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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笙走了7年为什么还要她(从何以笙箫默到余秀华)

默笙走了7年为什么还要她(从何以笙箫默到余秀华)我还记得看得入迷,还给自己冲了杯咖啡——我擦,这都是什么搭配。“她只是哭,伤心痛苦地哭,难以自抑地哭,哭了很长时间,泪水遍湿了我的胸膛。……我搂住她,她推开我,下了床,拿枕巾擦干了脸上的泪,鼻子堵塞地说:‘让我再好好看看你。’她打亮台灯,俯脸凝视我。她用手轻轻擦去我脸上的泪水,仔细把我看了又看,凄凄地笑,关灭台灯。屋里又陷入一片黑暗,她走了。那最后一闪而逝的是张什么脸啊,那样姣好、美丽,又充满深深的绝望和惨淡。那天晚上,我们都感到了巨大危险的迫近和前所未有的恐惧。”似水流年,如今八戒已经当妈,我一如既往单枪匹马。我在朋友圈转发余秀华写的诗,“无法供证呈堂。我的左口袋有雪,右口袋有火。”那感觉,就跟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一样壮烈。我又看了一遍《何以笙箫默》,需要承认的是,我倒并不觉得它过时——你瞧,那个时候,都讲互联网创业了啊!当然,重看一遍,还是有了新见解,那就是每当我看到“这不科学”的地方

默笙走了7年为什么还要她(从何以笙箫默到余秀华)(1)

「何以笙箫默」与「余秀华」无疑是最近网络上被讨论最多的两个关键词,简书作者慕月就借此机会说起了这个话题——从何以笙箫默到余秀华。

文/慕月

《何以笙箫默》这部小说我是上大一时看的。那会儿刚结束20多天的全封闭式军训——我们被拉到门头沟一个训练基地,早上六点出操,晚上九点多才结束训练。如此折腾,躺床上还不让说话。没地方充电,我连手机都没带,唯一有的高科技产品就是MP3。至今都记得到最后几天电池已然快耗尽,我把它们死死攥在手心里供电的情景。

直至今日,时不时我都会听到这本书被重新提起,每一次我的感觉都和听到军训时五大三粗的黑脸教官说自己喜欢看明晓溪一样怪异。真的和我那会儿看的是同一本吗??当时之所以买它是因为我13年( 复读一年,孽缘啊)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八戒不止一次向我强烈推荐。故事情节我早已经忘了,只隐约记得男猪脚是个学法律的,而女猪脚是个2B,为嘛喜欢她呢?因为她是***,哦,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然而,豆瓣评分居然8.3!吓的我赶紧去查了查《百年孤独》和《红楼梦》,才放下心来。

似水流年,如今八戒已经当妈,我一如既往单枪匹马。我在朋友圈转发余秀华写的诗,“无法供证呈堂。我的左口袋有雪,右口袋有火。”那感觉,就跟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一样壮烈。我又看了一遍《何以笙箫默》,需要承认的是,我倒并不觉得它过时——你瞧,那个时候,都讲互联网创业了啊!当然,重看一遍,还是有了新见解,那就是每当我看到“这不科学”的地方,就忍不住替作者改写。嗯,换我写,阴晴不定的何大律师和2B领结婚证绝壁是蓄谋已久,这样才可以名正言顺上演虐恋大戏啊!之后再用丰富的知识打败她!细节描写可以向李银河学习,否则我都替何大律师觉得肾亏。

说回读书,尤其读跟爱情相关的书,就像军训回来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由,伴随而来的往往还有泥沙俱下的现实。记得在微博上参与过一个讨论,有人说“先读劳伦斯,再读福斯特,而后哈代,会有嫖得越来越高级的畅快感。”很惭愧,在下“嫖”的道路实在走了不少弯路。福斯特没读过,读劳伦斯都是毕业之后的事。初中时先读了本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哎妈,三观尽毁。再后来,大学上外国文学史,托这门课的福,误打误撞读了《十日谈》。哈哈哈!哪里是文艺复兴,简直就是性解放!那一段时间宿舍卧谈全听我在黑暗里传道授业解惑,我们的暗语一直是:侍奉天主的最好方法就是把魔鬼打入地狱。

《何以笙箫默》没过多久,我读了王朔的《过把瘾就死》。至今都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中午,我还保留着军训时的优良传统——吃馒头(军训食堂唯一出品还不错的食物)。就像普鲁斯特吃小甜饼追忆似水年华一般,那天的馒头吃得可真叫刻骨铭心。《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的一段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楚:

“她只是哭,伤心痛苦地哭,难以自抑地哭,哭了很长时间,泪水遍湿了我的胸膛。……我搂住她,她推开我,下了床,拿枕巾擦干了脸上的泪,鼻子堵塞地说:‘让我再好好看看你。’她打亮台灯,俯脸凝视我。她用手轻轻擦去我脸上的泪水,仔细把我看了又看,凄凄地笑,关灭台灯。屋里又陷入一片黑暗,她走了。那最后一闪而逝的是张什么脸啊,那样姣好、美丽,又充满深深的绝望和惨淡。那天晚上,我们都感到了巨大危险的迫近和前所未有的恐惧。”

我还记得看得入迷,还给自己冲了杯咖啡——我擦,这都是什么搭配。

王朔之后读王小波《黄金时代》,室友戏称为这是她的性启蒙读物。再然后读了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一瞬间给震住了。我始终不觉得亚力克只是玩弄女性的纨绔子弟,也许对苔丝第一次是,但第二次绝不是那么简单。你可以说那是由单纯的情欲引发的爱慕,算不上多高级的爱情,但它毕竟是真诚的并听从内心的驱使。伪君子不如真小人,我想这本书的强大之处就在于此,没有人是无罪的,原罪是罪,天真也是。

所以说,很多事情就怕比较二字。如果不是高中时班主任把我爸妈叫去说不让我读课外书却被他们拒绝,我可能不会觉得那种毫无私人空间可言的军训生活有什么不对。如果后来没学会做法,估计现在也觉得馒头配上咖啡是挺不错的主意。如果没读过“嫖”得更高级的作品,估计现在也觉得《何以笙箫默》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吧!也许你觉得何大律师是个完美男人?事实上,想把一个人塑造的完美,和把他写得非常完美是完全两个概念。我从不觉得文学是为了创造一个世界从而让我们得以逃避残缺的现实。那世界是虚幻的,但并不虚假,我们可以从中更加清晰地认识这片自己正实打实生活着的土地。

所以好吧,我还是老老实实继续看余秀华的诗吧。不为别的,是真被打动了。她的很多诗都让我想起北岛,想起大一时去买的那本《北岛诗歌》,还有真正把它读下去时的四年后的那些夜晚。不喜欢《何以笙箫默》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已然跃过“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这种简单的呐喊,开始往诗歌还有生活里面填充更多的内容。这就是无法提供堂证的成长吧,就像大学毕业再看《挪威的森林》,觉得其实还挺纯情的。那一次我从那里面读到了更多的东西,比如关系再亲密,也永远无法走进另一个人内心的荒凉感。你问我为什么要追求复杂与深度,简单点不好吗?亲,那小说里不也说了吗?——而我不愿意将就。■

作者介绍:

多少旅伴和多少朋友

你从不附和任何人

用这种温柔的青春

驾驭骄傲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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