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外情引起的命案:陕西一女子因婚外情与他人同居
一场婚外情引起的命案:陕西一女子因婚外情与他人同居张明在杀人之后,自己也想一起死去结果自杀未果,笔者这里想说了估计是想明白了,不值得自杀,所以就放弃了,张明其中的有一点做的没问题,那就是自首,我国刑法里月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大家注意,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就是说这只是在你量刑时候的一个考量,否则穷凶极恶的人犯罪后自首,也必须要减刑吗?这个需要综合考虑。 其次我们看看被害人高某,高某似乎问题也不少,但是被杀害自己也是没有想到的,首先她自己主动加的别的男子,并且第二天就以老公相称,并且约在西安见面,这个事情发生的岂不是太快了?其次在丈夫找到她之后,她并没有选择回去,而是拒绝,最后忍无可忍的张明最终爆发了,但是笔者想说的是,故意杀人是不对的,暴力解决问题也是不对的,该女子的所作所为会有法律去约束她,最终惨案发生,事态的发展超过了预期。
被告:张明 被害人:高某甲
两者关系:夫妻
事情经过:2020年6月15日高某甲主动加刘某某,次日就以“老公”相称,并约定在西安见面。2020年7月2日,高某甲离开陕北老家来到西安市未央区XX村与刘某某非法同居。张明通过高某甲的快手信息得知高某甲所在位置后于7月7日来到西安市XX村附近寻找高某甲未果。次日13时40分许,张明在西安市未央区XX店内购买刀具一把。7月8日15时许,张明尾随高某甲到吉祥宾馆409房间内劝说高回家,高表示拒绝,二人遂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明持随身携带的刀在高某甲胸部、颈部捅刺,致高某甲当场死亡。作案后,张明自杀未果。张明通过手机短信向公安机关报警,后被公安人员在现场抓获。经鉴定,高某甲系被他人用锐器切颈部致双侧颈总动脉及颈外静脉横断,终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一场夫妻感情的背叛,最终女子失去了性命,男子最后也被判无期徒刑,如果能回到最初的开始,女子还会选择婚内与他人同居吗?我想恐怕是不会吧,笔者认为你要是离婚后再与别人同居,事情也不会成这个样子,一切的原因都是咎由自取,男人毕竟是要面子的,最容忍不了的是被戴绿帽子,当张明去店里买刀具的时候,其实已经抱着玉石俱焚的想法了,最终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选择了拔刀而向,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张明在杀人之后,自己也想一起死去结果自杀未果,笔者这里想说了估计是想明白了,不值得自杀,所以就放弃了,张明其中的有一点做的没问题,那就是自首,我国刑法里月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大家注意,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就是说这只是在你量刑时候的一个考量,否则穷凶极恶的人犯罪后自首,也必须要减刑吗?这个需要综合考虑。
其次我们看看被害人高某,高某似乎问题也不少,但是被杀害自己也是没有想到的,首先她自己主动加的别的男子,并且第二天就以老公相称,并且约在西安见面,这个事情发生的岂不是太快了?其次在丈夫找到她之后,她并没有选择回去,而是拒绝,最后忍无可忍的张明最终爆发了,但是笔者想说的是,故意杀人是不对的,暴力解决问题也是不对的,该女子的所作所为会有法律去约束她,最终惨案发生,事态的发展超过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