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被虐待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被性侵的孩子
4岁男童被虐待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被性侵的孩子更着急犯罪嫌疑人一本正经地展示“无辜”,用一套看似逻辑完整的说辞,将自己和犯罪行为撇地一干二净。着急被害人往往都是这种无行为能力,甚至连自我意识都无法好好表达的幼童。在询问录像里,悠悠好奇地与警察叔叔打着招呼,一会欢快地挣脱妈妈的怀抱想要够到手边的圆珠笔,却在被妈妈呵斥后委屈地嘟着嘴,一会又不安地揉搓着自己的小手,好奇地望向一脸焦虑、眼圈泛红的妈妈。询问室里的悠悠说话奶声奶气,与说话急促乃至有些哽咽的妈妈相比,悠悠显然对于我们这些一脸严肃的成年人正在谈论的内容云里雾里。但是另一边,讯问室里的犯罪嫌疑人却逻辑清晰,振振有词。我称这种情况为“未检检察官的日常着急”。
作者:蔡领 编辑:检姐姐
故事一:性侵这事儿从来没有势均力敌
悠悠,女,3岁。
穿着花边小连衣裙,四处张望的她看起来和司法办案区里冷冰冰的一切是那么格格不入。
在询问录像里,悠悠好奇地与警察叔叔打着招呼,一会欢快地挣脱妈妈的怀抱想要够到手边的圆珠笔,却在被妈妈呵斥后委屈地嘟着嘴,一会又不安地揉搓着自己的小手,好奇地望向一脸焦虑、眼圈泛红的妈妈。
询问室里的悠悠说话奶声奶气,与说话急促乃至有些哽咽的妈妈相比,悠悠显然对于我们这些一脸严肃的成年人正在谈论的内容云里雾里。但是另一边,讯问室里的犯罪嫌疑人却逻辑清晰,振振有词。
我称这种情况为“未检检察官的日常着急”。
着急被害人往往都是这种无行为能力,甚至连自我意识都无法好好表达的幼童。
更着急犯罪嫌疑人一本正经地展示“无辜”,用一套看似逻辑完整的说辞,将自己和犯罪行为撇地一干二净。
更更着急的是,几乎所有的性侵案件都发生在密闭或者无人的空间,有的被害人不会说,有的犯罪嫌疑人不愿意说,又没有目击第三人能站出来说。
三重着急加在一起换来的是一个性侵案子陷入僵局。
是的,在司法实践中,性侵类案件绝大部分发生在封闭的二人世界,证据情况有时难以做到排除合理怀疑。但与成年人性侵案件可能会在“推”“就”之间进行复杂利益权衡不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是“单方主导”的行为,更是“显失公平”的行为。让检察官用充分的证据做到铁板钉钉,是难上加难。
是前进还是放弃?
当核查完双方关系,仔细审查案卷,反复看着录像和案卷时,一个转瞬而逝的细节引起了注意。
悠悠在民警进行询问的间隙自己轻声嘟囔了几句,看似是孩童无意识的喃喃自语。
定格、慢放、提取音频,反复播放……我们听清了这段自语的内容竟然是:“叔叔亲我下面”、“叔叔摸屁股疼”。
试想,一个3岁的孩子,如果没有亲身经历,如何能直观地描述出这样的场景,更无从了解这两句话的实际意义和背后蕴藏的卑劣动机。我们终于树立了内心确信!
通过补强证据,本案当庭宣判构罪。法槌落下时,嫌疑人莫名的笑了,浑然没有了面对我们讯问时的义正词严。或许他也明白,这是他理应受到的惩罚。
这类侵害行为,男对女,以强凌弱,成熟对幼稚,成年欺未成年,处处都显示出势不均、力不敌的“悬殊差距”,如果我们在证据上不做完完全全仔仔细细地努力与把关,那么在看到令人心痛的案件发生时,只能含恨“放虎归山”。
故事二:当“社会人”遇到小学生
露露,女,13岁。
在做笔录的时候,她一边述说自己惨遇“渣男”的遭遇一边哭地梨花带雨。而会哭的不只有小女孩。犯罪嫌疑人也在我们讯问的时候带着哭腔不断追问他可能会面临的刑期。
当然,露露的哭让人心疼,嫌疑人收放自如的眼泪却只能让我们忍不住私下评论他浮夸的“演技”。
但未成年人的案件就是这么有趣。很多时候,你以为的,真的是你以为的吗?
