海口市美兰区**路**路口处,经吴某甲介绍以人民币9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乙,取车后吴某甲通过微信转了人民币800元给王云华,自己赚取手续费人民币100元。该车已从吴某乙处扣押,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579元。
14、2020年8月20日,犯罪嫌疑人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路**医院门前盗窃了一辆新蕾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944元,该车车牌在李某甲处被扣押,据李某甲供述,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15、2020年8月28日9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公园**门停车线处盗窃了一辆江苏林海雅马哈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3360元,该车车牌及行驶证在李某甲处被扣押,据其供述,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16、2020年9月,王云华盗窃了一辆红白相间的电动车,并于同年9月25日在海口市美兰区**路路边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吴某甲,吴某甲将该车骑回海口市美兰区**路**号**后安粉店门口处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卖给了蔡某乙(该车无具体型号,后被交警扣走)。
17、2020年9月1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大厦停车场处盗窃了一辆白色路路高电动车。并于同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网吧门口将该车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后李某甲在**路**大厦附近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罗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发还被害人陈某丙,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248元。
18、2020年9月11日8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路**大厦人行道处盗窃了一辆白色欧派牌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1107元,目前去向不详,车牌在李某甲处被扣押,据李某甲供述,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19、2020年9月25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大厦处盗窃了一辆紫黑色的爱玛电动车,并于同年9月28日在网上人间网吧门口以人民币85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李某甲于当日在**路**大厦附近以人民币1000元左右的价格将该车卖给罗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发还被害人高某某。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110元。
20、2020年9月27日,王云华在网上**网吧门口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一辆其盗窃的哑光银车身、橙底垫的台铃电动车,后李某甲在**路**大厦附近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罗某某。该车已扣押。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920元(市价认字[2020]3272号)。
21、2020年10月10日9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大厦楼下处盗窃了一辆蓝色本铃电动车(车架号L5XDE1ZC5J615****,车牌号海口10**** 2020.10.10陈某丁电动车被盗案),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1386元(市价认字[2020]3193号),该车行驶证原件在李某甲处被扣押,经其供述,该电动车行驶证为王云华交给其的车辆中遗留。
22、2020年10月14日,王云华在**网吧门口以人民币25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甲一辆其盗窃的成色较旧的粉红色电动车(车架号:19972160927****),李某甲通过罗某某介绍,于同年10月18日在**路**大厦附近以人民币600元左右的价格将该车卖给朱某某。该车已扣押,但因具体型号不详,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不予鉴定(【2020】651号)。
23、2020年10月28日,王云华在**网吧门口处以人民币345元价格将一辆亮银色雅迪电动车卖给李某甲,李某甲于当日在**路**大厦附近以人民币1000元价格将该车卖给了罗某某,该车具体型号不详,已丢失。
24、2020年11月4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路**学校门口处盗窃一辆黄色雅迪电动车(车架号:87622191610****,后被其喷涂为黑色)。次日,王云华在网上人间网吧门口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李某甲,李某甲于当日在**路**大厦附近以人民币850元的价格将该车转卖给罗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发还被害人薛某某。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609元(市价认字[2020]3182号)。
25、2020年11月3日9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大道**大厦门口处盗窃了一辆灰色雅迪电动车(车架号77942203029****)。并于同年11月5日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在海口市**路**处将该车卖给吴某甲 后吴某甲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陈某戊。该车已从陈某戊处扣押,已发还被害人邓某某。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852元(市价认字[2021]0067号)。
26、2020年11月4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银行门口马路边处盗窃了一辆深红色雅迪电动车(车架号77942183004****),并在龙华区**村**号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谢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归还被害人陈某己。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760元(市价认字[2020]3261号)。
27、2020年11月5日9时许,王云华在海口市**大道**大厦楼下盗窃了一辆黑色台铃牌电动车(车架号58522156103****,车牌号海口75**** 2020.11.05王某某电动车被盗案),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人民币504元(市价认字[2020]3187号),车牌在李某甲处被扣押,该车牌为王云华交给其准备贩卖获利的。
28、2020年11月6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中路**人行道处盗窃了一辆红色新日电动车(车架号12242131780****),并在龙华区**村**号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谢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归还被害人吴某丙。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750元(市价认字[2020]3274号)。
29、2020年11月9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大道**区**大厦处盗窃了一辆灰色爱玛电动车(车架号87622192400****),并在龙华区**村**号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谢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归还被害人张某某。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450元(市价认字[2020]3184号)。
30、2020年11月10日,王云华于在海口市龙华区**路**大厦*座*栋楼下处盗窃了一辆绿色外壳黑色车身的尚品电动车(车架号20151014000****),并在龙华区**村**号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谢某某。该车已扣押,已归还被害人周某某,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344元(市价认字[2020]3260号)。
31、2020年11月,王云华于在海口盗窃一辆黑色欧派电动车,并在龙华区**村**号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谢某某。该车已扣押,因具体型号未知,车架号已磨损,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不予受理价格认证。([2020]649号)。
32、2020年11月16日,王云华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学院门口前的电动车停放处盗窃了一辆黑色爱玛电动车,随后骑往网吧处被抓,民警当场从其处扣押到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12元,已发还被害人符某某)、手机一部、螺丝刀等工具五把,同日22时许,经王云华的指认,民警在学院门口处扣押一辆其先前盗窃的蓝色立马电动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908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云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146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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