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给孩子戴黄金红绳(手带11枚金戒指的5岁女童)
大人给孩子戴黄金红绳(手带11枚金戒指的5岁女童)带着疑惑,考古队员继续挖掘,在将大石门打开后,大家惊讶的发现,整个墓室无论是建造规模,还是用料设计上,都不是普通墓穴可以比拟的。答案只有一点,这个墓穴的主人,身份不简单。在山东临沂,一个施工队正在给王羲之故居扩建,忽然,“轰隆”一声,地面裂开了,一个黑漆漆的大洞出现在人们面前,因为是老宅,看到这个场面,工人们都不敢动了,工头赶紧上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王羲之,东晋著名书法家,在其故居附近发现一座陵墓,此事惊动甚大,因为施工队先前的行为,对陵墓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考古队员迅速赶到施工地,进行抢救性发掘。在清理墓穴口时,考古人员发现,这座墓穴把铁矿红粉铺在地上,一般来说,墓穴用红色,是皇帝才可以用的陵墓规格,可这处墓穴,为何有红色印记?
在山东临沂,有一座距今1000年的离奇古墓,里面埋葬着3位年幼的孩子。
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名小女孩,年纪大约5岁,她身穿红色喜服,像极了待嫁的新娘,而在她旁边,则躺着2具年龄更小的男婴,如此诡异的埋葬方式,还是中国考古史上的先例。
他们究竟是谁?这座大墓背后,又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故事还得从2003年4月的一天说起。
在山东临沂,一个施工队正在给王羲之故居扩建,忽然,“轰隆”一声,地面裂开了,一个黑漆漆的大洞出现在人们面前,因为是老宅,看到这个场面,工人们都不敢动了,工头赶紧上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
王羲之,东晋著名书法家,在其故居附近发现一座陵墓,此事惊动甚大,因为施工队先前的行为,对陵墓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考古队员迅速赶到施工地,进行抢救性发掘。
在清理墓穴口时,考古人员发现,这座墓穴把铁矿红粉铺在地上,一般来说,墓穴用红色,是皇帝才可以用的陵墓规格,可这处墓穴,为何有红色印记?
答案只有一点,这个墓穴的主人,身份不简单。
带着疑惑,考古队员继续挖掘,在将大石门打开后,大家惊讶的发现,整个墓室无论是建造规模,还是用料设计上,都不是普通墓穴可以比拟的。
墓室是用打磨光滑的青砖砌成的,分东西两处,中间隆起,做了很好的防水措施,厚厚的淤泥下,铺盖着大量的金银玉器珠宝,考古人员清理出250多件。
而且,根据墓室的建造风格以及年份分析,专家推断这座陵墓应该是两晋时期的墓葬。
这座陵墓中一共埋葬了3具尸体,从骨骼发育情况来看,女孩稍大,大约5岁左右,另外2个是男孩,还不到2岁。其中,女孩的陪葬品最为奢侈,胸前有43颗金珠子,头发上有2枚金簪,双手上还戴着11枚金戒指。
根据古代习俗,只有刚刚出嫁的女子才会有这样的穿搭。为什么一个5岁左右的小女孩就要嫁人?这3个孩子被合葬在同一墓穴中,究竟为何?他们究竟是什么身份?
在陪葬品漆器上,考古队员发现了一些文字,以此推断,这座陵墓是东晋开国皇帝司马睿,为皇室子孙修建的陵墓,之前所有的谜题也慢慢被揭晓。
经过考古专家对比司马睿时期的历史,他们推断,2名男童就是司马睿刚出生的孙子司马安国以及1岁就夭折的小儿子司马焕。
根据《晋书》记载,司马睿非常疼爱小儿子司马焕,痛失爱子,想必司马睿非常难过,所以,才建造如此奢华的陵墓,还为司马焕配了冥婚。
冥婚是什么?又为什么会有冥婚的出现呢?
冥婚又称嫁殇、迁葬、阴亲、阴配、阴婚、鬼亲等等。“殇”的意思是19岁前去世的人,“嫁殇”指的就是嫁给早死的人。从冥婚的几种称呼中不难看出,冥婚就是为已死的男女举行的婚礼。
历史上冥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迁葬”,也就是在早亡男女生前没有婚约的前提下,将二者的骸骨迁葬到同一墓室,使他们能够在阴间成为合法夫妻;另一种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婚形式。
而这座墓穴中的“冥婚”,就属于第二种,在《晋书》中就记载,司马睿以重金寻找,与爱子司马焕八字相符的女子配冥婚,最终选择了琅玡王氏家族中一个5岁左右的小女孩,以奢侈的规格举行了冥婚仪式,用药将小女孩毒死后,与司马焕、司马安国一起安葬。
了解完事情的真相后,大家丝毫没有发现珍贵文物的惊喜,只有对小女孩悲惨遭遇的惋惜,以及对古代封建习俗的鄙夷,甚至有些队员还当场痛骂。
那么,冥婚的出现,并且还长时间在中国一些地域流行,不外乎是三种原因:
第一、封建迷信思想中对死者的恐惧心理作祟。早夭未婚者不能埋入祖坟,家人担心这些早夭的子女亡灵无依无靠,会扰乱家宅安宁。
第二、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未婚早夭的男子因为没有子嗣,不能享受家族后代的祭祀。通过冥婚结成“夫妻”,便可以认为他们有子嗣,不仅能够埋入家族祖坟,也可以享受后代家族成员的祭祀。
第三、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和亏欠心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冥婚出现的原因理应已不存在了。中国的法律对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明令禁止。
但事实上,冥婚一直没有完全绝迹,直到今天仍出现在一些地区。不仅是顽固的社会陋俗,甚至还成为一些人敛财的手段。
2016年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曾做过调查报道,称在我国一些省份存在着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尸体是明码标价的。
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而到了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利益面前不少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因此冥婚也引发出包括掘墓盗尸、贩卖尸体、杀人贩尸等在内的不少恶性案件。
据齐鲁网报道,2014年3月,山东巨野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深夜盗窃了一具下葬不久的女性尸体,经层层转卖,女尸被以42000元的价格卖至河北邯郸想要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的家庭。所幸,案发后尸体被追回。
又据《山西晚报》2004年10月30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因听说有女尸冥婚卖了5万元,便萌发了犯罪的念头。为了配阴婚卖尸体,汤某竟丧心病狂地将一名12岁的女学生残忍杀害,卖出尸体后得赃款2.38万元。
杀人自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盗窃尸体同样也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起封建迷信,总有一些人喜欢用“存在即合理”的说辞来对其进行维护。
但是,纵观冥婚的发展历史,以及当今冥婚引发的案件可见,冥婚这样的封建迷信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扰乱社会秩序,早应被时代彻底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