看到我们无动于衷的神色,嫌疑人渐渐收起了哭腔,开始认认真真讲述他的故事,与“被害人”露露的故事交织在一起,一道新鲜热辣的“罗生门”呈现在了眼前。
露露指控:嫌疑人和其女友小美将她一起带至宾馆,女友在外望风,嫌疑人则在里面强行侵犯了自己。
嫌疑人辩解:一次偶然邂逅,他在送了露露一朵玫瑰后要到了微信号并逐渐发展为了男女朋友。一天,嫌疑人在露露离家出走后殷勤的带着女性朋友小美和露露一起住进了宾馆。为什么三个人一起?因为互相都是真心,而他之前已经和露露在她家楼下花园偷吃禁果,不是第一次,又何必强迫。
还有最重要的是小美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朋友”,离开房间之前特意下楼给自己与露露买了避孕措施,事后露露也主动服下了避孕药物。
所以,孰真孰假?在这种“各自为战”的战场里,我们只能相信证据。
通过讯问小美和查看宾馆楼道监控,我看到三人一齐走进房间,半小时后小美进出过一次房间,而后就在屋外百无聊赖玩着手机,并未显示出任何望风掩护的神情。
案件审查到这里,我的三观被三个涉案人员的行为彻底颠覆。
一地鸡毛下,好像已然分不清本案是否有真正意义上的“受害者”。
回想曾经,我们对于“性”是那么懵懂好奇。作为一个小男生,当年在看到电视剧亲热戏时舍不得换台,只好用小手羞涩的遮住眼睛,偷偷留下一丝缝隙聚精会神的情形还历历在目。哪怕在大学的法学课堂,《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也总能赶走睡意,让“接触”和“插入”变得好像不那么纯粹学术。
但是时代在变化,用我们曾经的思想来判断现在的案件似乎早已不合时宜。
但需要注意的,无论社会如何变化,有一点是不变的,对于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女孩,她们的性自主权,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所以,虽然依据现有证据判断露露是自愿与嫌疑人发生关系,但嫌疑人在明知的情况下,连14周岁不到的女孩子的便宜都想占,天下哪有这种好事,让我们再次一起划重点: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均构成强奸。
没事学点法律吧,不吃亏。
故事三:男孩子也要好好保护自己啊
小马,男,16岁。
小马第一次来到大城市打工,夜宵店终于结束营业后,在男厨师长的招呼下,小马跟着回到了员工宿舍。
洗澡的时候,厨师长推开门也进了浴室,讲着荤笑话要帮忙搓澡,小马没多想,推拒了两下便走出了浴室。
洗完澡的小马正趴在床上打着游戏,厨师长殷勤的说会按摩要不要试试,大大咧咧的小马一口答应下来。厨师长按摩的确有一手,困意袭来的小马渐渐睡去。
突然,小马感觉到朦胧中有人好像在动自己的下身,惊醒后一个激灵就将黑影踹下了床。厨师长爬起来后急忙向小马道歉,并表示不敢再犯。小马嘴上答应着,找机会走出房间后向楼下便利店老板借了手机拨通了110的号码。
厨师长在讯问时哭的涕泪交加,他说,他从小就喜欢男的,家里逼得没有办法了才找媳妇生的孩子,一时冲动下真的很对不起小马,希望能当面道个歉并愿意赔偿,弥补小马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性侵案件往往因为被害人的无知或羞怯导致性侵案件,一直保持在一比七的隐案率,我们看到的案件仅是“冰山一角”。而对于从小性意识就不是特别强烈的男孩而已,这个隐案率还会更高,像小马这样把“它”当回事儿,还敢勇敢站出来说的男孩子,着实不容易。
案发之后,小马做完笔录,就离开才呆了一天的大城市返乡,据他爷爷说,小马的性格逐渐变得格外内向而孤僻。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男性的性权利虽有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保障,但门锁易开,心锁怎解。
当0和1不仅代表数字,当“走出衣柜”不再单纯是个藏猫猫中的动词,当同性婚姻已经在域外得到祝福,我们可悲的看到,域外女教师性侵学生的新闻下还有不少网友说着“放过孩子,有事冲我来”的老梗新翻,甚至我们有些地方依旧存有把玩男孩豆丁的陋习。
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事实上,小马肯定不是孤例,更不可能是最后一位受到伤害的男孩子。生而为男,你同样务必要知道你身上的哪些部位是任何人都不该随意碰触的,哪怕是至爱亲朋。你不仅有权利,且和女性同等重要。
在未检工作,师父常常在我耳边念叨着一句话:为了一切孩子,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我相信这几个故事只是这个社会一个灰暗面的小小角落,也始终祈祷没有其他孩子会再遭到同样的苦痛折磨,哪怕是当下的所谓“自愿”。
但当我翻开案卷,我就能感受到孩子们的内心。我能看到她们心中天真烂漫不夹一丝杂色,我能看到她的无所拘束不再保持敬畏,我也能看到他的忧郁面庞下的难以启齿。
作为检察人,对犯罪坚持毫不手软是我们的本职出演。褪下检察蓝,对孩子硬不起心肠是我们的心底温柔使然。
孩子,愿你三冬暖 愿你春不寒,愿你一路上,有良人相伴。
(本文人物皆为化名)