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旅居德国的华裔女作家:瑞典女作家林西莉笔下汉字王国的故事
现代旅居德国的华裔女作家:瑞典女作家林西莉笔下汉字王国的故事“重男轻女”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很远。甲骨文上有这样一个卜辞,人们请上苍说出王的妻子是生儿子还是生女儿,有时候还对甲骨的回答做评论,生儿子就记录“好”,生女儿就记录“不好。” 直到1950年颁布新婚姻法,她们才有权利利使用自己的名字,这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残害儿童,禁止买卖婚姻,在社会和家庭中男女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如今中国妇女都有自己的名字,结婚的妇女也保留自己的名字。 第二个字“怒”。“奴”字加一个“心”字就是“怒”——很多妇女对被迫所过的生活的一种正当的反映。 成年妇女依附于丈夫和儿子,比如她们被称作“王家媳妇儿”,“儿他娘”或者干脆叫“屋里的”,“烧火的。”
林西莉女士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特别细致和深刻,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汉学家。她用“故事”的口吻,讲述汉字的起源及其发展中的中国文化史,而不是采用学究式的论文体。因此阅读过《汉字王国》的读者,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林西莉女士的故事性叙述方法。
今天我依旧要介绍两个和女性有关字。核心就是对“重男轻女”思想的追溯。
第一个字“奴”。
“女”字与“手”字放在一起的意思是“奴”。手代表奴隶主的权力——他手里有一个女人等于有权拥有她——或者代表你如在他家里从事的繁重劳动吧。
第二个字“怒”。
“奴”字加一个“心”字就是“怒”——很多妇女对被迫所过的生活的一种正当的反映。
成年妇女依附于丈夫和儿子,比如她们被称作“王家媳妇儿”,“儿他娘”或者干脆叫“屋里的”,“烧火的。”
直到1950年颁布新婚姻法,她们才有权利利使用自己的名字,这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残害儿童,禁止买卖婚姻,在社会和家庭中男女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如今中国妇女都有自己的名字,结婚的妇女也保留自己的名字。
“重男轻女”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很远。甲骨文上有这样一个卜辞,人们请上苍说出王的妻子是生儿子还是生女儿,有时候还对甲骨的回答做评论,生儿子就记录“好”,生女儿就记录“不好。”
商代家庭体系就建立在牢固的家长制基础上。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往上追溯到人们已经定居下来的新石器时代,情况就变了。很多中国和西方的专家都认为,最古老的中国社会是母权制。作为这种观点的证据,人们引用庄子中的一段话,这是中国最古老和最有意义的书籍之一,可能成书于公元前300年,这段话在谈到最早定居下来的人类,是说“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对于现代人类学家来说,这点材料不足以证明就是母权制。而他们认为新石器时期的埋葬形式更有意义,女人经常是单独埋葬,周围是随葬品,与后来完全不一样:她们被放在旁边,对着死去的丈夫,显然男人更加重要。
人们认为在中国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发现了进一步的证据,人们熟知的一些中国古代的生活习惯和工具,至今依然保留着。
在一部分纳西族人当中是妇女组织和管理生产。她们也掌握管家庭生活。外祖母是家长,在他她的家里生活着她自己生的孩子,她的女儿和女儿的女儿。妇女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男人,而孩子完全归妇女所有。她们不结婚,男人在夜里拜访他们,但是天一亮他们又回到自己母亲那里——他们是在那里生活和劳动。财产归妇女继承,孩子随母亲成年的男人被称作“舅舅,”母亲和“舅舅”共同照顾孩子,但是和中国古代一样,人们经常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自然是说家族的最高神是女神。
关于中国妇女的地位和中国古代可能存在的母权社会制度问题过于广泛和复杂,我在这里不赘述,只能说这个题材很大很有意思,从整体看人们知道的还很少。
然而人们可以做一个有趣的观察:一大批跟妇女方面的血缘关系的合成字都包括“女”字,一部分是与女性有关系的人,如“”娘、“姥”、“姐”、“妹”、“媳”、“姨”。
另一部分是与男性相关的人,如“婿”。“女”字还组成了家庭里有婚姻姻亲关系的人之间互相使用的特殊的问候语以及很多重要的字,如“婚”和“姻,”以及——令人吃惊的——“姓”。与此相应的与男性是否有密切关系的字却没有。
林西莉女士编纂的这本书很有意思,很值得阅读。用故事的话语讲述中国汉字的文化魅力,展现汉字的演变发展。这本书文字通俗,图文搭配巧妙选、选字与古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讲出了汉字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