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建立标准(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
消防控制室建立标准(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
1、消防控制室管理
1 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 24 h 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
2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若值班人员为维保机构人员也应持证上岗,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总人数不得少于 6 人,每班次持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人数不得少于 1 人。
3 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5 m²的制作规格宜为标准二号图纸(420 mm×594 mm),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小于 15 m²的宜为标准三号图纸(297 mm×420 mm) 。
4 消防控制室应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消防控制室应监控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是否水量充足;监控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是否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6 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的消防控制室门上的标志应是带灯光的装置;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7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2、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
1 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图形显示器,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保证系统完好,明确显示报警点位置;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配备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和建筑总平面布局图、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和系统图,其中相关图纸应参照本规范 5.2.1.3 的要求,制作成镜框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高层建筑和报警点位超过 100 个的,可使用标准三号图纸的规格(297 mm×420 mm)装订制作成图册,便于值班人员及时查找报警点。
2 应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建筑消防
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3 如建筑内设有多个单位,消防控制室内应放有各单位的基本信息;若单体建筑内设多个消防控制室的,总控制室内应有多个经营管理单位各单位每日值班人员的信息。分控制室系统主机应能实现远程控制启停消火栓泵、喷淋泵。分控制室应有总控制室所属单位每日人员值班信息及任务分工表。
4 重点单位档案应放置于消防控制室。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1 应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2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3 在岗时,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负责实时录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并及时下载消防机构各类通知、文件。
4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严禁随意触动设备。
5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每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消防控制室系统主机运行情况、各单位人员值班等情况进行交底,接班人员上岗后应立即对系统主机进行自检,确保主机运行正常。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做到如下应知应会:
a) 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
b) 熟练掌握事故紧急处置流程;
c) 熟练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d) 熟练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如建筑情况(建筑类别、建筑层数、建筑数量、建筑面积、功能分布、建筑内单位数量)、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设施种类、分布位置、水泵房和发电机房等重要功能用房设置位置、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安装位置)等。
4、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宜将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操作人员确定为 1 号员和 2 号员:1 号员主要负责系统主机的操作,2 号员主要负责相关人员的通知。
2 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 1 号员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通知安保人员及报警部位最近工作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
3 安保人员及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 1 号员应将系
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 2 号员立即通知单位志愿消防队到场救援,并拨打电话“119”,向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若起火的是工业建筑,还应向消防机构说明主要生产、储存物品的种类及灭火剂选型等信息。
4 报警后, 1 号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5 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消防控制室的 1 号员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6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